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富怡科贸有限公司6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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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富怡科贸有限公司60%股权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所在地区 (略) - (略) -瓯海区注册地(住所) (略)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上 (略) 新院区2号楼一楼东医疗街02号
    法定代表人吴敏建
    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5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批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47U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日用品出租;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院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温州医科大学 (略) 60.0000%
    温州医科大学 (略) 工会委员会40.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3286.*660.*495.*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040.*285.*1755.*
    审计机构浙江瓯江 (略)
    以下数据出自**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815.*525.*393.*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739.*373.*365.*
    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
  •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挂牌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方,则在不变更信息披露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拍卖方式进行转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有底价投标式公开拍卖方式,在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报名时间: 即公告次日起至**日下午5时止,咨询、报名地点: (略) 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日下午3时整,在 (略) 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5.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温州医科大学 (略) 工会委员会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按照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拍卖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6.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7.标的企业委估的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实际盘点数59台套,账面价值*.48元,评估价值*.00元。(设备清单详见附件)(摘自资产评估报告)8.标的企业主要合同情况如下:(1)场地租赁合同:两院区内(指温州医科大学 (略)  (略) 区、 (略) 区)标的企业的经营门店、仓库、办公室等使用场地,均属于温州医科大学 (略) (以下简称“医院”)的场地,所有场地的租赁合同于**日截止到期。场地租赁合同到期后,标的企业的经营办公场地需自行解决;若股权受让方为非原股东,医院也不再为改制后的标的企业提供医疗资源。因标的企业当前业务主 (略) 资源开展经营活动,故后续经营收益无法预测。9.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1)根据**日 (略) 、温州医科大学 (略) 与中山大学 (略) 签订的《 (略) 信息系统合作意向书》,及**日 (略) 与中国 (略)  (略) 分行签订的《中山大学 (略) “ (略) 信息系统”采购合同》。前述合同因履行出现争议目前尚在诉讼过程,相关法律后果、经济责任、收益和费用均由温州医科大学 (略) 自行享有和承担,与 (略) 无关。(2) (略)  (略) 科技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应急科研攻关课题项目《基于多源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的新冠肺炎等传染病诊治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研发》。根据 (略)  (略) 课题权益事宜的决议,鉴于上述课题未纳入评估范围,故该课题将获得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政府补助款等),股权转让后,该权益仍归温州医科大学 (略) 所有。10.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吴敏建,联系方式:*。11.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12.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标的企业自基准日(2022 年 6月30 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期间所产生的利润,由原股东享有。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附件:附件:设备清单.docx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温州医科大学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上蔡村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法定代表人沈贤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296,745.82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22L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6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6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财政部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B*Y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日期**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略) 财政厅关于同意转让 (略) 国有股权的复函》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温州富怡科贸有限公司60%股权
    转让底价46.338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企业无在册职工,本次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2.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除转让方已在公告中披露的事项中明确权属外,其余的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3.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9.*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拍卖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77-*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鹿城区海事路17号温州联合 (略) 7楼网址http://**
    合作机构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联系人蔡女士固定电话*
    手机--
    转让方联系人朱伟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所在地区 (略) - (略) -瓯海区注册地(住所) (略)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上 (略) 新院区2号楼一楼东医疗街02号
    法定代表人吴敏建
    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5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批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47U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日用品出租;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院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温州医科大学 (略) 60.0000%
    温州医科大学 (略) 工会委员会40.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3286.*660.*495.*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040.*285.*1755.*
    审计机构浙江瓯江 (略)
    以下数据出自**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815.*525.*393.*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739.*373.*365.*
    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
  •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挂牌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方,则在不变更信息披露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拍卖方式进行转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有底价投标式公开拍卖方式,在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报名时间: 即公告次日起至**日下午5时止,咨询、报名地点: (略) 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日下午3时整,在 (略) 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5.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温州医科大学 (略) 工会委员会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按照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拍卖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6.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7.标的企业委估的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实际盘点数59台套,账面价值*.48元,评估价值*.00元。(设备清单详见附件)(摘自资产评估报告)8.标的企业主要合同情况如下:(1)场地租赁合同:两院区内(指温州医科大学 (略)  (略) 区、 (略) 区)标的企业的经营门店、仓库、办公室等使用场地,均属于温州医科大学 (略) (以下简称“医院”)的场地,所有场地的租赁合同于**日截止到期。场地租赁合同到期后,标的企业的经营办公场地需自行解决;若股权受让方为非原股东,医院也不再为改制后的标的企业提供医疗资源。因标的企业当前业务主 (略) 资源开展经营活动,故后续经营收益无法预测。9.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1)根据**日 (略) 、温州医科大学 (略) 与中山大学 (略) 签订的《 (略) 信息系统合作意向书》,及**日 (略) 与中国 (略)  (略) 分行签订的《中山大学 (略) “ (略) 信息系统”采购合同》。前述合同因履行出现争议目前尚在诉讼过程,相关法律后果、经济责任、收益和费用均由温州医科大学 (略) 自行享有和承担,与 (略) 无关。(2) (略)  (略) 科技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应急科研攻关课题项目《基于多源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的新冠肺炎等传染病诊治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研发》。根据 (略)  (略) 课题权益事宜的决议,鉴于上述课题未纳入评估范围,故该课题将获得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政府补助款等),股权转让后,该权益仍归温州医科大学 (略) 所有。10.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吴敏建,联系方式:*。11.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12.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标的企业自基准日(2022 年 6月30 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期间所产生的利润,由原股东享有。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附件:附件:设备清单.docx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温州医科大学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上蔡村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法定代表人沈贤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296,745.82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22L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6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6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财政部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B*Y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日期**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略) 财政厅关于同意转让 (略) 国有股权的复函》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温州富怡科贸有限公司60%股权
    转让底价46.338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企业无在册职工,本次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2.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除转让方已在公告中披露的事项中明确权属外,其余的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3.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9.*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拍卖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77-*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鹿城区海事路17号温州联合 (略) 7楼网址http://**
    合作机构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联系人蔡女士固定电话*
    手机--
    转让方联系人朱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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