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史河湾片土地综合治理(小南海周边、老二小周边、史河东路北侧二道河西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房屋残值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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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史河湾片土地综合治理(小南海周边、老二小周边、史河东路北侧二道河西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房屋残值出让公告

经上级批准,史河街道办事处对叶集区史河湾片土地综合治理(小南海周边、老二小周边、史河东路北侧二道河西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房屋残值进行出让,欢迎有意者参加竞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 (略) 叶集区史河街道办事处境内,涉及新元社区、小南海社区和史河湾村三个村社,共约1000户,房屋总面积约17.8万平方米。

共分四个标段:

Ⅰ标段位于徽商路以南、老南街以东、皖西路以北、民强路以西范围,其中不含邮政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京辉公司,约200户,约3.6万平方米;

Ⅱ标段位于徽商路及西小河以北、老南街以西、史河西路以南、西小河以东,不含史河街道办事处,明强学校办公、教学楼及附属设施,原房管局大楼,约300户,约6.3万平方米;

Ⅲ标段位于徽商路、西小河以南、皖西路以北、老南街以西、史河湾二期以东,不含民强幼儿园,约430户,约5.9万平方米;

Ⅳ标段位于史河路以北、南海路以南、观山路以东、二道河以西,不含农业银行、司法局以西及观山路沿街门面,约55户,约2万平方米;

以上最终户数及房屋面积以实际面积(面积以叶集区征迁事务处与各征迁户签订的《征迁安置协议》上所记载的各户房屋面积累加计算,征迁户的房屋面积以《征迁安置协议》中《叶集区房屋拆迁登记补偿表》记载的砖木以上结构面积为准)为结算依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四)近三年内(**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拆迁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拆除业绩(需提供:1.合同、2.(成交)通知书、3.验收证明材料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拆除面积,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形;

(六)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七)此前与史河街道未履行合同约定,未缴纳全部出让费用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公告。

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日的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叶集区史河街道办事处1号楼102室领取出让文件,办理报名登记及资格确认手续。

办理报名登记及资格确认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竞买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6、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近三年内(**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拆迁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拆除业绩(需提供:1.合同、2.(成交)通知书、3.验收证明材料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拆除面积,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竞买保证金回执单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若申请人报名登记多个标段,提供资料需按标段分别提交;

2、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资料的,经审查具备竞买资格的,史河街道办事处将在**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3、Ⅰ标段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Ⅱ标段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Ⅲ标段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Ⅳ标段竞买保证金为30万元(若申请人报名多个标段,竞买保证金需按标段分别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本次出让实行现场报价,地点为: (略) 叶集区史河街道办事处1号楼四楼会议室,时间为:**日上午9时00分,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变动,提前告知,请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竞买资格确认书(签收人加盖公章提交现场查验)及法定代表人或投标项目经理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未按要求参加或未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竞买资格无效。

五、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以平方单价为准。每个标段现场报价最高者为成交竞得人,次高者为备选竞得人,单个竞买人中标单个标段后自动失去后续标段中标资格。

六、本项目每个标段设立最低价,竞买人最终报价低于最低价的,视为废标。若单个标段最高报价相同,现场抽签决定。

Ⅰ标段最低价为:22.23元/m2;

Ⅱ标段最低价为:18.28元/m2;

Ⅲ标段最低价为:14.67元/m2;

Ⅳ标段最低价为:23.94元/m2。

七、竞买人竞得后,自接到史河街道办事处进场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房屋拆除和建筑垃圾清运等工作,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清运的,由出让方自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采取现场一次性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按Ⅰ—Ⅳ标段依次开标,竞买人按标段填写单个标段竞买报价单并签字盖章,分别密封提交,单个竞买人中标单个标段后自动失去后续标段中标资格。

2.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投标材料、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对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竞得人现场确定后,按照公告的房屋面积乘以中标单价,一次性缴纳出让费用并签订成交合同。项目验收后按实际面积(面积以叶集区征迁事务处与各征迁户签订的《征迁安置协议》上所记载的各户房屋面积累加计算,征迁户的房屋面积以《征迁安置协议》中《叶集区房屋拆迁登记补偿表》记载的砖木以上结构面积为准)结算出让费用,多退少补。

竞买结束当日17点30分前,竞得人需将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出让费差额部分缴纳至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出让费用的,视为弃标,将没收竞买保证金,取消竞得资格。出让费缴纳时间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

5.竞买人应具有同时投入3台工程机械拆除作业的能力,确保随叫随到。

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竞标公司原因造成的废标等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买方参与竞买前,自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房屋面积和状况以及叶集群众对房屋相关材料拆除情况(征迁户房屋门窗、木料、瓦片等构件是否保留,政府不作统一要求,由征迁户自行决定是否拆除)。

8.严禁围标串标,以围标串标方式恶意压低价格或抬高价格者,一经核实,没收保证金,取消竞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

9.竞得人不得利用拆除施工的便利条件盗采地下砂石资源。

10.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安生产协议,项目经理负责房屋拆除现场安全。房屋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竞得人承担,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每发现一次处罚人民币5000元。

11.竞得人在拆除时须同时进行洒水除尘湿化作业。未做到湿化作业的,每发现一次处罚人民币2000元。

12.竞得人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九、本次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汇入史河街道指定账户:

开户行:工行叶集支行

开户行名称: (略) 叶集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号:*6928

注:1、汇保证金时做好备注,例:史河街道四号地块X标段竞买保证金。

2、 (略) 基本账户汇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叶集区史河街道办事处:

余先生:*,*。

代理机构:安徽 (略)

吴先生:*

**日

挂网附件.docx

经上级批准,史河街道办事处对叶集区史河湾片土地综合治理(小南海周边、老二小周边、史河东路北侧二道河西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房屋残值进行出让,欢迎有意者参加竞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 (略) 叶集区史河街道办事处境内,涉及新元社区、小南海社区和史河湾村三个村社,共约1000户,房屋总面积约17.8万平方米。

共分四个标段:

Ⅰ标段位于徽商路以南、老南街以东、皖西路以北、民强路以西范围,其中不含邮政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京辉公司,约200户,约3.6万平方米;

Ⅱ标段位于徽商路及西小河以北、老南街以西、史河西路以南、西小河以东,不含史河街道办事处,明强学校办公、教学楼及附属设施,原房管局大楼,约300户,约6.3万平方米;

Ⅲ标段位于徽商路、西小河以南、皖西路以北、老南街以西、史河湾二期以东,不含民强幼儿园,约430户,约5.9万平方米;

Ⅳ标段位于史河路以北、南海路以南、观山路以东、二道河以西,不含农业银行、司法局以西及观山路沿街门面,约55户,约2万平方米;

以上最终户数及房屋面积以实际面积(面积以叶集区征迁事务处与各征迁户签订的《征迁安置协议》上所记载的各户房屋面积累加计算,征迁户的房屋面积以《征迁安置协议》中《叶集区房屋拆迁登记补偿表》记载的砖木以上结构面积为准)为结算依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四)近三年内(**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拆迁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拆除业绩(需提供:1.合同、2.(成交)通知书、3.验收证明材料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拆除面积,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形;

(六)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七)此前与史河街道未履行合同约定,未缴纳全部出让费用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公告。

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日的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叶集区史河街道办事处1号楼102室领取出让文件,办理报名登记及资格确认手续。

办理报名登记及资格确认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竞买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6、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近三年内(**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拆迁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拆除业绩(需提供:1.合同、2.(成交)通知书、3.验收证明材料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体现拆除面积,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竞买保证金回执单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若申请人报名登记多个标段,提供资料需按标段分别提交;

2、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资料的,经审查具备竞买资格的,史河街道办事处将在**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3、Ⅰ标段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Ⅱ标段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Ⅲ标段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Ⅳ标段竞买保证金为30万元(若申请人报名多个标段,竞买保证金需按标段分别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本次出让实行现场报价,地点为: (略) 叶集区史河街道办事处1号楼四楼会议室,时间为:**日上午9时00分,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变动,提前告知,请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竞买资格确认书(签收人加盖公章提交现场查验)及法定代表人或投标项目经理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未按要求参加或未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竞买资格无效。

五、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以平方单价为准。每个标段现场报价最高者为成交竞得人,次高者为备选竞得人,单个竞买人中标单个标段后自动失去后续标段中标资格。

六、本项目每个标段设立最低价,竞买人最终报价低于最低价的,视为废标。若单个标段最高报价相同,现场抽签决定。

Ⅰ标段最低价为:22.23元/m2;

Ⅱ标段最低价为:18.28元/m2;

Ⅲ标段最低价为:14.67元/m2;

Ⅳ标段最低价为:23.94元/m2。

七、竞买人竞得后,自接到史河街道办事处进场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房屋拆除和建筑垃圾清运等工作,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清运的,由出让方自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采取现场一次性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按Ⅰ—Ⅳ标段依次开标,竞买人按标段填写单个标段竞买报价单并签字盖章,分别密封提交,单个竞买人中标单个标段后自动失去后续标段中标资格。

2.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投标材料、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对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竞得人现场确定后,按照公告的房屋面积乘以中标单价,一次性缴纳出让费用并签订成交合同。项目验收后按实际面积(面积以叶集区征迁事务处与各征迁户签订的《征迁安置协议》上所记载的各户房屋面积累加计算,征迁户的房屋面积以《征迁安置协议》中《叶集区房屋拆迁登记补偿表》记载的砖木以上结构面积为准)结算出让费用,多退少补。

竞买结束当日17点30分前,竞得人需将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出让费差额部分缴纳至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出让费用的,视为弃标,将没收竞买保证金,取消竞得资格。出让费缴纳时间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

5.竞买人应具有同时投入3台工程机械拆除作业的能力,确保随叫随到。

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竞标公司原因造成的废标等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买方参与竞买前,自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房屋面积和状况以及叶集群众对房屋相关材料拆除情况(征迁户房屋门窗、木料、瓦片等构件是否保留,政府不作统一要求,由征迁户自行决定是否拆除)。

8.严禁围标串标,以围标串标方式恶意压低价格或抬高价格者,一经核实,没收保证金,取消竞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

9.竞得人不得利用拆除施工的便利条件盗采地下砂石资源。

10.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安生产协议,项目经理负责房屋拆除现场安全。房屋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竞得人承担,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每发现一次处罚人民币5000元。

11.竞得人在拆除时须同时进行洒水除尘湿化作业。未做到湿化作业的,每发现一次处罚人民币2000元。

12.竞得人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九、本次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汇入史河街道指定账户:

开户行:工行叶集支行

开户行名称: (略) 叶集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号:*6928

注:1、汇保证金时做好备注,例:史河街道四号地块X标段竞买保证金。

2、 (略) 基本账户汇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叶集区史河街道办事处:

余先生:*,*。

代理机构:安徽 (略)

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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