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的股权转让
49%的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 29GQ* |
---|---|
项目名称 | 鸡东县忠旺粮库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鸡东县财政局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鸡东县人民政府 |
转让比例 | 49 |
挂牌价格 | 0.09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依据标的企业提供的《合作经营协议》及《合作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截至**日前,标的企业须按照每年账面利润总额的49%支付给合作方。 2、受让方确定后,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4、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应从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自《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剩余交易价款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受让方负责自行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项目编号 | 29G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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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鸡东县忠旺粮库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鸡东县财政局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鸡东县人民政府 |
转让比例 | 49 |
挂牌价格 | 0.09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依据标的企业提供的《合作经营协议》及《合作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截至**日前,标的企业须按照每年账面利润总额的49%支付给合作方。 2、受让方确定后,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4、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应从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自《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剩余交易价款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受让方负责自行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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