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共计528套房地产及其他设备资产(国资监测编号GR2022SZ1001972)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共计528套房地产及其他设备资产(国资监测编号GR2022SZ1001972)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 (略) 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共计528套房地产及其他设备资产
项目简介:本项目是招商局 (略) 所有的、由广 (略) 开发建设 (略) 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7-12栋及地下室的广州仁和颐家·和园养老社区项目。
本项目资 (略) 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7栋至11栋商业办公房地产、 (略) 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12栋商业酒店房地产、 (略) 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7-12栋地下室车位房地产以及项目附属配套设施设备(指转让方为养老社区购置的房屋附属固定资产)等资产。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合计34,306.1147平方米。(详见《标的资产基本情况说明及明细表》)
本项目附带招商局仁和 (略) 相应的存量保单客户的入住权益整体转让。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招商局 (略)
内部决策:招商局 (略) 2022年第七次股东决定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核准(备案)日期:** 日
评估基准日:**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74899.9999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 (略) 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共计528套房地产及其他设备资产
挂牌价格(万元):74900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8:00前向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47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相关约定执行;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本次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是符合当地购房资格法人单位,意向受让方应当承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商业信誉,能严格按照挂牌公告及相关披露的条件支付价款,并履行其他附随义务。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限购政策的规定。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和保密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资产状况、所涉及的银行借款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资产交易文件列明的交付条件及要求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资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本次挂牌资产按现状整体转让,不拆分转让。如转让标的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价格。
3、本次转让房产中,除12栋存在租赁情况(12栋现已整租予广州招商高 (略) (略) 使用)外,其余均为空置的养老社区公寓。转让方已向承租方发送告知函,告知标的房产转让事宜。
4、本次转让房产目前用途为养老社区公寓,该房产项目中附带了转让方控股股东招商局仁和 (略) 相应的存量保单客户的入住权益,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签署承诺函,承诺按资产交易合同之附属协议条款保障转让方客户权益。
5、12栋标的资产带租转让,交付收楼之日前的租金收入归转让方所有,标的交付收楼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受让方所有。
6、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一经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资产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方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实地查勘,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对及确认,并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现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撤回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联系实地查勘,联系人:王洪波,联系电话:*。
7、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资产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交付日后的任何费用。
8、标的房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本次转让的交易价款优先用于归还转让方银行借款。
10、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联交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11、其它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交所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资产交易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承诺函等备查材料。
1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交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深圳联交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6、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深圳联交所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深圳联交所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产权交易价款。
7、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全部成交价款减保证金)支付至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8、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的条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招商局 (略)
住所: (略) 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6E
法定代表人:彭伟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49000万元
企业类型: (略)
经营期限:**日至无固定期限
监管机构(部门): (略)
批准文件名称:《招商局仁和 (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王女士0755-*郑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
网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 (略)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深圳分行
账 号:*091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 (略) 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共计528套房地产及其他设备资产
项目简介:本项目是招商局 (略) 所有的、由广 (略) 开发建设 (略) 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7-12栋及地下室的广州仁和颐家·和园养老社区项目。
本项目资 (略) 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7栋至11栋商业办公房地产、 (略) 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12栋商业酒店房地产、 (略) 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7-12栋地下室车位房地产以及项目附属配套设施设备(指转让方为养老社区购置的房屋附属固定资产)等资产。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合计34,306.1147平方米。(详见《标的资产基本情况说明及明细表》)
本项目附带招商局仁和 (略) 相应的存量保单客户的入住权益整体转让。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招商局 (略)
内部决策:招商局 (略) 2022年第七次股东决定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核准(备案)日期:** 日
评估基准日:**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74899.9999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 (略) 番禺区东环街东艺路139号共计528套房地产及其他设备资产
挂牌价格(万元):74900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8:00前向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47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相关约定执行;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本次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是符合当地购房资格法人单位,意向受让方应当承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商业信誉,能严格按照挂牌公告及相关披露的条件支付价款,并履行其他附随义务。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限购政策的规定。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和保密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资产状况、所涉及的银行借款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资产交易文件列明的交付条件及要求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资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本次挂牌资产按现状整体转让,不拆分转让。如转让标的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价格。
3、本次转让房产中,除12栋存在租赁情况(12栋现已整租予广州招商高 (略) (略) 使用)外,其余均为空置的养老社区公寓。转让方已向承租方发送告知函,告知标的房产转让事宜。
4、本次转让房产目前用途为养老社区公寓,该房产项目中附带了转让方控股股东招商局仁和 (略) 相应的存量保单客户的入住权益,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签署承诺函,承诺按资产交易合同之附属协议条款保障转让方客户权益。
5、12栋标的资产带租转让,交付收楼之日前的租金收入归转让方所有,标的交付收楼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受让方所有。
6、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一经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资产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方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实地查勘,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对及确认,并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现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撤回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联系实地查勘,联系人:王洪波,联系电话:*。
7、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资产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交付日后的任何费用。
8、标的房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本次转让的交易价款优先用于归还转让方银行借款。
10、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联交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11、其它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交所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资产交易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承诺函等备查材料。
1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交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深圳联交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6、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深圳联交所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深圳联交所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产权交易价款。
7、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全部成交价款减保证金)支付至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8、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的条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招商局 (略)
住所: (略) 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6E
法定代表人:彭伟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49000万元
企业类型: (略)
经营期限:**日至无固定期限
监管机构(部门): (略)
批准文件名称:《招商局仁和 (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王女士0755-*郑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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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 (略)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深圳分行
账 号:*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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