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罚没矿产品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仲恺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罚没矿产品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交易信息 | |||
标的名称: | 罚没矿产品 | 组织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仲恺[2022]004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 09:0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2-005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 10:00:00 |
底价(万元): | 12679.44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535.888 |
报价幅度(万元): | 1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竞得人应当在网上销售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销售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处理。竞得人在收到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应缴纳的矿产品价款至仲恺高新区财政局专户。 (二)本次销售矿 (略) 惠城区潼湖镇建设石矿场范围内,需自行开挖及外运,仅允许采挖回填范围内的矿产品和废料,禁止开采原矿石,涉及该矿产品开采所需要的进出场道路、场区管理等事宜由竞得人根据需要与相关单位自行沟通;回填区涉及的废料73.3万立方米(填石35.0万立方米、填土38.3万立方米)须在矿产品开挖结束后回填至回填区并做好平整工作,开挖、回填、平整等有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取得本次销售的矿产品后,必须依法从事开采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节约集约利用。竞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矿产品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销售合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建议到矿产品所在地实地考察,应就取得矿产品后可能因为开采场地限制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生产,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五)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销售矿产品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销售矿产品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销售以及拟销售矿产品不存在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矿产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六)本次销售的石料主 (略) (略) 场,竞得人必须优 (略) 内各级重点工程项目、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建筑石料的稳定供应,销售渠道及价格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七)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次销售的矿产品,其储量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
交易信息 | |||
标的名称: | 罚没矿产品 | 组织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仲恺[2022]004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 09:0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2-005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 10:00:00 |
底价(万元): | 12679.44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535.888 |
报价幅度(万元): | 1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竞得人应当在网上销售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销售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处理。竞得人在收到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应缴纳的矿产品价款至仲恺高新区财政局专户。 (二)本次销售矿 (略) 惠城区潼湖镇建设石矿场范围内,需自行开挖及外运,仅允许采挖回填范围内的矿产品和废料,禁止开采原矿石,涉及该矿产品开采所需要的进出场道路、场区管理等事宜由竞得人根据需要与相关单位自行沟通;回填区涉及的废料73.3万立方米(填石35.0万立方米、填土38.3万立方米)须在矿产品开挖结束后回填至回填区并做好平整工作,开挖、回填、平整等有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取得本次销售的矿产品后,必须依法从事开采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节约集约利用。竞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矿产品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销售合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建议到矿产品所在地实地考察,应就取得矿产品后可能因为开采场地限制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生产,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五)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销售矿产品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销售矿产品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销售以及拟销售矿产品不存在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矿产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六)本次销售的石料主 (略) (略) 场,竞得人必须优 (略) 内各级重点工程项目、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建筑石料的稳定供应,销售渠道及价格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七)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次销售的矿产品,其储量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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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罚没矿产品 | 组织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仲恺[2022]004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 09:0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2-005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 10:00:00 |
底价(万元): | 12679.44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535.888 |
报价幅度(万元): | 1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竞得人应当在网上销售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销售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处理。竞得人在收到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应缴纳的矿产品价款至仲恺高新区财政局专户。 (二)本次销售矿 (略) 惠城区潼湖镇建设石矿场范围内,需自行开挖及外运,仅允许采挖回填范围内的矿产品和废料,禁止开采原矿石,涉及该矿产品开采所需要的进出场道路、场区管理等事宜由竞得人根据需要与相关单位自行沟通;回填区涉及的废料73.3万立方米(填石35.0万立方米、填土38.3万立方米)须在矿产品开挖结束后回填至回填区并做好平整工作,开挖、回填、平整等有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取得本次销售的矿产品后,必须依法从事开采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节约集约利用。竞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矿产品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销售合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建议到矿产品所在地实地考察,应就取得矿产品后可能因为开采场地限制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生产,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五)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销售矿产品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销售矿产品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销售以及拟销售矿产品不存在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矿产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六)本次销售的石料主 (略) (略) 场,竞得人必须优 (略) 内各级重点工程项目、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建筑石料的稳定供应,销售渠道及价格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七)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次销售的矿产品,其储量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
交易信息 | |||
标的名称: | 罚没矿产品 | 组织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仲恺[2022]004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 09:0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2-005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 10:00:00 |
底价(万元): | 12679.44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535.888 |
报价幅度(万元): | 1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竞得人应当在网上销售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销售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处理。竞得人在收到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应缴纳的矿产品价款至仲恺高新区财政局专户。 (二)本次销售矿 (略) 惠城区潼湖镇建设石矿场范围内,需自行开挖及外运,仅允许采挖回填范围内的矿产品和废料,禁止开采原矿石,涉及该矿产品开采所需要的进出场道路、场区管理等事宜由竞得人根据需要与相关单位自行沟通;回填区涉及的废料73.3万立方米(填石35.0万立方米、填土38.3万立方米)须在矿产品开挖结束后回填至回填区并做好平整工作,开挖、回填、平整等有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取得本次销售的矿产品后,必须依法从事开采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节约集约利用。竞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矿产品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销售合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建议到矿产品所在地实地考察,应就取得矿产品后可能因为开采场地限制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生产,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五)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销售矿产品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销售矿产品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销售以及拟销售矿产品不存在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矿产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六)本次销售的石料主 (略) (略) 场,竞得人必须优 (略) 内各级重点工程项目、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建筑石料的稳定供应,销售渠道及价格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七)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次销售的矿产品,其储量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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