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廉庄镇前米厂28亩土地经营权(07/0012ea657768a9534803a7ae0f5125bfd235)
宁河区廉庄镇前米厂28亩土地经营权(07/0012ea657768a9534803a7ae0f5125bfd235)
发布时间:** 10:11
发布区域 | 廉庄镇/前米厂 |
转出方名称 | (略) 宁河区廉庄镇前米厂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略) 宁河区廉庄镇前米厂村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廉庄镇前米厂28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4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11座大棚及大棚设施为发包方固有财产,承包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损坏、改造、侵占发包方财产,承包方确保国土资源不得流失或改变现有地形地貌(土地不得外运,如有外运或改变地形地貌按违约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许减少土地面积,承包方不得私自拆改、兴建任何建筑,如遇以上情形,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视情形扣除承包方种植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承包方的经济损失,发包方概不负责,承包方自行承担。2、承包方自行抗旱抗涝,发包方不负责用水用电,不提供方便。承包方要对自己承包的大棚进行修理,所有物品自行管理(卷帘机、电表、门窗等),交回发包方时必须能正常使用,否则按原价赔款;3、双方不得违约,发包方违约要赔偿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提前回收承包土地,承包费不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在承包期如遇自然灾害等,造成承包方一切损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概不负责。5、承包方只能从事农业种植,如承包方不从事农业种植,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承包方种植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6、如遇国家、集体等占地,大棚补偿及土地补偿归发包方所有,农作物补偿归承包方,发包方退还承包方剩余年限承包款及种植保证金,合同自行终止。7、承包期满后,合同自行终止。在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将大棚清理完毕,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收回承包大棚及承包地,并退还承包方种植保证金。逾期不清理的,发包方视为承包方自动放弃,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8、本方案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村委会。9、原承包户在此标的物上的农作物等附着物的处理问题,由新承包方与原承包户自行协商,村委会负责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责任。10、此标的物的3号棚在上期承包期间,因受自然灾害不能正常使用,新中标方必须进行修复,修复标准以其他大棚现有使用状态为准。修复费用等由新承包方承担,村委会不负任何费用和责任。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公开招投标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10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发布时间:** 10:11
发布区域 | 廉庄镇/前米厂 |
转出方名称 | (略) 宁河区廉庄镇前米厂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略) 宁河区廉庄镇前米厂村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廉庄镇前米厂28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4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11座大棚及大棚设施为发包方固有财产,承包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损坏、改造、侵占发包方财产,承包方确保国土资源不得流失或改变现有地形地貌(土地不得外运,如有外运或改变地形地貌按违约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许减少土地面积,承包方不得私自拆改、兴建任何建筑,如遇以上情形,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视情形扣除承包方种植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承包方的经济损失,发包方概不负责,承包方自行承担。2、承包方自行抗旱抗涝,发包方不负责用水用电,不提供方便。承包方要对自己承包的大棚进行修理,所有物品自行管理(卷帘机、电表、门窗等),交回发包方时必须能正常使用,否则按原价赔款;3、双方不得违约,发包方违约要赔偿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提前回收承包土地,承包费不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在承包期如遇自然灾害等,造成承包方一切损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概不负责。5、承包方只能从事农业种植,如承包方不从事农业种植,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承包方种植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6、如遇国家、集体等占地,大棚补偿及土地补偿归发包方所有,农作物补偿归承包方,发包方退还承包方剩余年限承包款及种植保证金,合同自行终止。7、承包期满后,合同自行终止。在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将大棚清理完毕,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收回承包大棚及承包地,并退还承包方种植保证金。逾期不清理的,发包方视为承包方自动放弃,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8、本方案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村委会。9、原承包户在此标的物上的农作物等附着物的处理问题,由新承包方与原承包户自行协商,村委会负责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责任。10、此标的物的3号棚在上期承包期间,因受自然灾害不能正常使用,新中标方必须进行修复,修复标准以其他大棚现有使用状态为准。修复费用等由新承包方承担,村委会不负任何费用和责任。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公开招投标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10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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