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宝昌镇大街北侧和苑小区106-306商铺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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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宝昌镇大街北侧和苑小区106-306商铺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3753)

项目名称太仆寺旗宝昌镇大街北侧和苑小区106-306商铺转让项目编号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太仆寺旗宝昌镇大街北侧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287.42套内建筑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使用期限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权利性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房产类型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框架所在层数1-3
房屋户型详见标的房屋朝向详见标的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装修情况详见标的
抵押情况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标的交付前的欠费,由转让方负责处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配套成熟,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四合永益房 (略)
转让底价(元)*.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太仆寺旗博汇 (略)

联系人:冀永来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太仆寺旗国资委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的标的办理产权证书根据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太仆寺旗处置闲置国有资产涉及产权有关情况的说明》(太自然资发[2022]738号),该局将在项目成交后为受让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涉及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土地出让金、契税和印花税,转让方承担增值税和附加税,转让方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相关手续。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面积为准,转让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3、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受让房产。

4、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需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3、如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应在交纳保证金前自行与债务人确认可以抵顶交易价款的债权金额并在受让申请书中注明债权金额,债权人须对所抵顶债权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最终受让方为债权人的,须同时向中心提供转让方书面确认的债权金额证明文书。交易价款超出债权金额部分由最终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

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本次转让房产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债权抵顶方式进行,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款优先受让。具体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1)一次性付款: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2)债权抵顶:仅允许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的债权人参与债权抵顶,不接受债权人联合体参与抵顶。可由债权人抵顶全部交易价款,也可由债权人抵顶部分交易价款,抵顶部分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补足剩余交易价款。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债权抵债书面确认函、《交易合同》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付现金部分交易价款。

5、本次转让标的处于闲置状态,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6、转让方负责并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资料,以及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产权权属变更过户所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和不动产证的工本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承担增值税和附加税。

7、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及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太仆寺旗

勘验联系人:冀永来 *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00:00:00 至 ** 23:59:59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x

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房屋交接及资料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3、采取债权抵顶全部交易价款的最终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中心收到交易合同、债权抵债书面确认函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00:00:00-**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债权人以底价成交按0.65%支付服务费,除此以外均按成交价的5%支付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良城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项目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锡林郭勒 (略) 华润大厦204
技术支持艾伦 *
其 他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
项目名称太仆寺旗宝昌镇大街北侧和苑小区106-306商铺转让项目编号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太仆寺旗宝昌镇大街北侧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287.42套内建筑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使用期限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权利性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房产类型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框架所在层数1-3
房屋户型详见标的房屋朝向详见标的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装修情况详见标的
抵押情况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标的交付前的欠费,由转让方负责处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配套成熟,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四合永益房 (略)
转让底价(元)*.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太仆寺旗博汇 (略)

联系人:冀永来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太仆寺旗国资委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的标的办理产权证书根据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太仆寺旗处置闲置国有资产涉及产权有关情况的说明》(太自然资发[2022]738号),该局将在项目成交后为受让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涉及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土地出让金、契税和印花税,转让方承担增值税和附加税,转让方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相关手续。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面积为准,转让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3、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受让房产。

4、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需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3、如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应在交纳保证金前自行与债务人确认可以抵顶交易价款的债权金额并在受让申请书中注明债权金额,债权人须对所抵顶债权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最终受让方为债权人的,须同时向中心提供转让方书面确认的债权金额证明文书。交易价款超出债权金额部分由最终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

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本次转让房产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债权抵顶方式进行,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款优先受让。具体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1)一次性付款: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2)债权抵顶:仅允许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的债权人参与债权抵顶,不接受债权人联合体参与抵顶。可由债权人抵顶全部交易价款,也可由债权人抵顶部分交易价款,抵顶部分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补足剩余交易价款。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债权抵债书面确认函、《交易合同》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付现金部分交易价款。

5、本次转让标的处于闲置状态,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6、转让方负责并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资料,以及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产权权属变更过户所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和不动产证的工本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承担增值税和附加税。

7、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及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太仆寺旗

勘验联系人:冀永来 *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00:00:00 至 ** 23:59:59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x

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房屋交接及资料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3、采取债权抵顶全部交易价款的最终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中心收到交易合同、债权抵债书面确认函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00:00:00-**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债权人以底价成交按0.65%支付服务费,除此以外均按成交价的5%支付服务费。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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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良城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项目公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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