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BP072V别克牌SGM6520ATA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2SZ1001790-2)
粤BP072V别克牌SGM6520ATA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2SZ1001790-2)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2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_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粤BP072V别克牌SGM6520ATA
项目简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权利人 | 注册日期 | 行驶里程 | 年检到期日 |
1 | 粤BP072V别克牌SGM6520ATA | 深圳中智 (略) | ** | 约81260公里 | 2023年11月 |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深圳中智 (略)
内部决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略) 中项资产评估房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中智经济 (略)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77561元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粤BP072V别克牌SGM6520ATA
挂牌价格:69804.9元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20000元的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车辆按现状及现有资料转让(不含车牌),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标的车辆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车辆现状无异议。意向受让方通过本转让公告及向转让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对转让标的车辆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
2、转让方对标的车辆涉及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3、与车辆过户有关的政策由受让方自行咨询,因受让方无法提供小汽车指标及其他过户所需证件,或因车辆达不到环境标准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交易价款来源合法。
5、受让方获得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标的车辆自移交给受让方之日起,对于该车辆的一切内部或者外部风险或者任何质量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车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用及税费,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8、标的车辆在变更登记前发生的违章罚分、罚款、停车费等拖欠的费用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关费用。
9、标的车辆需要办理车辆转籍(市外)的,由受让方自行咨询转入地政策,因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转入)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10、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向联交所提交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11、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深圳中智 (略)
住所: (略) 福田区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号楼31层
法定代表人:蔡如蓉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6000
企业类型: (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监管机构(部门):中国国际技术 (略)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同意深圳中智 (略) 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置换的批复》中智股份字〔2022〕16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叶先生 0755-* 付小姐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 真: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 180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3 楼
网 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 号:6325 05928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2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_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粤BP072V别克牌SGM6520ATA
项目简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权利人 | 注册日期 | 行驶里程 | 年检到期日 |
1 | 粤BP072V别克牌SGM6520ATA | 深圳中智 (略) | ** | 约81260公里 | 2023年11月 |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深圳中智 (略)
内部决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略) 中项资产评估房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中智经济 (略)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77561元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粤BP072V别克牌SGM6520ATA
挂牌价格:69804.9元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20000元的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车辆按现状及现有资料转让(不含车牌),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标的车辆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车辆现状无异议。意向受让方通过本转让公告及向转让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对转让标的车辆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
2、转让方对标的车辆涉及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3、与车辆过户有关的政策由受让方自行咨询,因受让方无法提供小汽车指标及其他过户所需证件,或因车辆达不到环境标准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交易价款来源合法。
5、受让方获得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标的车辆自移交给受让方之日起,对于该车辆的一切内部或者外部风险或者任何质量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车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用及税费,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8、标的车辆在变更登记前发生的违章罚分、罚款、停车费等拖欠的费用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关费用。
9、标的车辆需要办理车辆转籍(市外)的,由受让方自行咨询转入地政策,因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转入)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10、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向联交所提交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11、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深圳中智 (略)
住所: (略) 福田区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号楼31层
法定代表人:蔡如蓉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6000
企业类型: (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监管机构(部门):中国国际技术 (略)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同意深圳中智 (略) 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置换的批复》中智股份字〔2022〕16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叶先生 0755-* 付小姐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 真: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 180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3 楼
网 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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