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股权
20%股权
项目编号 | G32022ZJ* |
---|---|
项目名称 | 浙江钱都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东方 (略) |
转让比例 | 20 |
挂牌价格 | 1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在项目要求时间内完成竞买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信息披露7个工作日。 (1)延长信息披露期间,最终只有一家合格竞买方报名,则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 (2)延长信息披露期间,最终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网络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本次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6.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7.本次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8.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已实缴到位。 9.标的企业股东浙报 (略) 及浙江文创 (略) 已转让所持股权但未完成工商变更。 10. (略) 由于主营业务所属行业问题,出现产品逾期兑付,在公司属地金融办协调介入后完成了良性清退,完成出借人净本金的兑付工作,兑付工作完成后,现公司已遣散人员,已停止经营。(摘自评估报告) 11.本次评估利用了浙江瑞信 (略) 于**日出具的浙瑞审(2022)0343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摘自评估报告) 1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杭州云蝶加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报 (略) 、浙江文创 (略) 往来款共145,940,683.38元,根据浙江 (略) 出具的《2020年临时股东会决议》,杭州云蝶加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报 (略) 、浙江文创 (略) 往来款不得向被评估单位及登记股东进行追溯,股东之间、股东与被评估单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追究。因此,本次评估对上述其他应付款评估为零。(摘自评估报告) 13.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摘自评估报告) 14.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标的企业原有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和承担。 3.本次转让中,标的企业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原有债权需由受让方以不低于5100万元的价格收购,已取得债权人同意;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债权范围参考所附《债权清单》,关于债权具体情况及风险瑕疵以债权转让方出具的债权文件为准。 |
项目编号 | G32022Z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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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钱都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东方 (略) |
转让比例 | 20 |
挂牌价格 | 1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在项目要求时间内完成竞买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信息披露7个工作日。 (1)延长信息披露期间,最终只有一家合格竞买方报名,则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 (2)延长信息披露期间,最终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网络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本次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6.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7.本次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8.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已实缴到位。 9.标的企业股东浙报 (略) 及浙江文创 (略) 已转让所持股权但未完成工商变更。 10. (略) 由于主营业务所属行业问题,出现产品逾期兑付,在公司属地金融办协调介入后完成了良性清退,完成出借人净本金的兑付工作,兑付工作完成后,现公司已遣散人员,已停止经营。(摘自评估报告) 11.本次评估利用了浙江瑞信 (略) 于**日出具的浙瑞审(2022)0343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摘自评估报告) 1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杭州云蝶加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报 (略) 、浙江文创 (略) 往来款共145,940,683.38元,根据浙江 (略) 出具的《2020年临时股东会决议》,杭州云蝶加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报 (略) 、浙江文创 (略) 往来款不得向被评估单位及登记股东进行追溯,股东之间、股东与被评估单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追究。因此,本次评估对上述其他应付款评估为零。(摘自评估报告) 13.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摘自评估报告) 14.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标的企业原有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和承担。 3.本次转让中,标的企业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原有债权需由受让方以不低于5100万元的价格收购,已取得债权人同意;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债权范围参考所附《债权清单》,关于债权具体情况及风险瑕疵以债权转让方出具的债权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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