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州远望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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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远望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北京 (略) 55%股权,其中, (略) (略) 转让持有的北京 (略) 6%股权, (略) 六一八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持有的北京 (略) 30%股权, (略) 闽招绿色发展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北京 (略) 19%股权, (略) (略) 、 (略) 六一八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闽招绿色发展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方(以下简称转让方)联合转让持有的合计55%股权。

二、挂牌价:891.253万元。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3.1.北京 (略)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 (略) 海淀区建材城东路26号C115、C215室,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新型成品电池的研究开发、样品试制及小批量组装生产;制造电池、机械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池、充电桩、机动车充电、机械设备、机械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新能源原动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生产电池(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检验检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检验检测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略)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2.标的公司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3.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四、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略) (略)

2550

810

51%

2

(略) 六一八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

300

30%

3

(略) 闽招绿色发展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0

190

19%

特别提示:转让方尚未就转让标的 (略) 认缴的注册资本(详见上表),该等未缴清的注册资本,由受让方承担并依法按期缴纳。

五、股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及审批程序。

六、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20年

2021年

**日

总资产

1273.63

1677.67

1235.27

总负债

2271.35

1326.42

1248.45

净资产

-997.72

351.25

-13.17

营业收入

1168.88

744.15

5.42

利润总额

40.04

41.50

-364.42

净利润

54.19

48.97

-364.42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620.46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3家股东共同持有的合计55%股权。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7.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7.2.报名截 (略) 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7.3.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八、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8.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8.2.竞买人(受让方)知悉,转让方尚未就转让标的未 (略) 认缴的注册资本,该等未缴清的注册资本,由受让方承担并依法按期缴纳。

8.3.转让标的在评估基准日**日次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毕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8.3.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政府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政府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8.4.转让标的成交后,标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 (略) 继续享有和承担。

8.5.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九、竞买人报名

9.1.报名截止时间:**日17时。

9.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9.3.交纳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178.25万元。

(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略) 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 (略) 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

(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1保证金”。

9.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9.5.领取竞价文件

(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竞价文件》。

(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十、公告期限:**日-**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91-*、*。监督电话:0591-*

报名地址: (略)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略) 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北京 (略) 55%股权,其中, (略) (略) 转让持有的北京 (略) 6%股权, (略) 六一八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持有的北京 (略) 30%股权, (略) 闽招绿色发展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北京 (略) 19%股权, (略) (略) 、 (略) 六一八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闽招绿色发展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方(以下简称转让方)联合转让持有的合计55%股权。

二、挂牌价:891.253万元。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3.1.北京 (略)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 (略) 海淀区建材城东路26号C115、C215室,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新型成品电池的研究开发、样品试制及小批量组装生产;制造电池、机械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池、充电桩、机动车充电、机械设备、机械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新能源原动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生产电池(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检验检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检验检测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略)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2.标的公司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3.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四、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略) (略)

2550

810

51%

2

(略) 六一八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

300

30%

3

(略) 闽招绿色发展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0

190

19%

特别提示:转让方尚未就转让标的 (略) 认缴的注册资本(详见上表),该等未缴清的注册资本,由受让方承担并依法按期缴纳。

五、股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及审批程序。

六、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20年

2021年

**日

总资产

1273.63

1677.67

1235.27

总负债

2271.35

1326.42

1248.45

净资产

-997.72

351.25

-13.17

营业收入

1168.88

744.15

5.42

利润总额

40.04

41.50

-364.42

净利润

54.19

48.97

-364.42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620.46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3家股东共同持有的合计55%股权。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7.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7.2.报名截 (略) 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7.3.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八、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8.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8.2.竞买人(受让方)知悉,转让方尚未就转让标的未 (略) 认缴的注册资本,该等未缴清的注册资本,由受让方承担并依法按期缴纳。

8.3.转让标的在评估基准日**日次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毕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8.3.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政府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政府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8.4.转让标的成交后,标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 (略) 继续享有和承担。

8.5.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九、竞买人报名

9.1.报名截止时间:**日17时。

9.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9.3.交纳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178.25万元。

(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略) 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 (略) 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

(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1保证金”。

9.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9.5.领取竞价文件

(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竞价文件》。

(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十、公告期限:**日-**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91-*、*。监督电话:0591-*

报名地址: (略)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略) 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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