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城中区新风路十五座11号房产四拍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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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城中区新风路十五座11号房产四拍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17:58

(略) 城中区新风路十五座11号房产四拍公告

发布时间: **日 17:58

(略) 四会石膏矿破产管理人

(略) 城中区新风路十五座11号的拍卖公告(第四次)

(略) 四会石膏矿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管理人现就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购买风险。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实地核查,未亲自核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二、拍卖标的

1.拍卖标的物: (略) 城中区新风路十五座11号房产;建筑面积:87.97平方米。

2.使用情况:未腾空,法院已判决占用人返还 (略) 四会石膏矿【即(2021)粤12民终2435号民事判决书】,并且管理 (略) 申请强制执行清空商铺,但未执行完毕。

3.拍卖标的物起拍价:112,601.60元,保证金:11,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数倍。

4.关于拍卖标的物的特别提醒(风险提示)

4.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

4.2公告所示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因本次拍卖的房屋发证时间久远,可能存在实际权属面积与产权证面积不相符的情况,拍卖成交后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宗地丈量及最终办证面积为准,买卖双方不得以面积不符为由要求退补差价。

4.3本次拍卖标的物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4.4标的物其他情况详见估价报告书,请电脑下载查阅。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 (略) 《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略) 、本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管理人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5.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6.本次拍卖标的物交易及过户按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而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四、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拍卖活动开始三日前向本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管理人确认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网络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日起至**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看样时间:**日(统一上午10点),有意者请联系咨询具体事宜。联系人:刘律师,电话:*。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无论意向竞买人是否看样或以何种方式看样,按本公告支付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数量、现状等情况完全知悉,并自愿参与竞买。

六、拍卖方式

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十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东君鼎律师事务所;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注明“破产案号:(2016)粤1284破3号;款项性质: (略) 城中区新风路十五座11号房产尾款”,并将缴款凭证、联系方式通知管理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含原产权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和需补交的一切关联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土地出让金及交易中需缴纳的其他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诸如物业费、水费、电费等)以及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己承担和支付。有关税费的种类、金额、缴付手续、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 (略) 等相关部门查询核实,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2.买受人须及时履行相应的税、费缴纳支付义务。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一切所需税、费的缴付手续。买受人未及时足额缴付税、费,所导致的违约金及财产不能过户、交接等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 (略) (略) 索偿。

4.特别提示:成功竞买的买受人应根据京东平台的要求,按成交价的0.5%向京东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具体规则见网页的提示。买受人参与本次拍卖则视为同意承担技术服务费。

九、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付清余款及所有税费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端州区古塔中路7号新新雅苑B幢202室,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签署并办理资产的移交手续。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面积、装修、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移交手续签署后,即视为拍卖资产移交给买受人接收。买受人怠于盘点移交或怠于签署书面移交手续超过3个工作日的,视为已经完成接收。

2.本次拍卖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如需办理过户登记,该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根据管理人要求,于拍卖标的物交付前缴清所有税费(相关税、费的具体金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其他费用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2.因买受人不予交纳相关税收、费用、土地出让金等缘故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管理人不作任何关于过户的保证。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本管理人、 (略) (略) 索偿。

3.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自行实地看样。本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5.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本管理人对标的物状态情况不作保证,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6.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接收标的物后,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1.本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或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2.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等。

4.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评估报告》等材料,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全部信息和拍卖规则,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

6.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8-*,监督单位: (略) (略) 。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本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刘律师;电话*。

(略) 四会石膏矿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 (略) ,城中区

(略) 城中区新风路十五座11号房产四拍公告

发布时间: **日 17:58

(略) 四会石膏矿破产管理人

(略) 城中区新风路十五座11号的拍卖公告(第四次)

(略) 四会石膏矿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管理人现就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购买风险。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实地核查,未亲自核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二、拍卖标的

1.拍卖标的物: (略) 城中区新风路十五座11号房产;建筑面积:87.97平方米。

2.使用情况:未腾空,法院已判决占用人返还 (略) 四会石膏矿【即(2021)粤12民终2435号民事判决书】,并且管理 (略) 申请强制执行清空商铺,但未执行完毕。

3.拍卖标的物起拍价:112,601.60元,保证金:11,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数倍。

4.关于拍卖标的物的特别提醒(风险提示)

4.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

4.2公告所示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因本次拍卖的房屋发证时间久远,可能存在实际权属面积与产权证面积不相符的情况,拍卖成交后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宗地丈量及最终办证面积为准,买卖双方不得以面积不符为由要求退补差价。

4.3本次拍卖标的物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4.4标的物其他情况详见估价报告书,请电脑下载查阅。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 (略) 《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略) 、本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管理人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5.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6.本次拍卖标的物交易及过户按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而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四、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拍卖活动开始三日前向本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管理人确认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网络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日起至**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看样时间:**日(统一上午10点),有意者请联系咨询具体事宜。联系人:刘律师,电话:*。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无论意向竞买人是否看样或以何种方式看样,按本公告支付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数量、现状等情况完全知悉,并自愿参与竞买。

六、拍卖方式

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十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东君鼎律师事务所;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注明“破产案号:(2016)粤1284破3号;款项性质: (略) 城中区新风路十五座11号房产尾款”,并将缴款凭证、联系方式通知管理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含原产权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和需补交的一切关联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土地出让金及交易中需缴纳的其他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诸如物业费、水费、电费等)以及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己承担和支付。有关税费的种类、金额、缴付手续、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 (略) 等相关部门查询核实,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2.买受人须及时履行相应的税、费缴纳支付义务。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一切所需税、费的缴付手续。买受人未及时足额缴付税、费,所导致的违约金及财产不能过户、交接等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 (略) (略) 索偿。

4.特别提示:成功竞买的买受人应根据京东平台的要求,按成交价的0.5%向京东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具体规则见网页的提示。买受人参与本次拍卖则视为同意承担技术服务费。

九、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付清余款及所有税费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端州区古塔中路7号新新雅苑B幢202室,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签署并办理资产的移交手续。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面积、装修、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移交手续签署后,即视为拍卖资产移交给买受人接收。买受人怠于盘点移交或怠于签署书面移交手续超过3个工作日的,视为已经完成接收。

2.本次拍卖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如需办理过户登记,该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根据管理人要求,于拍卖标的物交付前缴清所有税费(相关税、费的具体金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其他费用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2.因买受人不予交纳相关税收、费用、土地出让金等缘故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管理人不作任何关于过户的保证。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本管理人、 (略) (略) 索偿。

3.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自行实地看样。本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5.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本管理人对标的物状态情况不作保证,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6.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接收标的物后,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1.本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或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2.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等。

4.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评估报告》等材料,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全部信息和拍卖规则,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

6.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8-*,监督单位: (略) (略) 。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本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刘律师;电话*。

(略) 四会石膏矿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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