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兰景花园3栋403(四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2HN10007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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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兰景花园3栋403(四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2HN1000774-4)

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略) 天心区韶山南路兰景花园3栋403(四次挂牌)项目编号N0124FC*-4
挂牌起始日期**挂牌截止日期**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7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天心区韶山南路兰景花园3栋403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148.10套内建筑面积(㎡)140.53
土地使用权面积(㎡)55.27使用期限**日止
权利性质出让地房产类型住宅
房屋结构混合所在层数4/7
房屋户型房屋朝向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已出租装修情况简装
抵押情况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1、四至:转让标的东邻韶山南路,南邻木莲中路,西邻湘林家园, (略) (略) 。2、装饰装修:外观:外墙为外墙砖饰面、涂料。顶棚刷墙漆,内墙面刷墙漆或贴墙纸,地面铺地砖或地毯,客房门为木门,铝合金窗,卫生间顶棚刷墙漆,内墙面贴墙砖,地面铺地砖。3、交通;附近有井坡子、木莲路韶山路口、木莲路韶山路口东等公交站,有7路;15路;17路;102路;107路;116路;120路;123路;137路;145路;152路;365路;370路;502路;602路;702路;705路;801路;802路;805路;806路等多路公交路线,距轨道交通1号线“ (略) ”约2.2公里,交通便捷度较优。4、停车方便程度:无地下停车位,周边车位配比率一般,停车便捷度一般。5、配套:购物:井湾子商业广场、香颂国际、德思勤四季汇、苏宁易购(大润发天心店)、井湾子家具批发城、中百罗森、 (略) 、 (略) (韶山南路店)娱乐休闲:红星国际大酒店、德兴大酒店(韶山南路店)、飞宇大酒店(井湾子店)金融机构:长沙银行(韶山路支行)、中国银行(韶山路支行)、交通银行(长沙井湾子支行)学校:英蓝极客营幼儿园、韶山南路学校、香樟小学、红星小学、井岗小学、 (略) 雨花实验中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南 (略) 、长沙外国语学校医疗机构: (略) 、 (略) 、 (略) (略) 、长沙唯尔耳 (略) 、长沙 (略) 。
其他情况1、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长国用(2014)第*号。2、转让标的设施老旧,无维修基金。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900,892.00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广东中广兴房地产土地与 (略)
转让底价(元)*.8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转让方决策文件关于华菱大厦等资产的处置提案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
告知

1. 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中广兴资评报字(2022)第1109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标的1-7(兰景花园)房屋单元已改造新装电梯,房间室内有隔间。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期至2022年7月;标的11-15(华联花园)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期至**日;租金及其他信息请到转让方查阅。受让方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上述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有租赁适用)
4、转让标的承租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有租赁适用)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如购房资格等)。
标的交割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须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受让方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不包括交易过程中的房产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相应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现场展示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王迎旭*
看房需提前一天预约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09:00:00 至 ** 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09:00:00-**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万先生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技术支持
其他

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略) 天心区韶山南路兰景花园3栋403(四次挂牌)项目编号N0124FC*-4
挂牌起始日期**挂牌截止日期**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7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天心区韶山南路兰景花园3栋403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148.10套内建筑面积(㎡)140.53
土地使用权面积(㎡)55.27使用期限**日止
权利性质出让地房产类型住宅
房屋结构混合所在层数4/7
房屋户型房屋朝向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已出租装修情况简装
抵押情况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1、四至:转让标的东邻韶山南路,南邻木莲中路,西邻湘林家园, (略) (略) 。2、装饰装修:外观:外墙为外墙砖饰面、涂料。顶棚刷墙漆,内墙面刷墙漆或贴墙纸,地面铺地砖或地毯,客房门为木门,铝合金窗,卫生间顶棚刷墙漆,内墙面贴墙砖,地面铺地砖。3、交通;附近有井坡子、木莲路韶山路口、木莲路韶山路口东等公交站,有7路;15路;17路;102路;107路;116路;120路;123路;137路;145路;152路;365路;370路;502路;602路;702路;705路;801路;802路;805路;806路等多路公交路线,距轨道交通1号线“ (略) ”约2.2公里,交通便捷度较优。4、停车方便程度:无地下停车位,周边车位配比率一般,停车便捷度一般。5、配套:购物:井湾子商业广场、香颂国际、德思勤四季汇、苏宁易购(大润发天心店)、井湾子家具批发城、中百罗森、 (略) 、 (略) (韶山南路店)娱乐休闲:红星国际大酒店、德兴大酒店(韶山南路店)、飞宇大酒店(井湾子店)金融机构:长沙银行(韶山路支行)、中国银行(韶山路支行)、交通银行(长沙井湾子支行)学校:英蓝极客营幼儿园、韶山南路学校、香樟小学、红星小学、井岗小学、 (略) 雨花实验中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南 (略) 、长沙外国语学校医疗机构: (略) 、 (略) 、 (略) (略) 、长沙唯尔耳 (略) 、长沙 (略) 。
其他情况1、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长国用(2014)第*号。2、转让标的设施老旧,无维修基金。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900,892.00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广东中广兴房地产土地与 (略)
转让底价(元)*.8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转让方决策文件关于华菱大厦等资产的处置提案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
告知

1. 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中广兴资评报字(2022)第1109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标的1-7(兰景花园)房屋单元已改造新装电梯,房间室内有隔间。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期至2022年7月;标的11-15(华联花园)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期至**日;租金及其他信息请到转让方查阅。受让方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上述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有租赁适用)
4、转让标的承租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有租赁适用)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如购房资格等)。
标的交割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须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受让方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不包括交易过程中的房产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相应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现场展示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王迎旭*
看房需提前一天预约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09:00:00 至 ** 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09:00:00-**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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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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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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