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南明镇漂寨村唐王坡剑黎高速公路砂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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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南明镇漂寨村唐王坡剑黎高速公路砂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剑河县南明镇漂寨村唐王坡剑黎高速公路砂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剑自然资矿挂告〔2022〕1号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略) 24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3号)》的有关规定,经剑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剑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以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矿区面积(km2)

开采 矿种

保有资源储量

(万m3)

出让资源储量

(万m3)

设计 生产

规模

(万m3/年)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价幅度

(万元/次)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剑河县南明镇漂寨村唐王坡剑黎高速公路砂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X坐标

Y坐标

0.08

建筑石料用灰岩

195.78

150

30

5

95

5及其整数倍

70

1

*.920

*.681

2

*.851

*.103

3

*.103

*.454

4

*.011

*.454

5

*.309

*.925

6

*.167

*.698

7

*.860

*.722

8

*.363

*.657

9

*.899

*.166

10

*.166

*.082

11

*.354

*.223

二、申请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 (略) 、企业均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http://**.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人对该矿权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以出让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

3、竞买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均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委托竞买的,需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网上申请时间及方式:

1、公告及申请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23时59分(20个工作日)。

2、网上申请前,申请人需先办理诚信入库。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进行申请。

3、申请人可登*网上交易平台,选择需要申请的项目,提交竞买申请后获取竞买保证金缴费随机码,并按照出让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在申请时间内,在中心网站“矿权交易”招拍挂公告页面下方免费获取,或者诚信入库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平台的“交易文件下载”中免费下载。

五、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保证金缴纳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23时59分(以系统确认时间为准)。

2、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申请人可以从银行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转款时,须从申请人在交易平台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并将保证金随机码准确清楚地填写于转款“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摘要、备注等)中(如:KQ*)。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缴纳则不能入账。

3、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黔东南分行

账 号:*567

行 号:*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尽早登录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4、保证金的处置:竞买结束后,竞得人按规定缴存采矿权出让收益后,缴纳的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不计利息。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

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该矿权的报价时间为:**日09时00分至**日14时30分(10个工作日)。

七、该宗矿权不设出让底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提前半小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采矿权揭牌活动,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参加竞买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自行到矿区进行现场踏勘,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 县自然资源局不组织踏勘,如需踏勘请联系 县自然资源局。

3、申请人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自行与土地所在村组或土地使用者协商相关用地问题、在取得采矿权后自行办理占用林地、水土保持、矿山环评、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的审批手续。

4、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为纯出让价款,不包含矿产资源补偿费、登记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采矿权资源储量勘查核实及评审备案、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等前期工作费用。

5、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6、本次挂牌公告规定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对采矿权交易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和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四)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十一、风险提示

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矿业权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申请人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后,这些可能存在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2、挂牌出让地质资料仅为普查资料,由于勘查程度低,拟出让资源量可能与实际有出入,出让人对该矿的品质及储量不负责,其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申请人慎重抉择。

3、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调整等相关政策原因,采矿权必须终(中)止的。

4、若竞得人未按约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办理采矿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保证金及采矿权价款一律不予退还。

5、采矿权竞得人需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在自然资源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新立登记,在环保、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后方可依法开采。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本采矿权终止后, 采矿权人自行拆除矿区资产和建筑设施并按规定复垦复绿,无任何补偿。

6、本次挂牌的采矿权是在原采矿权“剑河县南明镇漂寨村唐王坡剑黎高速公路砂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基础上设立的,竞得人需承担原采矿权人在该砂石矿权前期投资相关损失费用(具体以第三方评估报告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出 让 人: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杨卓

联系电话:0855-*

联系地址:剑河县革东镇团结路4号

挂 牌 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熊克林

联系电话:0855-*

联系地址: (略) 博南路5号荷香居3-4栋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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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南明镇漂寨村唐王坡剑黎高速公路砂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剑自然资矿挂告〔2022〕1号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略) 24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3号)》的有关规定,经剑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剑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以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矿区面积(km2)

开采 矿种

保有资源储量

(万m3)

出让资源储量

(万m3)

设计 生产

规模

(万m3/年)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价幅度

(万元/次)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剑河县南明镇漂寨村唐王坡剑黎高速公路砂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X坐标

Y坐标

0.08

建筑石料用灰岩

195.78

150

30

5

95

5及其整数倍

70

1

*.920

*.681

2

*.851

*.103

3

*.103

*.454

4

*.011

*.454

5

*.309

*.925

6

*.167

*.698

7

*.860

*.722

8

*.363

*.657

9

*.899

*.166

10

*.166

*.082

11

*.354

*.223

二、申请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 (略) 、企业均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http://**.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人对该矿权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以出让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

3、竞买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均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委托竞买的,需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网上申请时间及方式:

1、公告及申请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23时59分(20个工作日)。

2、网上申请前,申请人需先办理诚信入库。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进行申请。

3、申请人可登*网上交易平台,选择需要申请的项目,提交竞买申请后获取竞买保证金缴费随机码,并按照出让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在申请时间内,在中心网站“矿权交易”招拍挂公告页面下方免费获取,或者诚信入库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平台的“交易文件下载”中免费下载。

五、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保证金缴纳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23时59分(以系统确认时间为准)。

2、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申请人可以从银行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转款时,须从申请人在交易平台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并将保证金随机码准确清楚地填写于转款“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摘要、备注等)中(如:KQ*)。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缴纳则不能入账。

3、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黔东南分行

账 号:*567

行 号:*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尽早登录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4、保证金的处置:竞买结束后,竞得人按规定缴存采矿权出让收益后,缴纳的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不计利息。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

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该矿权的报价时间为:**日09时00分至**日14时30分(10个工作日)。

七、该宗矿权不设出让底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提前半小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采矿权揭牌活动,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参加竞买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自行到矿区进行现场踏勘,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 县自然资源局不组织踏勘,如需踏勘请联系 县自然资源局。

3、申请人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自行与土地所在村组或土地使用者协商相关用地问题、在取得采矿权后自行办理占用林地、水土保持、矿山环评、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的审批手续。

4、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为纯出让价款,不包含矿产资源补偿费、登记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采矿权资源储量勘查核实及评审备案、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等前期工作费用。

5、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6、本次挂牌公告规定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对采矿权交易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和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四)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十一、风险提示

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矿业权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申请人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后,这些可能存在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2、挂牌出让地质资料仅为普查资料,由于勘查程度低,拟出让资源量可能与实际有出入,出让人对该矿的品质及储量不负责,其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申请人慎重抉择。

3、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调整等相关政策原因,采矿权必须终(中)止的。

4、若竞得人未按约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办理采矿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保证金及采矿权价款一律不予退还。

5、采矿权竞得人需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在自然资源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新立登记,在环保、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后方可依法开采。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本采矿权终止后, 采矿权人自行拆除矿区资产和建筑设施并按规定复垦复绿,无任何补偿。

6、本次挂牌的采矿权是在原采矿权“剑河县南明镇漂寨村唐王坡剑黎高速公路砂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基础上设立的,竞得人需承担原采矿权人在该砂石矿权前期投资相关损失费用(具体以第三方评估报告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出 让 人: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杨卓

联系电话:0855-*

联系地址:剑河县革东镇团结路4号

挂 牌 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熊克林

联系电话:0855-*

联系地址: (略) 博南路5号荷香居3-4栋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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