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隋唐西市商业租赁权转让公告-k22c991954la00a0f39c0q1
洛阳市轨道交通隋唐西市商业租赁权转让公告-k22c991954la00a0f39c0q1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轨道 (略) 商业租赁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ZL* |
公告开始日期: | **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日 |
资产出租方式 : | 整体出租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略) 轨道 (略) 商业租赁权 | 拟出租期限 | 15年 |
评估值万元/年: | 2166.11 | 评估机构: | 河南丰源房地产 (略)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郑丰源评字[2022]*Z号 | 评估基准日: | **日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轨道 (略) (备案) | 房屋坐落地址 | 西临隋唐城路、王城大道,北靠隋唐城植物园西门保通路,南邻古城路辅路。 |
房屋户型 | |||
小区名称 | |||
建筑面积(㎡) | 78682.17 | ||
房屋朝向 | |||
建成时间 | |||
设计用途 | |||
房屋结构 | |||
所在层数 | |||
房屋总层数 | |||
室内配置 | |||
目前现状 | 空置 | ||
标的说明 | |||
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2、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3、转让标的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出租标 (略) (略) ,西临隋唐城路、王城大道,北靠隋唐城植物园西门保通路,南邻古城路辅路,建筑面积78682.17㎡,其中商业面积57202.48㎡,出租总建筑面积78682.17㎡,计租面积78682.17㎡。 2.本次出租期限为15年,免租期2年,以出租人向承租人发出的《 (略) 轨道 (略) 商业交付通知书》中载明的交付日期为起租日。 3.未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整体转让出租标的,承租人有权对外招商、招租。 4.该标的出租用途为商业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 5.商业区域开业时的商铺开业面积不低于该商业区域商铺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自开业日后商铺签约率不低于百分之八十、实际营业的商铺面积不低于总商铺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开业后,承租人必须按与出租人约定的每日营业时间经营,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停业、歇业。 6.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产权租赁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7.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商铺装修消防报批手续,在对场地空间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场地空间装修审批手续,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要求,装饰装修不得破坏商铺外立面及商铺内的设施设备,装修方案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场地空间进行装修施工。因消防原因造成的协调工作和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8.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环评等相关经营所需的证照,场地空间需承租方自行加装独立水电表。 9.商业、广告资源经营业务不包括以下内容: (1)除本合同所约定项目以外的其他商业资源; (2)如因运营需要或其他情况,出租人需要开通连接商业区域的出入口,该出入口由出租人管理和控制,承租人须协助配合相关出入口的布局调整,因布局调整导致商业区域范围内所产生或增加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商业区域界限以外及地面以上部分的广告资源(出租人同意的除外)。 (4)除出租人移交给承租人的广告灯箱发布广告外,其他广告形式须经出租人审批后方可发布。 10.标的资产状况详见评估报告:豫郑丰源评字[2022]*Z号。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轨道 (略) | 法定代表人: | 马朝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3XDUGT4C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注册地址: | (略) 洛龙区通衢路207号 | ||
批准单位: | (略) 轨道 (略)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批准文件: | 2022年第24次党委(扩大)会议会议纪要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买方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1.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于免租期结束前30日内支付,后续租金应在上期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支付。2.本次出租期限为15年,前二年为免租期,第三年开始收取租金,第四年租金开始递增,每一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3.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到账时为准),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三年经营期半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可采用现金或履约保函的形式,为保函形式的,履约保函应由全国性商业银行及以上银行(具体以产权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出具,应可以在银行系统中查询,如不能查询的,出租方有权拒收,视为承租方未按期递交。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被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在免租期结束前3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第一期租金(半年租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截止时间时须提供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中国境内正在经营的商业总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单项商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经营管理业绩, (略) 轨道交通行业相关的单项商业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经营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城市轨道交通, (略) 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意向承租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意向承租人(包括意向承租人、法定代表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没有处于持续经营能力受限制状态。在公告发布截止之日意向承租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承租人须提供带网址的网站截图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083.06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12.资产清单.pdf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陈女士、高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651 |
中心地址: |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轨道 (略) 商业租赁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ZL* |
公告开始日期: | **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日 |
资产出租方式 : | 整体出租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略) 轨道 (略) 商业租赁权 | 拟出租期限 | 15年 |
评估值万元/年: | 2166.11 | 评估机构: | 河南丰源房地产 (略)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郑丰源评字[2022]*Z号 | 评估基准日: | **日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轨道 (略) (备案) | 房屋坐落地址 | 西临隋唐城路、王城大道,北靠隋唐城植物园西门保通路,南邻古城路辅路。 |
房屋户型 | |||
小区名称 | |||
建筑面积(㎡) | 78682.17 | ||
房屋朝向 | |||
建成时间 | |||
设计用途 | |||
房屋结构 | |||
所在层数 | |||
房屋总层数 | |||
室内配置 | |||
目前现状 | 空置 | ||
标的说明 | |||
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2、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3、转让标的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出租标 (略) (略) ,西临隋唐城路、王城大道,北靠隋唐城植物园西门保通路,南邻古城路辅路,建筑面积78682.17㎡,其中商业面积57202.48㎡,出租总建筑面积78682.17㎡,计租面积78682.17㎡。 2.本次出租期限为15年,免租期2年,以出租人向承租人发出的《 (略) 轨道 (略) 商业交付通知书》中载明的交付日期为起租日。 3.未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整体转让出租标的,承租人有权对外招商、招租。 4.该标的出租用途为商业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 5.商业区域开业时的商铺开业面积不低于该商业区域商铺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自开业日后商铺签约率不低于百分之八十、实际营业的商铺面积不低于总商铺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开业后,承租人必须按与出租人约定的每日营业时间经营,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停业、歇业。 6.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产权租赁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7.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商铺装修消防报批手续,在对场地空间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场地空间装修审批手续,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要求,装饰装修不得破坏商铺外立面及商铺内的设施设备,装修方案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场地空间进行装修施工。因消防原因造成的协调工作和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8.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环评等相关经营所需的证照,场地空间需承租方自行加装独立水电表。 9.商业、广告资源经营业务不包括以下内容: (1)除本合同所约定项目以外的其他商业资源; (2)如因运营需要或其他情况,出租人需要开通连接商业区域的出入口,该出入口由出租人管理和控制,承租人须协助配合相关出入口的布局调整,因布局调整导致商业区域范围内所产生或增加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商业区域界限以外及地面以上部分的广告资源(出租人同意的除外)。 (4)除出租人移交给承租人的广告灯箱发布广告外,其他广告形式须经出租人审批后方可发布。 10.标的资产状况详见评估报告:豫郑丰源评字[2022]*Z号。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轨道 (略) | 法定代表人: | 马朝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3XDUGT4C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注册地址: | (略) 洛龙区通衢路207号 | ||
批准单位: | (略) 轨道 (略)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批准文件: | 2022年第24次党委(扩大)会议会议纪要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买方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1.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于免租期结束前30日内支付,后续租金应在上期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支付。2.本次出租期限为15年,前二年为免租期,第三年开始收取租金,第四年租金开始递增,每一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3.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到账时为准),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三年经营期半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可采用现金或履约保函的形式,为保函形式的,履约保函应由全国性商业银行及以上银行(具体以产权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出具,应可以在银行系统中查询,如不能查询的,出租方有权拒收,视为承租方未按期递交。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被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在免租期结束前3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第一期租金(半年租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截止时间时须提供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中国境内正在经营的商业总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单项商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经营管理业绩, (略) 轨道交通行业相关的单项商业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经营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城市轨道交通, (略) 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意向承租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意向承租人(包括意向承租人、法定代表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没有处于持续经营能力受限制状态。在公告发布截止之日意向承租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承租人须提供带网址的网站截图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083.06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12.资产清单.pdf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陈女士、高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651 |
中心地址: |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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