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十字街凤凰嘉园2幢1单元3层7号住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大十字街凤凰嘉园2幢1单元3层7号住宅

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大十字街凤凰嘉园2幢1单元3层7号住宅

挂牌日期:**


项目编号S*D*
项目名称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大十字街凤凰嘉园2幢1单元3层7号住宅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 (略) 大同第二发电厂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略)
挂牌价格46.2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13.86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本次转让标的的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资产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内容详见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房产项目承诺函》。

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大十字街凤凰嘉园2幢1单元3层7号住宅

挂牌日期:**


项目编号S*D*
项目名称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大十字街凤凰嘉园2幢1单元3层7号住宅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 (略) 大同第二发电厂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略)
挂牌价格46.2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13.86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本次转让标的的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资产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内容详见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房产项目承诺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