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深茂商业中心14B房产转让-挂牌披露
深圳市福田区深茂商业中心14B房产转让-挂牌披露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ZZCQ* |
---|---|
项目名称 | (略) 福田区深茂商业中心14B房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西安秦智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392,9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按现状转让,房产未抵押,产权清晰。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房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房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2、标的资产证载权利人为中国航发西安 (略) ,现该公司更名为西安秦智 (略) 。项目成交后,由西安秦智 (略) 与受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3、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提供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前述合同内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价格含增值税,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标的资产已空置,标的资产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6、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公告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非转让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等)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7、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 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转让方确认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 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3) 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或拍卖程序的;(4) 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5) 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6)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7) 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8、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ZZC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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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福田区深茂商业中心14B房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西安秦智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392,9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按现状转让,房产未抵押,产权清晰。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房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房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2、标的资产证载权利人为中国航发西安 (略) ,现该公司更名为西安秦智 (略) 。项目成交后,由西安秦智 (略) 与受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3、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提供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前述合同内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价格含增值税,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5、标的资产已空置,标的资产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6、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公告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非转让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等)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7、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 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转让方确认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 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3) 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或拍卖程序的;(4) 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5) 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6)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7) 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8、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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