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2022-2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冀州区2022-2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略) 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冀州自然资源告字2022-14号
(略) 冀州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2-24号 | 宗地总面积: | 60551.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冀州区东湖大道以东,学苑大街西侧,岳良村以南,长安东路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等于2.0 | 建筑密度(%) | 小于与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等于24米(服务及商贸展销等形象建筑高度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36米) | ||
主要用途: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 | |||||
保证金: | 1132.31万元 | ||||
起始价: | 1132.3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二、中华人 (略) 、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凡 (略) 、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及法律、法规和公开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宗地块 (略) 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略) 2021年度第6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中的2号地,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1】2728号。
三、拍卖出让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在冀州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略) 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三楼报名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指定账户。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日 10时00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交地面积进行调整;
(二)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均由竞得人负责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三)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四)基础配套设施(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进出口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五)安全距离、消防通道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六)成交后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并缴纳;
(七)本次拍卖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桃城区中心街以东永兴路北( (略) 五楼8519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略)
**日
(略) 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冀州自然资源告字2022-14号
(略) 冀州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2-24号 | 宗地总面积: | 60551.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冀州区东湖大道以东,学苑大街西侧,岳良村以南,长安东路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等于2.0 | 建筑密度(%) | 小于与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等于24米(服务及商贸展销等形象建筑高度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36米) | ||
主要用途: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 | |||||
保证金: | 1132.31万元 | ||||
起始价: | 1132.3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二、中华人 (略) 、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凡 (略) 、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及法律、法规和公开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宗地块 (略) 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略) 2021年度第6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中的2号地,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1】2728号。
三、拍卖出让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在冀州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略) 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三楼报名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指定账户。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日 10时00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交地面积进行调整;
(二)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均由竞得人负责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三)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四)基础配套设施(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进出口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五)安全距离、消防通道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六)成交后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并缴纳;
(七)本次拍卖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桃城区中心街以东永兴路北( (略) 五楼8519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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