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aa3f4af07446e2a1345009ed70fc96)保定市供水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出租翠园街西侧云杉路南侧智慧城22号商铺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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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aa3f4af07446e2a1345009ed70fc96)保定市供水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出租翠园街西侧云杉路南侧智慧城22号商铺竞价公告

(略) (略) 出租翠园街西侧云杉路南侧智慧城22号商铺
标的名称 (略) (略) 出租翠园街西侧云杉路南侧智慧城22号商铺
项目编码DSCQ*E*-2 挂牌价格30,951 元/年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本次出租 (略) 供 (略) 所属2套商铺,分零出租,租赁期限5年,详见房产出租明细表。

标的简介
(略) 供 (略) 翠园街西侧云杉路南侧智慧城22号商铺,房产出租面积:67.29㎡,出租底价:30951元/年。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3G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企业
所在地区河北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阳光北大街1589号厂房
注册资本(万元)业务无法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史伟
所属行业建筑安装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X5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略) 商铺出租请示的批复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估值机构)河北中鑫房 (略)
评估/询价基准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核准/备案日期**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34,390 元/年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30,951 元/年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使用标的物期间发生的各种税费,水、电、暖、气、通讯,以及室外环卫、绿化维护、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2.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承租方门头装修等应满足相关部门要求,承租方全权负责房屋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4.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投资由承租方自理。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标的物对外进行抵押、质押、担保、转让和转租等。

6.其他具体条件以《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承租方按照《 (略) 交易服务收费办法》 (略) 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① (略) 确认报价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发送《报价结果通知单》;

②承租方应在收到《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交易服务费支付 (略) 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③承租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自行勘察标的,标的面积、房屋现状以实际情况为准,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租赁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完成租赁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法人,且信誉良好,按时交纳租金。

2、须遵守和服从当地有关的房屋管理制度的管理规定。

报名提交材料

1、提交《承租意向登记表》及承诺函,表格见附件,意向承租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上传原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上传原件)

3、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 (略) 场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4、根据承租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5、 (略) 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租赁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500元的正整数倍。(动态报价方式)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 (略) 翠园街西侧云杉路南侧智慧城22、23号商铺

3、联系人:张仪琳 联系电话:0312-*

4、意向承租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出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9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11:00:00
交纳注意事项

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 (略) 石家庄中华北大街支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 (略) 场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 (略) 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 (略) 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 (略) 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 (略) 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符合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 (略) 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 (略) 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租的,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承租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房产出租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略) (略) 出租翠园街西侧云杉路南侧智慧城22号商铺
标的名称 (略) (略) 出租翠园街西侧云杉路南侧智慧城22号商铺
项目编码DSCQ*E*-2 挂牌价格30,951 元/年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本次出租 (略) 供 (略) 所属2套商铺,分零出租,租赁期限5年,详见房产出租明细表。

标的简介
(略) 供 (略) 翠园街西侧云杉路南侧智慧城22号商铺,房产出租面积:67.29㎡,出租底价:30951元/年。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3G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企业
所在地区河北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阳光北大街1589号厂房
注册资本(万元)业务无法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史伟
所属行业建筑安装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X5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略) 商铺出租请示的批复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估值机构)河北中鑫房 (略)
评估/询价基准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核准/备案日期**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34,390 元/年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30,951 元/年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使用标的物期间发生的各种税费,水、电、暖、气、通讯,以及室外环卫、绿化维护、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2.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承租方门头装修等应满足相关部门要求,承租方全权负责房屋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4.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投资由承租方自理。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标的物对外进行抵押、质押、担保、转让和转租等。

6.其他具体条件以《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承租方按照《 (略) 交易服务收费办法》 (略) 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① (略) 确认报价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发送《报价结果通知单》;

②承租方应在收到《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交易服务费支付 (略) 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③承租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自行勘察标的,标的面积、房屋现状以实际情况为准,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租赁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完成租赁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法人,且信誉良好,按时交纳租金。

2、须遵守和服从当地有关的房屋管理制度的管理规定。

报名提交材料

1、提交《承租意向登记表》及承诺函,表格见附件,意向承租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上传原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上传原件)

3、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 (略) 场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4、根据承租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5、 (略) 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租赁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500元的正整数倍。(动态报价方式)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 (略) 翠园街西侧云杉路南侧智慧城22、23号商铺

3、联系人:张仪琳 联系电话:0312-*

4、意向承租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出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9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11:00:00
交纳注意事项

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 (略) 石家庄中华北大街支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 (略) 场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 (略) 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 (略) 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 (略) 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 (略) 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符合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 (略) 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 (略) 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租的,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承租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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