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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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

为贯彻落实《中 (略)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文旅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略) 场发〔2022〕77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县旅游业发展水平,助推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对编制《鹤峰县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进行公开询价,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名称:

《鹤峰县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

二、项目内容:

结合县委县政府要求及我县实际情况编制《鹤峰县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三、项目采购:

(一)采购内容: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编制《鹤峰县民宿产业规划》且通过专家评审。

(二)最高上限价:39.8万元。

(三)完成时间:**日前完成。

(四)供货地点: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

(五)付款方式:编制成果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

四、供应商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能提供相关采购内容的合法有效资质证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相关业绩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样品以供参考。

五、报名和领取议价文件时间、地点和相关资料:

**日下午17:00前,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产业发展股报名领取议价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企业代表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企业代表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4.支持网上报名且需网络传输上述三项材料的扫描件。

5.企业报名时领取议价文件必须是盖有采购单位公章(多页盖有骑缝章)的议价文件原件或扫描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1.企业将报名时领取的议价文件原件或扫描件的附件一(项目采购报价表)上填写好报价后加盖企业公章,不得自行修改议价文件内容和格式后填写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2.**日上午12:00之前,企业按要求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附件一项目采购报价表(盖章)、与采购内容相关业绩资料用档案袋或信件密封(密封件封口须盖章)后递交或邮寄至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四楼财务室(联系电话0718-*)。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附件一项目采购报价表(盖章)不能装订成册,其它资料可装订也可不装订。

七、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完全响应技术、服务要求,技术参数不得出现负偏离)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候选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八、联系人及方式:

(一)联系人:李秋菊

(二)联系方式:0718-* QQ:*

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

**日

《鹤峰县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规划名称

编制工作内容

报价

备注

1

《鹤峰县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全县民宿产业专项规划



35个重点村民宿规划



合计











报价单位盖章:

为贯彻落实《中 (略)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文旅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略) 场发〔2022〕77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县旅游业发展水平,助推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对编制《鹤峰县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进行公开询价,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名称:

《鹤峰县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

二、项目内容:

结合县委县政府要求及我县实际情况编制《鹤峰县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三、项目采购:

(一)采购内容: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编制《鹤峰县民宿产业规划》且通过专家评审。

(二)最高上限价:39.8万元。

(三)完成时间:**日前完成。

(四)供货地点: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

(五)付款方式:编制成果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

四、供应商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能提供相关采购内容的合法有效资质证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相关业绩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样品以供参考。

五、报名和领取议价文件时间、地点和相关资料:

**日下午17:00前,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产业发展股报名领取议价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企业代表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企业代表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4.支持网上报名且需网络传输上述三项材料的扫描件。

5.企业报名时领取议价文件必须是盖有采购单位公章(多页盖有骑缝章)的议价文件原件或扫描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1.企业将报名时领取的议价文件原件或扫描件的附件一(项目采购报价表)上填写好报价后加盖企业公章,不得自行修改议价文件内容和格式后填写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2.**日上午12:00之前,企业按要求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附件一项目采购报价表(盖章)、与采购内容相关业绩资料用档案袋或信件密封(密封件封口须盖章)后递交或邮寄至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四楼财务室(联系电话0718-*)。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附件一项目采购报价表(盖章)不能装订成册,其它资料可装订也可不装订。

七、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完全响应技术、服务要求,技术参数不得出现负偏离)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候选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八、联系人及方式:

(一)联系人:李秋菊

(二)联系方式:0718-* QQ:*

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

**日

《鹤峰县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规划名称

编制工作内容

报价

备注

1

《鹤峰县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全县民宿产业专项规划



35个重点村民宿规划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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