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右政函〔2022〕203 号
(略) 右江区人民政府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略) 右江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右自然资报〔2022〕3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出让土地总面积为1914.80平方米(合2.872亩),土地用途设定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请依法依规开展有关挂牌出让工作。
附件: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略) 右江区人民政府
**日
附件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年修订)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规定,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见表)
宗地 名称 | 宗地 座落 | 其中出让面积(㎡) | 设定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出让起 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建筑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 |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 | 1914.8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1.0≤且≤2.0 | ≤30 | ≥32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130 | 78 | 一年内动工,两年内竣工 |
二、出让条件
(一)宗地以现状出让,即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的现状交地。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 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7〕4号)文件精神,地块在挂牌成交后实施开发建设前,需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并通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按程序进行施工建设。
(三)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四)宗地内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拆除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宗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建设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筑控制规模约: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914.80平方米且不大于3829.60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设施用房面积不小于287.22平方米,且不大于574.44平方米)。
(六)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退让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同时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七)项目建设工期:一年内动工,两年内竣工。
三、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购买,也可联合购买。竞买人属联合购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五、竞买原则
价高者得原则。
六、挂牌出让价格的确定
先由有资质的地价评估机构对该地块进行评估,然后由右江区自然资源局研究拟定地块的出让底价报右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挂牌时间
计划在2022年11月上旬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公告二十日后开始进行挂牌竞价。
八、拍卖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园博园)。
九、拍卖组织实施
由右江区自然资源局或委托有法定资质的土地交易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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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政函〔2022〕203 号
(略) 右江区人民政府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略) 右江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右自然资报〔2022〕3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出让土地总面积为1914.80平方米(合2.872亩),土地用途设定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请依法依规开展有关挂牌出让工作。
附件: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略) 右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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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年修订)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规定,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见表)
宗地 名称 | 宗地 座落 | 其中出让面积(㎡) | 设定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出让起 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建筑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D11-02地块 | (略)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 | 1914.8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1.0≤且≤2.0 | ≤30 | ≥32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130 | 78 | 一年内动工,两年内竣工 |
二、出让条件
(一)宗地以现状出让,即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的现状交地。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 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7〕4号)文件精神,地块在挂牌成交后实施开发建设前,需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并通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按程序进行施工建设。
(三)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四)宗地内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拆除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宗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建设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筑控制规模约: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914.80平方米且不大于3829.60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设施用房面积不小于287.22平方米,且不大于574.44平方米)。
(六)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退让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同时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七)项目建设工期:一年内动工,两年内竣工。
三、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购买,也可联合购买。竞买人属联合购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五、竞买原则
价高者得原则。
六、挂牌出让价格的确定
先由有资质的地价评估机构对该地块进行评估,然后由右江区自然资源局研究拟定地块的出让底价报右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挂牌时间
计划在2022年11月上旬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公告二十日后开始进行挂牌竞价。
八、拍卖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园博园)。
九、拍卖组织实施
由右江区自然资源局或委托有法定资质的土地交易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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