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清爱琴海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人民币72,721.09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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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清爱琴海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人民币72,721.09万元债权

陕西华清爱琴海 (略) 100%股权及人民币72,721.09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G32022SH*
项目名称陕西华清爱琴海 (略) 100%股权及人民币72,721.09万元债权
转让方名称广东南光 (略) ;澳门中旅(国际)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转让比例49
挂牌价格96,400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96,400万元,由标的企业100%股权价格、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组成。其中,转让方“澳门中旅(国际) (略) ”转让的51%股权挂牌价格为12,076.2441万元,转让方“广东南光 (略) ”转让的49%股权挂牌价格为11,602.6659万元,转让方“广东南光 (略) ”对标的企业债权挂牌价为72,721.09万元。 2、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溢价部分由两个转让方按照各自转让比例分配。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640万元整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如下事项做出书面承诺:(1)接受并同意标的企业以现状进行交付。同意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2)受让方应配合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本次转让方澳门中旅(国际) (略) (以下简称“澳门中旅”)所享有的交易价款汇至该转让方指定境外账户。(3)受让方同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配合标的企业完成产权交易标的权属变更,并在标的企业取得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后,经转让方申请,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产权交易价款分别划转至两家转让方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4)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但若受让方为境内企业,受让方有义务为转让方“澳门中旅”代扣代缴。该部分税费经双方确认,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根据转让方“澳门中旅”付款指令,从交易价款中扣除,并返还给受让方。(5)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有义务督促并配合标的企业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税务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营业执照变更“、相关外汇业务登记”等事项。(6)本次交 (略) 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履行。(7)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5、本产权转让项目标的为现状转让,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次产权转让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次产权转让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还需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南光”、“澳门中旅”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陕西华清爱琴海 (略) 100%股权及人民币72,721.09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G32022SH*
项目名称陕西华清爱琴海 (略) 100%股权及人民币72,721.09万元债权
转让方名称广东南光 (略) ;澳门中旅(国际)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转让比例49
挂牌价格96,400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96,400万元,由标的企业100%股权价格、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组成。其中,转让方“澳门中旅(国际) (略) ”转让的51%股权挂牌价格为12,076.2441万元,转让方“广东南光 (略) ”转让的49%股权挂牌价格为11,602.6659万元,转让方“广东南光 (略) ”对标的企业债权挂牌价为72,721.09万元。 2、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溢价部分由两个转让方按照各自转让比例分配。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640万元整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如下事项做出书面承诺:(1)接受并同意标的企业以现状进行交付。同意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2)受让方应配合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本次转让方澳门中旅(国际) (略) (以下简称“澳门中旅”)所享有的交易价款汇至该转让方指定境外账户。(3)受让方同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配合标的企业完成产权交易标的权属变更,并在标的企业取得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后,经转让方申请,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产权交易价款分别划转至两家转让方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4)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但若受让方为境内企业,受让方有义务为转让方“澳门中旅”代扣代缴。该部分税费经双方确认,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根据转让方“澳门中旅”付款指令,从交易价款中扣除,并返还给受让方。(5)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有义务督促并配合标的企业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税务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营业执照变更“、相关外汇业务登记”等事项。(6)本次交 (略) 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履行。(7)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5、本产权转让项目标的为现状转让,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次产权转让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次产权转让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还需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南光”、“澳门中旅”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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