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带料加工承揽合同和高品质焦炭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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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带料加工承揽合同和高品质焦炭竞拍

尊敬的合作方、用户:

内蒙古包 (略) 计划于**日14:30在包钢电商平台组织焦炭带料加工承揽合同和高品质焦炭竞拍。明细如下,敬请关注。

品名

竞拍数量(吨/月)

正利润分红(分红比例20%-100%)

加工时限

提货地点

焦炭

带料加工

30000



包钢庆华

备注

分3个包:3个10000吨/月。加工时限分为1年、2年、3年,12月12日14:30先组织竞拍3年的,如全部中标,则不再组织加工时限为1年、2年的竞拍,如有流拍情况,则依次组织2年、1年的竞拍,直至招满30000吨为止。中标单价即为正利润分红比例。

品名

竞拍数量(吨)

提货截止日

提货地点

备注

焦炭

5000

12月31日

包钢庆华

CSR≥70

具体竞拍资源,以实际电商公布信息为准。

附件: 1.包钢庆华焦炭带料加工承揽合同竞拍公告

2.焦炭带料加工承揽合同

3. (略) 外销焦炭营销合同

内蒙古包 (略)

**日

附件1

包钢庆华焦炭带料加工承揽合同竞拍公告

按照焦炭带料加工承揽方式,现内蒙古包 (略) (以下简称“*方”)寻求合作单位(以下简称“*方”)进行焦炭带料加工合作。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包 (略) 焦炭带料加工。

二、合作产品

合作加工期内的焦产品(含水8%,包含冶金焦、混焦、焦粒、焦粉)。*方对*方使用*方原材料加工而成的焦产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由*方自行销售和处置。*方对使用*方原材料加工焦产品产生的化工产品(包含粗苯、焦油、硫铵、硫磺、煤气、*醇等)享有完全的所有权,该化工产品由*方自行销售和处置。

三、合作项目地址

(略) 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区内蒙古包 (略) 厂内。

四、合作期限

1.2022年12月X日至202X年12月X日。*方竞拍中标后,双方可以协商设定“备货期”,备货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备货期终止日起执行,*方超过“备货期”未签订合同,按违约处理。依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2.带料加工期间,*方加工期内需均匀组织来煤,每1万吨焦产品加工计划,来煤量需大于1.5万吨视为完成加工量(以*方实际过磅量为准),如来煤量不足1.5万吨,不足部分煤焦比按1.4:1折算考核。

3.若因*方或*方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需要对*方的生产经营等进行重大调整,致使*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应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方。

五、竞拍方式

(一)公开竞拍

正利润分红比例采用竞拍加价方式,即竞拍过程中,*方在20%至100%之间,给予*方填报分红比例,*方分红比例可以是20%至100%之间的任何整数,假设*方填报X%,即带料加工合作期间,当月产生正利润,*方得X%,*方得100%-X%。*方不承担任何负利润。

(二)竞拍规则

竞拍前期报价时间为15分钟,最后2分钟出新价触发延时,每次触发延时3分钟,延时3分钟时间内,也是最后2分钟出新价才继续延时,延时最多60分钟,平台目前单包每个用户最多允许出价5次。竞价过程中,如果是当前最高价,会在竞价页面显示红色字“我的”,*方“报价”给予*方分红比例最高的中标,*方“中标单价”即为“正利润分红”比例。

(三)竞拍保证金

竞拍保证金500万元,*方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将竞拍保证金打入*方账户,如*方中标后未按合约与*方签订合同,*方将全额扣除*方竞拍保证金;未中标的用户,竞拍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方每1万吨加工量需向*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0万元;竞拍保证金500万元可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正常结束后,*方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方履约保证金。

六、竞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日14:30;

地点:包钢电商平台;

联系人:时*联系电话:0478-*

郝富忠联系电话:0478-*

七、竞拍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竞拍单位须缴纳竞拍保证金及按合约缴纳履约保证金,竞拍及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户名:内蒙古包 (略) ;账号:*661;开户行:兴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

3.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4.业绩要求:从事过焦化或焦炭贸易行业。

5.与包钢(集团)公司、 (略) 及所属企业没有发生过法律纠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拍。

7.出具竞拍保证金收据。

8.审核资料提交时间:**日14:30之前。

9.没有通过资料审核的合作单位, (略) 公开竞拍(竞拍),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竞拍要求

1.竞拍单位按照本竞拍文件所列带料加工焦产品为基础进行竞拍。

2.竞拍报价为分红比例报价。

3.*方按国家现行适用税率提供发票。

4.货币:人民币。

九、中标通知书

竞拍结束后,*方与*方依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十、备注

具体事宜见《焦炭带料加工合同》,本带料加工合作竞拍公告与焦炭带料加工合同互为补充。

本公告由内蒙古包 (略) 负责解释。

内蒙古包 (略)

**日

附件2

焦炭带料加工承揽合同

编号:JTDLJG-2022-002

加工方:内蒙古包 (略) (以下简称“*方”)

合作方:(以下简称“*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依据中标通知书,现就焦炭带料加工承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

依据竞拍公告及中标通知书,本次焦炭带料加工双方协商确定合作期限自2022年12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中标后双方可以协商设定“备货期”,备货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备货期终止日起执行,*方超过“备货期”未签订合同,按违约处理)。因*方存在每年对*醇系统检修或整体同步检修的情况,检修期间按照检修工艺要求,不能满足带料加工条件时,**双方可协商调整月加工量或按月度签订延期协议,不追究违约责任。

二、合作方式

*方向*方提供加工焦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由*方加工为焦产品后交付*方。

*方对*方使用*方原材料加工而成的焦产品(“焦产品”含水8%,包含冶金焦、混焦、焦粒、焦粉),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无论该产品是在生产线上、运输途中或者任何形式的存储均归*方所有,由*方自行销售和处置。*方对使用*方原材料加工焦产品产生的化工产品(粗苯、焦油、硫铵、硫磺、煤气、*醇等)享有完全的所有权,该化工产品由*方自行销售和处置。

*方自行销售和处置的产品,在包钢有需求且*方有意愿的前提下,产品可以供应包钢,价格参照包钢庆华2022年供应焦炭、焦粉定价及考核原则执行,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三、质量要求

执行*方确定的标准,标准在每月*方向*方提供的加工计划中具体体现。

四、加工费

(一)加工费为正利润分红模式

1.正利润分红

采用“我的钢铁网”内蒙古区域吨焦盈利数据,作为本合同吨焦盈利测算依据,按“我的钢铁网”公布吨焦盈利情况,以自然月为统计分红时间节点,计量以*方实际出厂过磅量为准(含水按8%折算)。

例:“我的钢铁网”内蒙古区域吨焦盈利数据,**日(-222元/吨)至**日(-239元/吨),11月10日至11月16日内蒙古区域吨焦盈利为-222元/吨,11月17日为-239元/吨……,以此类推,正利润分红按照加权平均价格进行结算。

备注:“我的钢铁网”因不可抗力或不在统计公布内蒙古区域吨焦盈利数据,参考同期网站焦炭与焦煤价格,对标同期内蒙古区域吨焦盈利情况,比照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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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红比例

按中标通知书中标比例执行。

3.分红打款时限

当月加工量结束后,*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利润分红结算,*方收到结算单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分红款打入*方账户,*方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方开具发票。

(二)正利润分红模式包含费用

正利润分红模式,包含*方生产所需的辅料、电费、工人工资、设备维修费及折旧、租赁费、厂内短倒、装卸、检化验、过磅、筛分、场地等全部生产运营环节费用。

五、入炉配合煤指标要求

*方提供的入炉配合煤硫分不大于1.8%、水分(Mt)不大于12.5%、挥发分(Vdaf)大于28.0%,焦炭硫分不大于1.5%。如指标超出上述范围,对*方生产工艺及环保指标产生影响,*方有权要求*方及时调整,若*方不配合调整,则*方有权不组织加工,相关责任由*方承担。

六、加工计划安排

1.*方应在加工前5日内,与*方协商月加工计划,明确加工产品的数量、质量、时间等内容。*方按期完成该月加工计划。

2.带料加工期间,*方加工期内需均匀组织来煤,每1万吨焦产品加工计划,来煤量需大于1.5万吨视为完成加工量(以*方实际过磅量为准),如来煤量不足1.5万吨,不足部分煤焦比按1.4:1折算考核。若因*方原因造成月加工量未达到合同约定,对不足合同约定量的部分,每吨收取*方400元补偿金,*方在*方下达补偿考核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偿考核全额打入*方账户。若*方未按时限打入补偿金,属违约行为,*方将全额考核*方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3.如*方生产能力仍有富余,双方可协商增加月加工量。增加加工量时,将本着*方效益最优原则,给予*方分红比例最高的委托加工方,可以优先选择增加加工量;如分红比例相同,年限长的优先选择增加加工量;如年限相同则以竞拍时出价时间最早优先选择增加加工量。*方在保障完成现有带料加工合同的前提下,有权利对富余产能继续组织对外竞拍。

七、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

1.*方将原材料运至*方指定场地(煤场)后,应将*方制定的配煤计划提供至*方(*方主导配煤)。*方采购的原材料指标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同时确保*方的机械设备能进行加工。

2.*方应及时按合同约定对*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检验频次参照*方的化验频次,化验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反馈*方。若*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指标要求的,*方应立即通知*方,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原材料质量波动较大,由*方对配煤计划提出调整方案,符合*方入炉配合煤指标要求后,*方配合组织生产。

3.*方应当为*方合作加工指定专门的生产负责人,负责协调沟通生产流程和环节。

4.*方加工完成的焦产品,由*方负责化检验,*方有权监督。

5.*方对安全、环保在生产过程中负全部责任,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环保事故以及人身财产损害事件均由*方承担。*方及*方委派的工作人员须遵守*方的有关安全、环保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接受*方统一协调和管理,因*方或*方工作人员违反*方的规定,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固废等(如酸油渣、焦油渣、污泥、脱硫液等),应按照相关环保验收标准进行处置,处置方式设计为煤场掺拌的,按照比例循环掺拌,*方不得阻拦。

八、原材料和加工焦产品的数量、存储及交付

1.*方提供的原材料、*方加工而成的焦产品均以*方计量为准。

2.*方将原材料运至*方指定场地(煤场)之前的所有费用均由*方承担,*方场地(煤场)无偿提供给*方使用,*方存储在*方指定场地的原材料由*方自行保管,毁损灭失责任由*方承担。

3.*方负责*方原材料到场后的转运,现场原料煤、焦产品的装卸,相应的机具配合堆取料机及煤场作业、煤场取煤上煤等各项工作均由*方负责。

4.在*方为*方组织生产期间,原料煤的数量须保证*方的正常运转所需,原料煤种类不超过4个,库存原则上不低于月加工量需求的50%,不高于月加工量需求的120%(煤焦比为1.4:1);焦产品库存不高于月加工量的50%,且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之内完成当期焦产品拉运;如原料煤不足或产品超过约定量且影响*方生产,*方有权暂时停止带料加工生产,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方承担。

5.*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加工产品后,应及时通知*方提货,*方收到*方通知后应按*方要求及时提走。

九、被追偿或被查封的风险处置

1.在合作加工过程中,如*方遭受第三方债权主张,*方应第一时间告知*方。除非得到*方书面同意,*方不得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债务处置安排。 (略) 或者其他公权力机关准备或者已经实施对属于*方的原材料、产成品采取保全、扣押等法律措施时,*方应当第一时间通知*方并且陈述自身不享有所有权的事实。查封货物用于支付欠款的,*方等额赔偿,如造成生产损失的双方协商由*方进行补偿。

2.如*方因合作加工或相关采购、销售业务遭受第三方主张债权,*方应积极协助*方应对。

十、*方的责任

1.*方未按合同约定向*方提供原材料,经*方合理催告后仍未提供的,视为*方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向*方支付补偿金。

2.*方未按合同约定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方有权扣除*方对应合同的全额履约保证金(1万吨合同履约保证金500万元、2万吨1000万元)。在合同到期终止或非因*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后,*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方履约保证金。

3.若*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方有权要求*方在30日内进行补正;如果*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内补正,且该违约行为导致*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一、*方的责任

若*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方有权要求*方在30日内进行补正;如果*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内补正,且该违约行为导致*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给*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公共事件、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或双方无法完成约定的合同义务,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情形,并可能使一方损失进一步扩大时,双方均有义务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未采取止损措施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进一步扩大的损失。

十三、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若因*方或*方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需要对*方的生产经营等进行重大调整,致使*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应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方。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时。

4.本合同因期满、解除而终止。合同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方有权将属于*方所有的原材料、产品运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方行使所有权的行为。

5.合同正常解除后,*方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方履约保证金。

十四、通知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需要发送的意见、材料等内容,采取电子邮件或者信函方式通知对方。

*方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方通讯地址: (略) 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区内蒙古包 (略)

电子邮箱:*@*q.com

意见、信息等内容寄递之日或者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日期。

十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方

单位名称(章):内蒙古包 (略)

单位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法定代表人:石正国

委托代理人:

电话:047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账号:*661

税号:*53R

电子邮箱:*@*q.com

日期:年月日


附件

(略) 外销焦炭营销合同

签订时间:2022年月日合同编号:

*方(卖方):内蒙古包 (略)

*方(买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认真履行。

一、产品名称、数量、品种规格、价格

产品

名称

数量

(吨)

规格

标准

单价

(不含税、元/吨)

金额(元)

焦炭

5000

固体

Q/BG740-2022



二、质量标准

灰分(Ad)≤13.00%、硫分(St,d )≤0.80%、反应后强度(CSR)≥70.0%、M40≥85.0%、M10≤7.0%、水分(Mt)≤7.0%、粒度<25mm≤8.0%。

质量指标化检验执行GB/T4000-2017;化检验指标以合同总量加权平均;*方对主要考核指标水分、灰分、硫分、反应后强度加权平均超出合同约定部分给予*方按标准扣款结算。

1.结算量按煤炭扣水公式扣量加权结算,并以此结算量作为扣款基准量。

2.扣款办法

(1)13.00%<灰分(Ad)≤13.50%,以13.00%为基准,每增加0.01%扣款合同单价/8457元/吨;13.50%<灰分(Ad)≤14.00%,以13.00%为基准,每增加0.01%扣款合同价格/4228元/吨;灰分(Ad)>14.00%,以13.00%为基准,每增加0.01%扣款合同价格/2114元/吨。

(2)0.80%<硫分(St,d )≤0.90%时,以0.80%为基准,每升0.01%扣款合同价格/704元/吨; 硫分(St,d )>0.90%时,以0.80%为基准,每升0.01%扣款合同价格/352元/吨。

(3)反应后强度(CSR):

67.0%≤CSR<70.0%,以70.0%为基准,每降0.1%,扣款合同价格/1057元/吨;

65.0%≤CSR<67.0%,以70.0%为基准,每降0.1%,扣款合同价格/422元/吨;

CSR<65.0%,以70.0%为基准,每降0.1%,扣款合同价格/211元/吨。

3、以上扣款金额均为不含税价。

三、提货方式

由*方到*方货场自提(汽运),货物出厂后数量、质量风险由*方承担;汽车进入厂区应严格遵守*方厂内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厂内、外车辆如发生事故及造成环境污染,由*方承担全部责任;*方须按合同要求均匀组织提货。

四、质量以*方化验为依据;计量以*方过磅净重量为准,合同尾量为合同总量的±5%时,合同执行完毕;*方如对质量、计量有重大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签订销售价格为不含税现款价XXXX元/吨(含税现款价XXXX元/吨)。合同执行期内合同签订价格为基准价格,双方认可对标“钢之家”网站唐山地区“准一级”冶金焦(承兑到厂价/唐山),灰分≤13%、硫分≤0.7%、反应后强度>60%、M25>90%、水分<8%,当日挂牌价2610元/吨为基准,同日同幅度调整作为结算价格(以钢之家网站公布当日00:00起为价格调整时间节点)。

六、执行先款后货,*方根据合同签订量以现金或者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承兑汇票需在*方指定接收银行范围内,同时执行*方约定的承兑加价幅度);*方出具结算单并与*方确认后,*方为*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七、违约责任:*方竞拍前需在包钢庆华指定账户缴纳竞拍及合同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由于*方原因导致合同完全不能履约时,*方将扣除*方全额保证金;合同结束日,*方原因导致合同部分余量不能履约时,*方将按照合同结束日挂牌价对应未达到合同执行下限的履约余量扣除相应保证金,例如合同结束时实际拉运量与合同执行下限(XXXX吨)差X吨,则考核金额为X*合同结束日挂牌价,最多考核金额不超过全额保证金100万元。由于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政策性调整、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

八、解决合同争议方式:协商解决或向卖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自2022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到2022年XX月XX日结束。

*方名称:内蒙古包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帐号:*661

纳税人登记号:*53R

地址:内蒙 (略) 乌拉特前旗

法定代表人:石正国

委托受理人:

公司领导:

主管领导:

部门领导:

电话:0478—*


尊敬的合作方、用户:

内蒙古包 (略) 计划于**日14:30在包钢电商平台组织焦炭带料加工承揽合同和高品质焦炭竞拍。明细如下,敬请关注。

品名

竞拍数量(吨/月)

正利润分红(分红比例20%-100%)

加工时限

提货地点

焦炭

带料加工

30000



包钢庆华

备注

分3个包:3个10000吨/月。加工时限分为1年、2年、3年,12月12日14:30先组织竞拍3年的,如全部中标,则不再组织加工时限为1年、2年的竞拍,如有流拍情况,则依次组织2年、1年的竞拍,直至招满30000吨为止。中标单价即为正利润分红比例。

品名

竞拍数量(吨)

提货截止日

提货地点

备注

焦炭

5000

12月31日

包钢庆华

CSR≥70

具体竞拍资源,以实际电商公布信息为准。

附件: 1.包钢庆华焦炭带料加工承揽合同竞拍公告

2.焦炭带料加工承揽合同

3. (略) 外销焦炭营销合同

内蒙古包 (略)

**日

附件1

包钢庆华焦炭带料加工承揽合同竞拍公告

按照焦炭带料加工承揽方式,现内蒙古包 (略) (以下简称“*方”)寻求合作单位(以下简称“*方”)进行焦炭带料加工合作。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包 (略) 焦炭带料加工。

二、合作产品

合作加工期内的焦产品(含水8%,包含冶金焦、混焦、焦粒、焦粉)。*方对*方使用*方原材料加工而成的焦产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由*方自行销售和处置。*方对使用*方原材料加工焦产品产生的化工产品(包含粗苯、焦油、硫铵、硫磺、煤气、*醇等)享有完全的所有权,该化工产品由*方自行销售和处置。

三、合作项目地址

(略) 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区内蒙古包 (略) 厂内。

四、合作期限

1.2022年12月X日至202X年12月X日。*方竞拍中标后,双方可以协商设定“备货期”,备货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备货期终止日起执行,*方超过“备货期”未签订合同,按违约处理。依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2.带料加工期间,*方加工期内需均匀组织来煤,每1万吨焦产品加工计划,来煤量需大于1.5万吨视为完成加工量(以*方实际过磅量为准),如来煤量不足1.5万吨,不足部分煤焦比按1.4:1折算考核。

3.若因*方或*方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需要对*方的生产经营等进行重大调整,致使*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应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方。

五、竞拍方式

(一)公开竞拍

正利润分红比例采用竞拍加价方式,即竞拍过程中,*方在20%至100%之间,给予*方填报分红比例,*方分红比例可以是20%至100%之间的任何整数,假设*方填报X%,即带料加工合作期间,当月产生正利润,*方得X%,*方得100%-X%。*方不承担任何负利润。

(二)竞拍规则

竞拍前期报价时间为15分钟,最后2分钟出新价触发延时,每次触发延时3分钟,延时3分钟时间内,也是最后2分钟出新价才继续延时,延时最多60分钟,平台目前单包每个用户最多允许出价5次。竞价过程中,如果是当前最高价,会在竞价页面显示红色字“我的”,*方“报价”给予*方分红比例最高的中标,*方“中标单价”即为“正利润分红”比例。

(三)竞拍保证金

竞拍保证金500万元,*方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将竞拍保证金打入*方账户,如*方中标后未按合约与*方签订合同,*方将全额扣除*方竞拍保证金;未中标的用户,竞拍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方每1万吨加工量需向*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0万元;竞拍保证金500万元可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正常结束后,*方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方履约保证金。

六、竞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日14:30;

地点:包钢电商平台;

联系人:时*联系电话:0478-*

郝富忠联系电话:0478-*

七、竞拍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竞拍单位须缴纳竞拍保证金及按合约缴纳履约保证金,竞拍及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户名:内蒙古包 (略) ;账号:*661;开户行:兴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

3.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4.业绩要求:从事过焦化或焦炭贸易行业。

5.与包钢(集团)公司、 (略) 及所属企业没有发生过法律纠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拍。

7.出具竞拍保证金收据。

8.审核资料提交时间:**日14:30之前。

9.没有通过资料审核的合作单位, (略) 公开竞拍(竞拍),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竞拍要求

1.竞拍单位按照本竞拍文件所列带料加工焦产品为基础进行竞拍。

2.竞拍报价为分红比例报价。

3.*方按国家现行适用税率提供发票。

4.货币:人民币。

九、中标通知书

竞拍结束后,*方与*方依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十、备注

具体事宜见《焦炭带料加工合同》,本带料加工合作竞拍公告与焦炭带料加工合同互为补充。

本公告由内蒙古包 (略) 负责解释。

内蒙古包 (略)

**日

附件2

焦炭带料加工承揽合同

编号:JTDLJG-2022-002

加工方:内蒙古包 (略) (以下简称“*方”)

合作方:(以下简称“*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依据中标通知书,现就焦炭带料加工承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

依据竞拍公告及中标通知书,本次焦炭带料加工双方协商确定合作期限自2022年12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中标后双方可以协商设定“备货期”,备货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备货期终止日起执行,*方超过“备货期”未签订合同,按违约处理)。因*方存在每年对*醇系统检修或整体同步检修的情况,检修期间按照检修工艺要求,不能满足带料加工条件时,**双方可协商调整月加工量或按月度签订延期协议,不追究违约责任。

二、合作方式

*方向*方提供加工焦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由*方加工为焦产品后交付*方。

*方对*方使用*方原材料加工而成的焦产品(“焦产品”含水8%,包含冶金焦、混焦、焦粒、焦粉),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无论该产品是在生产线上、运输途中或者任何形式的存储均归*方所有,由*方自行销售和处置。*方对使用*方原材料加工焦产品产生的化工产品(粗苯、焦油、硫铵、硫磺、煤气、*醇等)享有完全的所有权,该化工产品由*方自行销售和处置。

*方自行销售和处置的产品,在包钢有需求且*方有意愿的前提下,产品可以供应包钢,价格参照包钢庆华2022年供应焦炭、焦粉定价及考核原则执行,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三、质量要求

执行*方确定的标准,标准在每月*方向*方提供的加工计划中具体体现。

四、加工费

(一)加工费为正利润分红模式

1.正利润分红

采用“我的钢铁网”内蒙古区域吨焦盈利数据,作为本合同吨焦盈利测算依据,按“我的钢铁网”公布吨焦盈利情况,以自然月为统计分红时间节点,计量以*方实际出厂过磅量为准(含水按8%折算)。

例:“我的钢铁网”内蒙古区域吨焦盈利数据,**日(-222元/吨)至**日(-239元/吨),11月10日至11月16日内蒙古区域吨焦盈利为-222元/吨,11月17日为-239元/吨……,以此类推,正利润分红按照加权平均价格进行结算。

备注:“我的钢铁网”因不可抗力或不在统计公布内蒙古区域吨焦盈利数据,参考同期网站焦炭与焦煤价格,对标同期内蒙古区域吨焦盈利情况,比照测算。

*.jpg

2.分红比例

按中标通知书中标比例执行。

3.分红打款时限

当月加工量结束后,*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利润分红结算,*方收到结算单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分红款打入*方账户,*方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方开具发票。

(二)正利润分红模式包含费用

正利润分红模式,包含*方生产所需的辅料、电费、工人工资、设备维修费及折旧、租赁费、厂内短倒、装卸、检化验、过磅、筛分、场地等全部生产运营环节费用。

五、入炉配合煤指标要求

*方提供的入炉配合煤硫分不大于1.8%、水分(Mt)不大于12.5%、挥发分(Vdaf)大于28.0%,焦炭硫分不大于1.5%。如指标超出上述范围,对*方生产工艺及环保指标产生影响,*方有权要求*方及时调整,若*方不配合调整,则*方有权不组织加工,相关责任由*方承担。

六、加工计划安排

1.*方应在加工前5日内,与*方协商月加工计划,明确加工产品的数量、质量、时间等内容。*方按期完成该月加工计划。

2.带料加工期间,*方加工期内需均匀组织来煤,每1万吨焦产品加工计划,来煤量需大于1.5万吨视为完成加工量(以*方实际过磅量为准),如来煤量不足1.5万吨,不足部分煤焦比按1.4:1折算考核。若因*方原因造成月加工量未达到合同约定,对不足合同约定量的部分,每吨收取*方400元补偿金,*方在*方下达补偿考核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偿考核全额打入*方账户。若*方未按时限打入补偿金,属违约行为,*方将全额考核*方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3.如*方生产能力仍有富余,双方可协商增加月加工量。增加加工量时,将本着*方效益最优原则,给予*方分红比例最高的委托加工方,可以优先选择增加加工量;如分红比例相同,年限长的优先选择增加加工量;如年限相同则以竞拍时出价时间最早优先选择增加加工量。*方在保障完成现有带料加工合同的前提下,有权利对富余产能继续组织对外竞拍。

七、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

1.*方将原材料运至*方指定场地(煤场)后,应将*方制定的配煤计划提供至*方(*方主导配煤)。*方采购的原材料指标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同时确保*方的机械设备能进行加工。

2.*方应及时按合同约定对*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检验频次参照*方的化验频次,化验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反馈*方。若*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指标要求的,*方应立即通知*方,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原材料质量波动较大,由*方对配煤计划提出调整方案,符合*方入炉配合煤指标要求后,*方配合组织生产。

3.*方应当为*方合作加工指定专门的生产负责人,负责协调沟通生产流程和环节。

4.*方加工完成的焦产品,由*方负责化检验,*方有权监督。

5.*方对安全、环保在生产过程中负全部责任,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环保事故以及人身财产损害事件均由*方承担。*方及*方委派的工作人员须遵守*方的有关安全、环保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接受*方统一协调和管理,因*方或*方工作人员违反*方的规定,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固废等(如酸油渣、焦油渣、污泥、脱硫液等),应按照相关环保验收标准进行处置,处置方式设计为煤场掺拌的,按照比例循环掺拌,*方不得阻拦。

八、原材料和加工焦产品的数量、存储及交付

1.*方提供的原材料、*方加工而成的焦产品均以*方计量为准。

2.*方将原材料运至*方指定场地(煤场)之前的所有费用均由*方承担,*方场地(煤场)无偿提供给*方使用,*方存储在*方指定场地的原材料由*方自行保管,毁损灭失责任由*方承担。

3.*方负责*方原材料到场后的转运,现场原料煤、焦产品的装卸,相应的机具配合堆取料机及煤场作业、煤场取煤上煤等各项工作均由*方负责。

4.在*方为*方组织生产期间,原料煤的数量须保证*方的正常运转所需,原料煤种类不超过4个,库存原则上不低于月加工量需求的50%,不高于月加工量需求的120%(煤焦比为1.4:1);焦产品库存不高于月加工量的50%,且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之内完成当期焦产品拉运;如原料煤不足或产品超过约定量且影响*方生产,*方有权暂时停止带料加工生产,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方承担。

5.*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加工产品后,应及时通知*方提货,*方收到*方通知后应按*方要求及时提走。

九、被追偿或被查封的风险处置

1.在合作加工过程中,如*方遭受第三方债权主张,*方应第一时间告知*方。除非得到*方书面同意,*方不得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债务处置安排。 (略) 或者其他公权力机关准备或者已经实施对属于*方的原材料、产成品采取保全、扣押等法律措施时,*方应当第一时间通知*方并且陈述自身不享有所有权的事实。查封货物用于支付欠款的,*方等额赔偿,如造成生产损失的双方协商由*方进行补偿。

2.如*方因合作加工或相关采购、销售业务遭受第三方主张债权,*方应积极协助*方应对。

十、*方的责任

1.*方未按合同约定向*方提供原材料,经*方合理催告后仍未提供的,视为*方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向*方支付补偿金。

2.*方未按合同约定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方有权扣除*方对应合同的全额履约保证金(1万吨合同履约保证金500万元、2万吨1000万元)。在合同到期终止或非因*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后,*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方履约保证金。

3.若*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方有权要求*方在30日内进行补正;如果*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内补正,且该违约行为导致*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一、*方的责任

若*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方有权要求*方在30日内进行补正;如果*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内补正,且该违约行为导致*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给*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公共事件、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或双方无法完成约定的合同义务,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情形,并可能使一方损失进一步扩大时,双方均有义务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未采取止损措施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进一步扩大的损失。

十三、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若因*方或*方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需要对*方的生产经营等进行重大调整,致使*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应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方。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时。

4.本合同因期满、解除而终止。合同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方有权将属于*方所有的原材料、产品运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方行使所有权的行为。

5.合同正常解除后,*方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方履约保证金。

十四、通知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需要发送的意见、材料等内容,采取电子邮件或者信函方式通知对方。

*方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方通讯地址: (略) 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区内蒙古包 (略)

电子邮箱:*@*q.com

意见、信息等内容寄递之日或者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日期。

十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方

单位名称(章):内蒙古包 (略)

单位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法定代表人:石正国

委托代理人:

电话:047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账号:*661

税号:*53R

电子邮箱:*@*q.com

日期:年月日


附件

(略) 外销焦炭营销合同

签订时间:2022年月日合同编号:

*方(卖方):内蒙古包 (略)

*方(买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认真履行。

一、产品名称、数量、品种规格、价格

产品

名称

数量

(吨)

规格

标准

单价

(不含税、元/吨)

金额(元)

焦炭

5000

固体

Q/BG740-2022



二、质量标准

灰分(Ad)≤13.00%、硫分(St,d )≤0.80%、反应后强度(CSR)≥70.0%、M40≥85.0%、M10≤7.0%、水分(Mt)≤7.0%、粒度<25mm≤8.0%。

质量指标化检验执行GB/T4000-2017;化检验指标以合同总量加权平均;*方对主要考核指标水分、灰分、硫分、反应后强度加权平均超出合同约定部分给予*方按标准扣款结算。

1.结算量按煤炭扣水公式扣量加权结算,并以此结算量作为扣款基准量。

2.扣款办法

(1)13.00%<灰分(Ad)≤13.50%,以13.00%为基准,每增加0.01%扣款合同单价/8457元/吨;13.50%<灰分(Ad)≤14.00%,以13.00%为基准,每增加0.01%扣款合同价格/4228元/吨;灰分(Ad)>14.00%,以13.00%为基准,每增加0.01%扣款合同价格/2114元/吨。

(2)0.80%<硫分(St,d )≤0.90%时,以0.80%为基准,每升0.01%扣款合同价格/704元/吨; 硫分(St,d )>0.90%时,以0.80%为基准,每升0.01%扣款合同价格/352元/吨。

(3)反应后强度(CSR):

67.0%≤CSR<70.0%,以70.0%为基准,每降0.1%,扣款合同价格/1057元/吨;

65.0%≤CSR<67.0%,以70.0%为基准,每降0.1%,扣款合同价格/422元/吨;

CSR<65.0%,以70.0%为基准,每降0.1%,扣款合同价格/211元/吨。

3、以上扣款金额均为不含税价。

三、提货方式

由*方到*方货场自提(汽运),货物出厂后数量、质量风险由*方承担;汽车进入厂区应严格遵守*方厂内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厂内、外车辆如发生事故及造成环境污染,由*方承担全部责任;*方须按合同要求均匀组织提货。

四、质量以*方化验为依据;计量以*方过磅净重量为准,合同尾量为合同总量的±5%时,合同执行完毕;*方如对质量、计量有重大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签订销售价格为不含税现款价XXXX元/吨(含税现款价XXXX元/吨)。合同执行期内合同签订价格为基准价格,双方认可对标“钢之家”网站唐山地区“准一级”冶金焦(承兑到厂价/唐山),灰分≤13%、硫分≤0.7%、反应后强度>60%、M25>90%、水分<8%,当日挂牌价2610元/吨为基准,同日同幅度调整作为结算价格(以钢之家网站公布当日00:00起为价格调整时间节点)。

六、执行先款后货,*方根据合同签订量以现金或者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承兑汇票需在*方指定接收银行范围内,同时执行*方约定的承兑加价幅度);*方出具结算单并与*方确认后,*方为*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七、违约责任:*方竞拍前需在包钢庆华指定账户缴纳竞拍及合同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由于*方原因导致合同完全不能履约时,*方将扣除*方全额保证金;合同结束日,*方原因导致合同部分余量不能履约时,*方将按照合同结束日挂牌价对应未达到合同执行下限的履约余量扣除相应保证金,例如合同结束时实际拉运量与合同执行下限(XXXX吨)差X吨,则考核金额为X*合同结束日挂牌价,最多考核金额不超过全额保证金100万元。由于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政策性调整、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

八、解决合同争议方式:协商解决或向卖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自2022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到2022年XX月XX日结束。

*方名称:内蒙古包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帐号:*661

纳税人登记号:*53R

地址:内蒙 (略) 乌拉特前旗

法定代表人:石正国

委托受理人:

公司领导:

主管领导:

部门领导:

电话: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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