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清淤工程产生的砂土转让
[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清淤工程产生的砂土转让
项目名称 | 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清淤工程产生的砂土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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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 | ||||||||||||||||||||||||||
标的现状 | 未开采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北京山连山矿业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多伦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系人:乔天民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多伦县人民政府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为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清淤工程产生的砂土。该标的具体数量以评估报告数量为准,清淤工程由受让方负责实施,工程中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再支付工程费用。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清淤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多水批复字〔2022〕15号)及《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清淤工程施工采出砂石处置价值评估报告》(山连山矿权评报字[2022]113 号)进行施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数量、质量保证责任。本项目转让后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2、转让方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可开非税收据,请各意向受让方悉知。 3、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需提前预约勘验,并填写现场勘验确认表。若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交接的,交易不做取消,待疫情结束后办理交接,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落实标的所在地及自身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政策。 4、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中心按照最终成交价收取服务费,不因标的数量的变动而做调整。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交易价款和保证金。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资产状况等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双方确认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同时向转受双方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标的交接工作。受让方施工期为:**日至10月31日,受让方应在施工期内自行完成标的物采挖、运输和现场垃圾清运等工作,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环保、占地等一切手续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协调处理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以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转让方有权监管受让方施工情况,施工期结束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完成标的物采挖,转让方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5、本项目周边涉及草地、林地、耕地等保护范围,作业路、临时堆放场地等需占用林草地的,要有林草部门批复的临时占地手续。 6、清淤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按规定的期限、范围、深度、作业方式清淤; (2)在清淤区域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3)随清随运,不得在库区堆放清淤产出品; (4)运输车辆实行准运制度,需按指定进出场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道行车; (5)不得损坏水利工程及设施、河道生物防护设施、水文监测设施、照明设施、通信电缆和宣传牌、界桩、里程桩等管理设施; (6)不得破坏林地、草场、植被环境、污染水体; (7)采砂活动结束后,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恢复;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00:00:00至**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00:00:0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良城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锡林大街华润大厦204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其他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 |
项目名称 | 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清淤工程产生的砂土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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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 | ||||||||||||||||||||||||||
标的现状 | 未开采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北京山连山矿业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多伦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系人:乔天民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多伦县人民政府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为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清淤工程产生的砂土。该标的具体数量以评估报告数量为准,清淤工程由受让方负责实施,工程中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再支付工程费用。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清淤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多水批复字〔2022〕15号)及《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红领巾水库库区清淤工程施工采出砂石处置价值评估报告》(山连山矿权评报字[2022]113 号)进行施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数量、质量保证责任。本项目转让后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2、转让方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可开非税收据,请各意向受让方悉知。 3、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需提前预约勘验,并填写现场勘验确认表。若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交接的,交易不做取消,待疫情结束后办理交接,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落实标的所在地及自身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政策。 4、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中心按照最终成交价收取服务费,不因标的数量的变动而做调整。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交易价款和保证金。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资产状况等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双方确认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同时向转受双方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标的交接工作。受让方施工期为:**日至10月31日,受让方应在施工期内自行完成标的物采挖、运输和现场垃圾清运等工作,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环保、占地等一切手续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协调处理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以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转让方有权监管受让方施工情况,施工期结束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完成标的物采挖,转让方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5、本项目周边涉及草地、林地、耕地等保护范围,作业路、临时堆放场地等需占用林草地的,要有林草部门批复的临时占地手续。 6、清淤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按规定的期限、范围、深度、作业方式清淤; (2)在清淤区域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3)随清随运,不得在库区堆放清淤产出品; (4)运输车辆实行准运制度,需按指定进出场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道行车; (5)不得损坏水利工程及设施、河道生物防护设施、水文监测设施、照明设施、通信电缆和宣传牌、界桩、里程桩等管理设施; (6)不得破坏林地、草场、植被环境、污染水体; (7)采砂活动结束后,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恢复;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00:00:00至**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00:00:0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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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良城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锡林大街华润大厦204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其他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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