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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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武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G32022ZJ*-2
项目名称德清武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转让方名称 (略) 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财政厅
转让比例100
挂牌价格8,10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在项目要求时间内完成竞买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在不变更信息披露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网络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不涉及原股东优先受让权,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 6. (略) 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 (略) 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所认缴的出资50万元人民币已经全额缴清。 7.本次股权转让后,转让方收回出租给标的企业的房产,原租赁合同截止时间为**日。 8.标的企业公示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为改制前的审计报告。 9.标的企业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标的 (略) 德清县好芙 (略) 、湖州 (略) 。 10. (略) 湖州 (略) 不能对外提供租车服务。 11.标的企业持有德清县新合机动车驾 (略) 15.54%股份,合作协议期限是6年,截止至2025年1月;协议期满后,需重新订立合作协议。 12.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沈云章;联系方式:0572-*。 13.其他重大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项目公告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1)原转让方 (略) 借用人员,拟先 (略) 解除劳动关系,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薪资不变、工作岗位不变,的情况下,继续在转让方留用。 (2) (略) 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由转让方按《劳动法》相关条例执行。转让方根据工作需求,结合实际,推出挂号收费岗、导医岗和驾驶员岗等岗位,进行公开招聘、按程序录用。 (3)所有人员劳动合同解除及经济补偿发放以标的企业改制退出完成为准。人员经济补偿资金由标的企业转让价款中支出。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承。 3.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德清武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G32022ZJ*-2
项目名称德清武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转让方名称 (略) 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财政厅
转让比例100
挂牌价格8,10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在项目要求时间内完成竞买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在不变更信息披露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网络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不涉及原股东优先受让权,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 6. (略) 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 (略) 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所认缴的出资50万元人民币已经全额缴清。 7.本次股权转让后,转让方收回出租给标的企业的房产,原租赁合同截止时间为**日。 8.标的企业公示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为改制前的审计报告。 9.标的企业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标的 (略) 德清县好芙 (略) 、湖州 (略) 。 10. (略) 湖州 (略) 不能对外提供租车服务。 11.标的企业持有德清县新合机动车驾 (略) 15.54%股份,合作协议期限是6年,截止至2025年1月;协议期满后,需重新订立合作协议。 12.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沈云章;联系方式:0572-*。 13.其他重大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项目公告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1)原转让方 (略) 借用人员,拟先 (略) 解除劳动关系,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薪资不变、工作岗位不变,的情况下,继续在转让方留用。 (2) (略) 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由转让方按《劳动法》相关条例执行。转让方根据工作需求,结合实际,推出挂号收费岗、导医岗和驾驶员岗等岗位,进行公开招聘、按程序录用。 (3)所有人员劳动合同解除及经济补偿发放以标的企业改制退出完成为准。人员经济补偿资金由标的企业转让价款中支出。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承。 3.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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