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盛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南华盛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 2月 25日, (略) 雨 (略) 根据申请人湖南 (略) 、 (略) 飞翔房 (略) 的申请,依法作出(2022)湘011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湖南华盛世纪 (略) (以下简称“华盛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又于2022年 4 月1日作出(2022)湘0111破 2-1号决定书,指定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维护企业经营价值、实现项目复工、依法转入重整程序, (略) ,管理人依法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战略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投资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 (略) 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并 (略) 的资产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本次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除投资外可能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审计、评估以及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信息,或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依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
《保密承诺书》之后进行。管理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五)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以联合体的方式报名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所涉主体应为一致行动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企业情况介绍
(一)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华盛公司于**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类 (略) (统一信用代码:*93K),注册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注册登记股东为 (略) 、岳敏成;法定代表人:庞春枝;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成立后开发“华悦商业广场”项目,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0号(湘府路与洞井路交叉处东北角),于2011 年 6月分两期建设。一期用地面积为55亩,项目名为华悦城,主要为住宅及商业门面,已完成开发及主要销售。二期项目分 A、B 地块开发,A 地块用地面积为 33143 ㎡(约 50 亩),项目名为华悦商业广场,主要建设商业综合体,建筑主体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完成比约70%,现已停工。B 地块约 25 亩,处于待开发状态。
(三)企业资产情况
1.资产情况
根据财产调查结果显示,华盛公司主要资产由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等构成。其中主要资产为华悦商业广场二期项目 A、B 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1.1 长国用(2010)第 * 号(华悦商业广场二期 A 地块),宗地面积 33143.66平米,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300 号,拟开发为华悦商业广场项目,包括 A 栋 LOFT 公寓楼、B 栋 SOHO 公寓楼、购物中心、负一楼商业街、C、D 栋 5 层商业街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65 平米,目前构筑物主体已完工。
1.2 长国用(2010)第 * 号(华悦商业广场二期 B 地块),宗地面积 16567.25 平米,该宗土地上暂无落宗建筑,处于待开发状态。目前华悦商业广场项目销售中心建于该地块,为临时建筑。按原始规划,该地块拟开发为纯商业项目,可建计容建筑面积约 6 万平米,地下可建非计容建筑面积 4 万平米。另外,为有效盘活资产,化解债务纠纷,华盛公司拟申请变更 B 地块规划。
管理人已聘请审计、 (略) 资产情况进行进审计、评估,且管理人将依法对资产进行清理和处置,资产及负债的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进一步获取相关信息及资料,但获取资料时需签署保密承诺。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主体资格
1.1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相应投资,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1.3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 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不存在欠缴税款的记录)。
1. (略) 所需要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略) 主营业务相关的同类行业从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1.5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供具有可行性的投资方案。
2.投资人需提供的资料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时应当按要求递交下述书面及电子资料。书面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签章;电子资料为该书面资料转化的 pdf 文件。
2.1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投资承诺、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人主要业务或业绩情况介绍、投资人投资实力及优势介绍、投资方案可行性介绍或论证等;
2.2符合投资条件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证明(近六个月的银行存款凭证、银行保函或同类资信证明)、优势条件证明、投资方案(投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偿债计划,经营方案,职工承接或安置方案,投资需要满足的条件等)、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声明等;
2.3其他用以佐证投资行为的相关资料。
3.投资意向保证金
3.1投资意向人报名成功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出具投资方案。在管理人开展谈判遴选以确定战略投资人前,各意向投资人应足额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整。
3.2投资意向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湖南华盛世纪 (略) 管理人账号:*8175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4.报名时间、地点
4.1 报名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31 日 17:00 前。
4.2 报名地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300 号华悦广场营销中心。
4.3 联系人:赵经理(*)、牛经理(*)。
联系邮箱:*@*olz.cn。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是否报名成功;
2.报名成功的投资意向人,可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由管理人安排工作人员接待意向投资人并配合投资人开展调查工作。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 (略) 情况的全面了解。
(三)遴选及确定战略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如需对投资方案进行修改的,应当在报名后 30 日内向管理人递交新的《投资方案》。招募期间,意向投资人可与管理人就投资事项进行洽谈,管理人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通过竞争性谈判遴选的方式, (略) 或债权人委员会后确定战略投资人:
1.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方案的,根据投资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及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在征求相关意见后确定正式战略投资人;
2.如果只有一位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方案的,如可行,可径行确定为正式战略投资人;
3.确定正式战略投资人后,由管理人签发《投资人身份确认函》。意向投资人最终被确定为战略投资人后,应在收到《投资人身份确认函》5 日内与管理人或债务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4.战略投资人应根据《投资框架协议》缴纳履约保证金,先前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转为投资履约保证金,需要补交部分由投资人补缴;
5.华盛公司投资方案获得债权人会 (略) 裁定批准后,战略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履约保证金转为战略投资人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
(四)投资意向保证金或投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投资意向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具备下列条件时,管理人将在 7 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投资意向保证金:
1.1报名成功后,未按条件递交投资方案,但已交还尽职调查所获一切资料;
1.2在提交投资方案截止日前,书面申请退出遴选,并交还从管理人处所取得的一切资料;
1.3未被遴选为战略投资人的。
2.投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投资方案未经债权人会 (略) 裁定批准,管理人将无息原渠道退还投资履约保证金,具体事项另行在《战略投资框架协议》中约定。
(五)投资意向保证金或投资履约保证金的没收
当意向投资人或获选投资人出现下列情形时,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或投资履约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1.意向投资人获选后未与管理人或债务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2.获选投资人资格的投资人主动放弃战略投资人资格;
3.获选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后,无故退出或不按《投资框架协议》履行义务的;
4.意向投资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四、特别声明
(一)意向投资人的投资金额仅指提供给企业用以支付破产费用、各类债权的偿债资金,不包括投资过程中涉及各种证照办理和变更、共益债务、亏损核定、资产权属变更、债务豁免、视同销售、账务调整、其他可能产生的应由企业或战略投资人承担的税费、处罚及经营成本。
(二)无论战略投资人是否与管理人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也不论系何种原因导致投资不成功或投资方案未获批准的,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人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三)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如需了解招募的详细信息请与管理人进一步联系。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 (略) 战略投资。特此公告!
湖南华盛世纪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2022年 2月 25日, (略) 雨 (略) 根据申请人湖南 (略) 、 (略) 飞翔房 (略) 的申请,依法作出(2022)湘011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湖南华盛世纪 (略) (以下简称“华盛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又于2022年 4 月1日作出(2022)湘0111破 2-1号决定书,指定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维护企业经营价值、实现项目复工、依法转入重整程序, (略) ,管理人依法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战略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投资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 (略) 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并 (略) 的资产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本次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除投资外可能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审计、评估以及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信息,或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依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
《保密承诺书》之后进行。管理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五)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以联合体的方式报名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所涉主体应为一致行动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企业情况介绍
(一)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华盛公司于**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类 (略) (统一信用代码:*93K),注册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注册登记股东为 (略) 、岳敏成;法定代表人:庞春枝;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成立后开发“华悦商业广场”项目,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0号(湘府路与洞井路交叉处东北角),于2011 年 6月分两期建设。一期用地面积为55亩,项目名为华悦城,主要为住宅及商业门面,已完成开发及主要销售。二期项目分 A、B 地块开发,A 地块用地面积为 33143 ㎡(约 50 亩),项目名为华悦商业广场,主要建设商业综合体,建筑主体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完成比约70%,现已停工。B 地块约 25 亩,处于待开发状态。
(三)企业资产情况
1.资产情况
根据财产调查结果显示,华盛公司主要资产由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等构成。其中主要资产为华悦商业广场二期项目 A、B 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1.1 长国用(2010)第 * 号(华悦商业广场二期 A 地块),宗地面积 33143.66平米,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300 号,拟开发为华悦商业广场项目,包括 A 栋 LOFT 公寓楼、B 栋 SOHO 公寓楼、购物中心、负一楼商业街、C、D 栋 5 层商业街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65 平米,目前构筑物主体已完工。
1.2 长国用(2010)第 * 号(华悦商业广场二期 B 地块),宗地面积 16567.25 平米,该宗土地上暂无落宗建筑,处于待开发状态。目前华悦商业广场项目销售中心建于该地块,为临时建筑。按原始规划,该地块拟开发为纯商业项目,可建计容建筑面积约 6 万平米,地下可建非计容建筑面积 4 万平米。另外,为有效盘活资产,化解债务纠纷,华盛公司拟申请变更 B 地块规划。
管理人已聘请审计、 (略) 资产情况进行进审计、评估,且管理人将依法对资产进行清理和处置,资产及负债的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进一步获取相关信息及资料,但获取资料时需签署保密承诺。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主体资格
1.1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相应投资,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1.3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 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不存在欠缴税款的记录)。
1. (略) 所需要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略) 主营业务相关的同类行业从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1.5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供具有可行性的投资方案。
2.投资人需提供的资料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时应当按要求递交下述书面及电子资料。书面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签章;电子资料为该书面资料转化的 pdf 文件。
2.1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投资承诺、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人主要业务或业绩情况介绍、投资人投资实力及优势介绍、投资方案可行性介绍或论证等;
2.2符合投资条件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证明(近六个月的银行存款凭证、银行保函或同类资信证明)、优势条件证明、投资方案(投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偿债计划,经营方案,职工承接或安置方案,投资需要满足的条件等)、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声明等;
2.3其他用以佐证投资行为的相关资料。
3.投资意向保证金
3.1投资意向人报名成功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出具投资方案。在管理人开展谈判遴选以确定战略投资人前,各意向投资人应足额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整。
3.2投资意向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湖南华盛世纪 (略) 管理人账号:*8175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4.报名时间、地点
4.1 报名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31 日 17:00 前。
4.2 报名地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300 号华悦广场营销中心。
4.3 联系人:赵经理(*)、牛经理(*)。
联系邮箱:*@*olz.cn。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是否报名成功;
2.报名成功的投资意向人,可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由管理人安排工作人员接待意向投资人并配合投资人开展调查工作。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 (略) 情况的全面了解。
(三)遴选及确定战略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如需对投资方案进行修改的,应当在报名后 30 日内向管理人递交新的《投资方案》。招募期间,意向投资人可与管理人就投资事项进行洽谈,管理人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通过竞争性谈判遴选的方式, (略) 或债权人委员会后确定战略投资人:
1.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方案的,根据投资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及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在征求相关意见后确定正式战略投资人;
2.如果只有一位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方案的,如可行,可径行确定为正式战略投资人;
3.确定正式战略投资人后,由管理人签发《投资人身份确认函》。意向投资人最终被确定为战略投资人后,应在收到《投资人身份确认函》5 日内与管理人或债务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4.战略投资人应根据《投资框架协议》缴纳履约保证金,先前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转为投资履约保证金,需要补交部分由投资人补缴;
5.华盛公司投资方案获得债权人会 (略) 裁定批准后,战略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履约保证金转为战略投资人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
(四)投资意向保证金或投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投资意向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具备下列条件时,管理人将在 7 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投资意向保证金:
1.1报名成功后,未按条件递交投资方案,但已交还尽职调查所获一切资料;
1.2在提交投资方案截止日前,书面申请退出遴选,并交还从管理人处所取得的一切资料;
1.3未被遴选为战略投资人的。
2.投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投资方案未经债权人会 (略) 裁定批准,管理人将无息原渠道退还投资履约保证金,具体事项另行在《战略投资框架协议》中约定。
(五)投资意向保证金或投资履约保证金的没收
当意向投资人或获选投资人出现下列情形时,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或投资履约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1.意向投资人获选后未与管理人或债务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2.获选投资人资格的投资人主动放弃战略投资人资格;
3.获选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后,无故退出或不按《投资框架协议》履行义务的;
4.意向投资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四、特别声明
(一)意向投资人的投资金额仅指提供给企业用以支付破产费用、各类债权的偿债资金,不包括投资过程中涉及各种证照办理和变更、共益债务、亏损核定、资产权属变更、债务豁免、视同销售、账务调整、其他可能产生的应由企业或战略投资人承担的税费、处罚及经营成本。
(二)无论战略投资人是否与管理人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也不论系何种原因导致投资不成功或投资方案未获批准的,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人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三)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如需了解招募的详细信息请与管理人进一步联系。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 (略) 战略投资。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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