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6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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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60%股权

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60%股权

项目编号G32022SH*
项目名称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60%股权
转让方名称上海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上海 (略)
转让比例60
挂牌价格190,813.97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3、上海 (略) (挂牌条件中简称“电气钢管”)是 (略) (挂牌条件中简称“天津钢管”)的母公司,其持有天津钢管51.02%股权。 4、本项目信息预披露时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70万元,两方股东于本项目信息正式挂牌前对标的企业完成了同比例增资,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增加至*.3337万元,增资完成后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5、根据《上海电气 (略) 人民币中长期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及《上海电气 (略) 人民币中长期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两项合同共计贷款金额上限为人民币9亿元,截至**日,上海电气 (略) 已提供贷款人民币8.9亿元,具体贷款时间和利率详见上述《上海电气 (略) 人民币中长期借款合同》。 6、根据《保证合同(编号TJGS*保*)》、《最高不可撤销担保书》转让方合计可向天津钢管提供担保上限人民币11亿元,截至**日,转让方已向天津钢管提供担保人民币10.847亿元。 7、根据《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沪银保字第*号】、【(2022)沪银保字第*号】》转 (略) 提供担保上限人民币15亿元,截至**日, (略) 提供担保人民币15亿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举牌受让。 5、受让方应具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具体为:标的公司目前在册人员1人,将在股权转让后由转让方另行安排,本次产权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取得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其他 一、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7244.19万元到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中除保证金以外的部分)后作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中除保证金以外的部分)后作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二、(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四、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五、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后6个月内,向电气钢管提供足额资金,用于天津钢管一次性偿还上海电气 (略) 贷款8.9亿元及相应息费。 六、截至**日,转让方已为电气钢管、天津钢管提供融资担保25.847亿元,应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后6个月内,向天津钢管和电气钢管提供资金一次性清偿,或由受让方提供金融机构认可并同意的对应担保进行置换。 七、除上述第五、六条内涉及的担保及借款,如转让方为 (略) 提供其他担保或借款,应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后6个月内,向天津钢管和电气钢管提供资金一次性清偿,或由受让方提供金融机构认可并同意的对应担保进行置换。 八、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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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32022SH*
项目名称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60%股权
转让方名称上海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上海 (略)
转让比例60
挂牌价格190,813.97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3、上海 (略) (挂牌条件中简称“电气钢管”)是 (略) (挂牌条件中简称“天津钢管”)的母公司,其持有天津钢管51.02%股权。 4、本项目信息预披露时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70万元,两方股东于本项目信息正式挂牌前对标的企业完成了同比例增资,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增加至*.3337万元,增资完成后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5、根据《上海电气 (略) 人民币中长期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及《上海电气 (略) 人民币中长期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两项合同共计贷款金额上限为人民币9亿元,截至**日,上海电气 (略) 已提供贷款人民币8.9亿元,具体贷款时间和利率详见上述《上海电气 (略) 人民币中长期借款合同》。 6、根据《保证合同(编号TJGS*保*)》、《最高不可撤销担保书》转让方合计可向天津钢管提供担保上限人民币11亿元,截至**日,转让方已向天津钢管提供担保人民币10.847亿元。 7、根据《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沪银保字第*号】、【(2022)沪银保字第*号】》转 (略) 提供担保上限人民币15亿元,截至**日, (略) 提供担保人民币15亿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举牌受让。 5、受让方应具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具体为:标的公司目前在册人员1人,将在股权转让后由转让方另行安排,本次产权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取得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其他 一、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7244.19万元到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中除保证金以外的部分)后作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中除保证金以外的部分)后作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二、(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四、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五、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后6个月内,向电气钢管提供足额资金,用于天津钢管一次性偿还上海电气 (略) 贷款8.9亿元及相应息费。 六、截至**日,转让方已为电气钢管、天津钢管提供融资担保25.847亿元,应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后6个月内,向天津钢管和电气钢管提供资金一次性清偿,或由受让方提供金融机构认可并同意的对应担保进行置换。 七、除上述第五、六条内涉及的担保及借款,如转让方为 (略) 提供其他担保或借款,应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后6个月内,向天津钢管和电气钢管提供资金一次性清偿,或由受让方提供金融机构认可并同意的对应担保进行置换。 八、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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