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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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0%股权

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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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G32022CQ*转让底价0.0001(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略) > (略) >远安县标的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刘经理、张影/023-*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0%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湖北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 (略) >远安县
法定代表人郭彬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经营规模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BM312N7B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储能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职工人数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股东对外转让的 (略) 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97%-
2远 (略) (略) 3%-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万元0万元0万元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2620.5万元2620.5万元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 (略)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 (略)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基准日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据评估报告载: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尚未实缴注册资金,实收资本为0,已开立银行账户,但尚未开展经营活动,尚未建立会计账簿。
2、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2022年11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0.000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万元,转让方持有97%股权应缴纳资本金*万元,实缴资本金0万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照标的企业章程,就转让方本次转让10%股权所对应16000万元注册资本金履行出资义务。
2.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
3.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在支付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进行追偿:(1)提出受让申请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投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0 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0]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号楼二层206-20室
法定代表人王世平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5P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9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刘经理、张影联系电话023-*
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名称北京 (略)
服务机构联系人梁慧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备注
收费标准
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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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G32022CQ*转让底价0.0001(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略) > (略) >远安县标的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刘经理、张影/023-*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0%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湖北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 (略) >远安县
法定代表人郭彬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经营规模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BM312N7B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储能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职工人数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股东对外转让的 (略) 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97%-
2远 (略) (略) 3%-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万元0万元0万元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2620.5万元2620.5万元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 (略)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 (略)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基准日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据评估报告载: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尚未实缴注册资金,实收资本为0,已开立银行账户,但尚未开展经营活动,尚未建立会计账簿。
2、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2022年11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0.000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万元,转让方持有97%股权应缴纳资本金*万元,实缴资本金0万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照标的企业章程,就转让方本次转让10%股权所对应16000万元注册资本金履行出资义务。
2.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
3.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在支付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进行追偿:(1)提出受让申请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投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0 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0]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号楼二层206-20室
法定代表人王世平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5P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9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刘经理、张影联系电话023-*
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名称北京 (略)
服务机构联系人梁慧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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