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杏园西路26号-1层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杏园西路26号-1层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 (略) 定于**日上午11时至**日上午11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略) 张店区杏园西路26号-1层房产(产权证号:01-*)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淄国用2011第A06952号)。建筑面积为:5591.98 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权利性质:出让,房屋用途:商业,现状:毛坯空置。
评估值:*元 起拍价: *.96 元
竞买保证金:* 元 增价幅度:50000 元
备注:该标 (略) (略) 张店区杏园西路26号-1层、4层、5层、6层、7层(含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宗地外开发程度达到了“七通一平”(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讯、场地平整)及宗地内七通。楼栋-1至3层预留电动扶梯位置(未安装),有6部客梯及1部货梯;-1至7层通风消防类设施长期闲置,上下水、电、暖尚未使用,使用状态未知,属毛坯状态,需要买受人投入额外开发费用予以完善。另从大厦物业管理处了解到,民泰大厦1- (略) 购买,-1层、4至7层为被执行人淄 (略) 购买,由于各种原因一直空置。8-22层均已作为公寓或者商业用房售出,并且处于使用与经营状态(连通6部客梯及1部货梯也正常使用)
以上信息均来自评估报告 新疆新土智联(2021)房估字第198号,如有出入以评估报告为准。
币种:人民币
估计对象 | 权利人 | 坐落 | 所在层/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 评估总价 (元)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增价幅度(元) |
1 | 淄 (略) | (略) 张店区杏园西路26号 | -1层/22层 | 5591.98 | * | *.96 | * | 50000 |
2 | 4层/22层 | 4530.87 | * | *.32 | ||||
3 | 5层/22层 | 3918.29 | * | *.04 | ||||
4 | 6层/22层 | 3918.29 | * | *.8 | ||||
5 | 7层/22层 | 3977.06 | * | *.52 | ||||
合计 | 21936.49 | * | *.64 | *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巴州仲诚安 (略) 、新 (略) 、新疆天汇 (略) 、新疆聚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巴州仲诚安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资格描述: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略) 所提供的资料及房地产评估人员调查该标的不存在欠缴税金、相关物业费、水电气费及其滞纳金情况;其他欠缴情况不详,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自行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标的物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略) (地址: (略) 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
拍卖辅助机构:巴州仲诚安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
辅助机构地址: (略) 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
拍卖辅助机构:新 (略)
联系人:童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0991-*
辅助机构地址: (略) 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371号SOHO新时代A座1405室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天汇 (略)
联系人:孙主任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夕阳红西街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聚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延安南路69号庭州能源三楼
(略) (略)
**日
拍卖公告
(略) (略) 定于**日上午11时至**日上午11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略) 张店区杏园西路26号-1层房产(产权证号:01-*)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淄国用2011第A06952号)。建筑面积为:5591.98 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权利性质:出让,房屋用途:商业,现状:毛坯空置。
评估值:*元 起拍价: *.96 元
竞买保证金:* 元 增价幅度:50000 元
备注:该标 (略) (略) 张店区杏园西路26号-1层、4层、5层、6层、7层(含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宗地外开发程度达到了“七通一平”(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讯、场地平整)及宗地内七通。楼栋-1至3层预留电动扶梯位置(未安装),有6部客梯及1部货梯;-1至7层通风消防类设施长期闲置,上下水、电、暖尚未使用,使用状态未知,属毛坯状态,需要买受人投入额外开发费用予以完善。另从大厦物业管理处了解到,民泰大厦1- (略) 购买,-1层、4至7层为被执行人淄 (略) 购买,由于各种原因一直空置。8-22层均已作为公寓或者商业用房售出,并且处于使用与经营状态(连通6部客梯及1部货梯也正常使用)
以上信息均来自评估报告 新疆新土智联(2021)房估字第198号,如有出入以评估报告为准。
币种:人民币
估计对象 | 权利人 | 坐落 | 所在层/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 评估总价 (元)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增价幅度(元) |
1 | 淄 (略) | (略) 张店区杏园西路26号 | -1层/22层 | 5591.98 | * | *.96 | * | 50000 |
2 | 4层/22层 | 4530.87 | * | *.32 | ||||
3 | 5层/22层 | 3918.29 | * | *.04 | ||||
4 | 6层/22层 | 3918.29 | * | *.8 | ||||
5 | 7层/22层 | 3977.06 | * | *.52 | ||||
合计 | 21936.49 | * | *.64 | *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巴州仲诚安 (略) 、新 (略) 、新疆天汇 (略) 、新疆聚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巴州仲诚安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资格描述: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略) 所提供的资料及房地产评估人员调查该标的不存在欠缴税金、相关物业费、水电气费及其滞纳金情况;其他欠缴情况不详,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自行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标的物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略) (地址: (略) 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
拍卖辅助机构:巴州仲诚安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
辅助机构地址: (略) 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
拍卖辅助机构:新 (略)
联系人:童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0991-*
辅助机构地址: (略) 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371号SOHO新时代A座1405室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天汇 (略)
联系人:孙主任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夕阳红西街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聚 (略)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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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机构地址: (略) 延安南路69号庭州能源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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