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昆明三叶饭店整体资产租赁(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2YN1000638-2)
[昆明市]昆明三叶饭店整体资产租赁(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2YN1000638-2)
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 昆明三叶饭店整体资产租赁(二次挂牌)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协议】方式出租,并确定其为承租方。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类型 | 房产 | 证载面积 | 10177.82 | ||||
租赁面积 | 13603.63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坐落位置 | (略) 官渡区北京路89号 | |||||||
标的简介 | 三叶饭 (略) 北京路89号,始建于1974年,2013年4月整体装修,配备两部电梯。酒店建筑面积共计13603.63㎡,具体明细如下: 1.主楼建筑面积共7914.59㎡负2层-10层,含大堂及铺面三间; 2.附楼建筑面积2441.11㎡2层-6层,含二楼办公区域及会议室; 3.餐厅建筑面积1669.63㎡,含多功能厅; 4.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包括门卫值班室、洗澡房、锅炉房等建筑面积合计186.08㎡,饭店停车场占地面积1392.22㎡,共39个车位。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云南 (略)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54B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雷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8:30--17:30 | |||||||
特别提示 | 目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现场踏勘时请做好防护措施。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由云 (略) (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公告信息。本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出租方出租该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二、本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出租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本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附楼6楼整层(面积474.97㎡)为出租方后续加层建盖,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最终承租方须按现状租赁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本项目标的按现状整体进行出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本项目所在片区目前已被纳入“官渡区太和街道和平路前卫营片区三旧连片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官渡区太和街道辖区范围内,具体改造四至范围为:北至拓东路、南至永平路、西至盘龙江(吴井路社区)及塘双路(前卫路社区)、东至春城路(黄家庄社区)及吴井路(和平路社区),目前该项目已经在开展前期工作,承租方已经完全知悉上述事项并自愿、无条件承担一切相关风险。 | |||||||
承租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二、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 三、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按本项目公告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条件 | 出 租 条 件 | 挂牌价格 | 2,930,738.00元/首年(最终成交价以意向承租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挂牌价格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 |||||
承租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 首年租金(最终成交价)的30% | |||||||
租赁用途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 |||||||
租赁期限 | 10年 | |||||||
免 租 期 | 8个月 |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起第一年、第二年保持不变,第三年开始递增,每三年为一周期递增,递增额度为上一年租金的5%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
与 租 赁 相 关 的 其 他 条 件 | 一、价款支付: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标的交接:自承租方付清首年租金(扣除装修免租期后的实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按标的现状与承租方交接。 三、出租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承租和使用标的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卫生、绿化、治安、供暖、垃圾清运等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四、承租方如需装修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由承租方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在不改变租赁标的物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装修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终止/解除的情形,形成附合的装修及不可拆卸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增设的未形成附合可拆卸的设施、添置物等,承租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拆除或还原,否则无偿交由出租方处置;若因拆除毁坏出租方房屋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原状。 六、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经营活动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获得相关行政许可证照;承租方承担所有的经营活动、社会活动的法定主体责任,按属地管辖原则自行报备并自觉接受监督。所需经营相关经营许可证等由承租方负责办理,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办理相关证照而进行经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后果不妨碍出租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 七、租赁期间,除因出租方原因或客观原因导致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外,其余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由承租方负责修缮或赔偿,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重大损坏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因将房屋转租、分租、转承包或开展合作、联营、合营等事项;若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将房屋转租、分租给承租方的实际控制人控股 (略) 的,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九、租赁标的因国家征收、征用、拆除或出租方“股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租赁标的物另有安排等原因导致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依照实际租赁天数据实结算。 十、在《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期满之日,承租方在结清相关费用且按合同约定以适租状态向出租方返还标的后,出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金额无息向承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承租方应自觉爱护和维护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门口招牌若本地政府有统一安装要求的,承租方应按政府要求统一尺寸安装。租赁区域的内墙、外墙及屋顶可由承租方依法发布自身广告;若承租方需为其他第三方发布广告的,应当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各收取广告费用的50%。承租方自身或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为第三方发布广告应符合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如需要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自行报相关部门审批,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租赁合同》(附件下载)。 | |||||||
补充说明:在确定承租方【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租方向云交所登记承租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交易服务费 | 承租方应于收到云交所出具的《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交所《资产租赁业务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由云交所提供,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详见附件下载); (二)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三)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 (1)成功承租后,承租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材料邮寄地址: (略) 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 0871-*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法人单位)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保证金支付确认。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80万元 | |||||||
备注: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无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将原路无息返还。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租赁公告》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四、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出租方支付出租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 |||||||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出租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以现状出租,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提交报名文件前,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调查核实拟承租标的使用有关的法律、政策规定,充分了解承租标的使用所需办理的有关资质证照、备案登记等手续的有关条件。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了解标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及政策,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或对标的的使用存在法律、政策或其他使用障碍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报名截止时前完成,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 | |||||||
附件下载 | ||||||||
2、现场踏勘确认函.pdf; 3、租赁合同(模板).pdf;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云 (略)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五华区祥云街 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先生 | 咨询电话 | 0871-*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
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 昆明三叶饭店整体资产租赁(二次挂牌)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协议】方式出租,并确定其为承租方。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类型 | 房产 | 证载面积 | 10177.82 | ||||
租赁面积 | 13603.63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坐落位置 | (略) 官渡区北京路89号 | |||||||
标的简介 | 三叶饭 (略) 北京路89号,始建于1974年,2013年4月整体装修,配备两部电梯。酒店建筑面积共计13603.63㎡,具体明细如下: 1.主楼建筑面积共7914.59㎡负2层-10层,含大堂及铺面三间; 2.附楼建筑面积2441.11㎡2层-6层,含二楼办公区域及会议室; 3.餐厅建筑面积1669.63㎡,含多功能厅; 4.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包括门卫值班室、洗澡房、锅炉房等建筑面积合计186.08㎡,饭店停车场占地面积1392.22㎡,共39个车位。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云南 (略)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54B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雷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8:30--17:30 | |||||||
特别提示 | 目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现场踏勘时请做好防护措施。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由云 (略) (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公告信息。本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出租方出租该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二、本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出租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本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附楼6楼整层(面积474.97㎡)为出租方后续加层建盖,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最终承租方须按现状租赁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本项目标的按现状整体进行出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本项目所在片区目前已被纳入“官渡区太和街道和平路前卫营片区三旧连片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官渡区太和街道辖区范围内,具体改造四至范围为:北至拓东路、南至永平路、西至盘龙江(吴井路社区)及塘双路(前卫路社区)、东至春城路(黄家庄社区)及吴井路(和平路社区),目前该项目已经在开展前期工作,承租方已经完全知悉上述事项并自愿、无条件承担一切相关风险。 | |||||||
承租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二、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 三、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按本项目公告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条件 | 出 租 条 件 | 挂牌价格 | 2,930,738.00元/首年(最终成交价以意向承租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挂牌价格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 |||||
承租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 首年租金(最终成交价)的30% | |||||||
租赁用途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 |||||||
租赁期限 | 10年 | |||||||
免 租 期 | 8个月 |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起第一年、第二年保持不变,第三年开始递增,每三年为一周期递增,递增额度为上一年租金的5%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
与 租 赁 相 关 的 其 他 条 件 | 一、价款支付: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标的交接:自承租方付清首年租金(扣除装修免租期后的实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按标的现状与承租方交接。 三、出租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承租和使用标的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卫生、绿化、治安、供暖、垃圾清运等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四、承租方如需装修租赁标的物的,装修方案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由承租方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在不改变租赁标的物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装修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终止/解除的情形,形成附合的装修及不可拆卸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增设的未形成附合可拆卸的设施、添置物等,承租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拆除或还原,否则无偿交由出租方处置;若因拆除毁坏出租方房屋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原状。 六、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经营活动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获得相关行政许可证照;承租方承担所有的经营活动、社会活动的法定主体责任,按属地管辖原则自行报备并自觉接受监督。所需经营相关经营许可证等由承租方负责办理,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办理相关证照而进行经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后果不妨碍出租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 七、租赁期间,除因出租方原因或客观原因导致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外,其余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由承租方负责修缮或赔偿,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重大损坏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因将房屋转租、分租、转承包或开展合作、联营、合营等事项;若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将房屋转租、分租给承租方的实际控制人控股 (略) 的,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九、租赁标的因国家征收、征用、拆除或出租方“股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租赁标的物另有安排等原因导致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依照实际租赁天数据实结算。 十、在《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期满之日,承租方在结清相关费用且按合同约定以适租状态向出租方返还标的后,出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金额无息向承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承租方应自觉爱护和维护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门口招牌若本地政府有统一安装要求的,承租方应按政府要求统一尺寸安装。租赁区域的内墙、外墙及屋顶可由承租方依法发布自身广告;若承租方需为其他第三方发布广告的,应当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各收取广告费用的50%。承租方自身或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为第三方发布广告应符合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如需要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自行报相关部门审批,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租赁合同》(附件下载)。 | |||||||
补充说明:在确定承租方【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租方向云交所登记承租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交易服务费 | 承租方应于收到云交所出具的《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交所《资产租赁业务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由云交所提供,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详见附件下载); (二)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三)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 (1)成功承租后,承租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材料邮寄地址: (略) 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 0871-*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法人单位)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保证金支付确认。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80万元 | |||||||
备注: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无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将原路无息返还。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租赁公告》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四、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出租方支付出租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 |||||||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出租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以现状出租,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提交报名文件前,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调查核实拟承租标的使用有关的法律、政策规定,充分了解承租标的使用所需办理的有关资质证照、备案登记等手续的有关条件。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了解标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及政策,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或对标的的使用存在法律、政策或其他使用障碍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报名截止时前完成,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 | |||||||
附件下载 | ||||||||
2、现场踏勘确认函.pdf; 3、租赁合同(模板).pdf;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云 (略)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五华区祥云街 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先生 | 咨询电话 | 0871-*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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