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自然资告字[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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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自然资告字[2022]15号)

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自然资告字[2022]15号)
平自然资告字[2022]15号2022/12/9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B11116 宗地总面积: 8962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南村镇黄海路南侧、淮海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8962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1640.3816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1144元/㎡;建筑容积率不含地下建筑面积;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2.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出让年限:城镇住宅为70年、商业为40年;商业用地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3.该地块设最高限价,网上竞拍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到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和摇号环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4.该地块土地竞得人应在该地块项目具备交房条件后,组织并实施交房的同时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达到“交房即可办证”的要求。5.该地块需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地块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相关规定3个月内无偿 (略) 民政局。6.*GB11116号地块为收回工业用地,应按其规划住宅建筑面积配建20%比例的租赁型人才住房不少于2653.5平方米;*GB11117号地块为收回工业用地,应按其规划住宅建筑面积配建20%比例的租赁型人才住房不少于19541.33平方米。该两宗地块共计22194.83平方米租赁型人才住房配建指标采取计提资金方式落实,即该两宗地块出让后应提取租赁型人才住房建筑面积(22194.83平方米)与地块成交楼面地价乘积所得金额的资金,作为住房保障专项资金。7.该地块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付清,余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缴付首期出让价款截止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宗地编号: *GB11117 宗地总面积: 64018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南村镇东海路北侧、海信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64018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8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11656.3064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1138元/㎡;建筑容积率不含地下建筑面积;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2.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出让年限:城镇住宅为70年、商业为40年;商业用地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3.该地块设最高限价,网上竞拍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到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和摇号环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4.该地块土地竞得人应在该地块项目具备交房条件后,组织并实施交房的同时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达到“交房即可办证”的要求。5.该地块需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地块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相关规定3个月内无偿 (略) 民政局。6.*GB11116号地块为收回工业用地,应按其规划住宅建筑面积配建20%比例的租赁型人才住房不少于2653.5平方米;*GB11117号地块为收回工业用地,应按其规划住宅建筑面积配建20%比例的租赁型人才住房不少于19541.33平方米。该两宗地块共计22194.83平方米租赁型人才住房配建指标采取计提资金方式落实,即该两宗地块出让后应提取租赁型人才住房建筑面积(22194.83平方米)与地块成交楼面地价乘积所得金额的资金,作为住房保障专项资金。7.该地块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付清,余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缴付首期出让价款截止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宗地编号: *GB05002 宗地总面积: 27868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云山镇308国道南侧、银杏大道西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32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0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区位 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其他商服用地 27868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2073.3792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496元/㎡;建筑容积率不含地下建筑面积;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GB11116号、*GB1111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法人(外资企业为独立法人),*GB05002号地块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公开出让文件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且在“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的“信用公示”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略) 注册登记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按规定时间(内资企业30日内,外资企业60日内) (略) 辖区内注册具 (略) ,由新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进行开发经营。 (略) 的,在申请书中应有明确表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日09时30分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到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
(二)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北京路379号8号楼)331室
联 系 人:胡乃兵、叶帅
联系电话:053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略) 自然资源局
, (略)
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自然资告字[2022]15号)
平自然资告字[2022]15号2022/12/9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B11116 宗地总面积: 8962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南村镇黄海路南侧、淮海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8962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1640.3816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1144元/㎡;建筑容积率不含地下建筑面积;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2.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出让年限:城镇住宅为70年、商业为40年;商业用地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3.该地块设最高限价,网上竞拍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到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和摇号环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4.该地块土地竞得人应在该地块项目具备交房条件后,组织并实施交房的同时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达到“交房即可办证”的要求。5.该地块需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地块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相关规定3个月内无偿 (略) 民政局。6.*GB11116号地块为收回工业用地,应按其规划住宅建筑面积配建20%比例的租赁型人才住房不少于2653.5平方米;*GB11117号地块为收回工业用地,应按其规划住宅建筑面积配建20%比例的租赁型人才住房不少于19541.33平方米。该两宗地块共计22194.83平方米租赁型人才住房配建指标采取计提资金方式落实,即该两宗地块出让后应提取租赁型人才住房建筑面积(22194.83平方米)与地块成交楼面地价乘积所得金额的资金,作为住房保障专项资金。7.该地块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付清,余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缴付首期出让价款截止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宗地编号: *GB11117 宗地总面积: 64018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南村镇东海路北侧、海信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64018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8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11656.3064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1138元/㎡;建筑容积率不含地下建筑面积;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2.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出让年限:城镇住宅为70年、商业为40年;商业用地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3.该地块设最高限价,网上竞拍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到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和摇号环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4.该地块土地竞得人应在该地块项目具备交房条件后,组织并实施交房的同时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达到“交房即可办证”的要求。5.该地块需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地块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相关规定3个月内无偿 (略) 民政局。6.*GB11116号地块为收回工业用地,应按其规划住宅建筑面积配建20%比例的租赁型人才住房不少于2653.5平方米;*GB11117号地块为收回工业用地,应按其规划住宅建筑面积配建20%比例的租赁型人才住房不少于19541.33平方米。该两宗地块共计22194.83平方米租赁型人才住房配建指标采取计提资金方式落实,即该两宗地块出让后应提取租赁型人才住房建筑面积(22194.83平方米)与地块成交楼面地价乘积所得金额的资金,作为住房保障专项资金。7.该地块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付清,余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缴付首期出让价款截止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宗地编号: *GB05002 宗地总面积: 27868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云山镇308国道南侧、银杏大道西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32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0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区位 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其他商服用地 27868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2073.3792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496元/㎡;建筑容积率不含地下建筑面积;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GB11116号、*GB1111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法人(外资企业为独立法人),*GB05002号地块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公开出让文件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且在“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的“信用公示”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略) 注册登记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按规定时间(内资企业30日内,外资企业60日内) (略) 辖区内注册具 (略) ,由新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进行开发经营。 (略) 的,在申请书中应有明确表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日09时30分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到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
(二)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北京路379号8号楼)331室
联 系 人:胡乃兵、叶帅
联系电话: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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