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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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项目

项目名称

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项目

项目编号

N0109QT*

挂牌起始日期

**日

挂牌截止日期

**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项目
概况

发起方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 (略) 松山区新城八家组团临潢大街以南、新惠路以东宝通大厦13楼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丛培钊

成立时间

**日

注册资本
(万元)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0QUEM290

所属行业

金融服务业

经营范围

非融资担保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1

发起方目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略) 财政局

100

发起方承诺

1、我方对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项目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3、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项目内容

合作方式

合资新设

拟新设公司名称

赤峰国咨 (略) (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拟新设公司形式

(略)

拟新设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新设公司

拟注册地

(略)

发起方拟出资方式

货币

发起方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450

投资方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200

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对应持股比例(%)

20

新设公司

股权结构

序号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略) (略)

450

45

2

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

250

25

3

(略) 文化 (略) (拟出资)

50

5

4

内蒙古 (略) (拟出资)

50

5

5

投资方

200

20

合计

1000

100

新设公司拟经营方向及发展规划

新公司拟经营范围: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职业技能鉴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商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社会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企业项目策划活动; (略) 场咨询(不提供调查服务);独立的公共关系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在招投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投标代理业务的活动;业务培训:人员培训;业务培训;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安全培训;公共领域安全培训;园区管理服务:农业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商贸园区;创新研发基地;生态园区;特色小镇园区;大学园区;文化产业园区;体育产业园区;旅游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城市矿产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静脉产业园;教育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红色主题教育咨询服务;红色文化教育咨询服务;家庭教育咨询、指导(面向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咨询、指导服务)市场需要的其它业务。

(略) 登记机关核准并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发展规划:以服务 (略) 国有企业智力建设、能力建设和数字化转型, (略) 国有资本运营的战略创新,引领和促进国有经济改革发展。

注册资本金

用途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开支和开办费支出。

(略) 批复情况

批复文件

(略) 财政局党组2022年第35次会议纪要(赤财党组纪【2022】23号)

(略) 决策情况

决策文件

(略) 投资 (略) 2022年第26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赤投担总办纪字【2022】26号

特别
告知

(略) 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次合资新设项目发 (略) 投资 (略) ,同时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略) 文化 (略) 、内蒙古 (略) 三家企业拟参与投资,由发起方牵头通过公开方式选择一家投资方,与发起方及其他三家企业合资 (略) ,从事本公告中披露的经营业务。

2.本次合资新设,发起方、 (略) 文化 (略) 、内蒙古 (略) 以货币进行出资,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非货币资产出资,投资方以货币+非货币资产(须发起方认可)出资,新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实缴分期,实缴期限截止到**日。非货币出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资产评估程序。具体 (略) (略) 运营实际需要向股东发出实缴出资的通知,并由股东会决定。

3.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4.最终投资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发起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需披露事项

疫情期间勘验现场须符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择优遴选要求及方式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择优遴选

方案

1.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2.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1)投资报价;(2)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盈利状况、公司治理情况、管理团队及人才储备等;(3)就新设公司的发展是否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和协同;(4)对新设公司的资源导入能力,包括自身的技术水平、行业影响力等。

项目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按照以上遴选方式,发起方、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略) 文化 (略) 、内蒙古 (略) 及最终投资方就合作协议协商一致,则项目达成,否则项目终结。

投资
条件

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资格。公司注册成立三年以上, (略) 辖区内注册或有分支机构, (略) 经济及企业环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具备开展业务必要的、稳定的流动资金保障。

2.公司具有相应的业务资质证书。 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资产评估、招标代理业务、工程咨询*级以上等专业资质。

3.公司要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科学完整的内部管理体系。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财务核算体系、执业质量标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4.企业本年资产负债率需小于70%(以投资时点的财务报表确定)。

5.公司要具有较高的业务覆盖度。 (略) 辖 (略) 级业务承办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稳定的客户群体,在同类行业 (略) 辖区域前列,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年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意向投资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投资意向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按照公司章程出具投资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5.最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经审计,则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报表。);

6.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

7.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业务资质证书、企业人员资质证书。

8.获奖情况相关佐证材料(如有则提供)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投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发起方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发起方,发起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6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4.竞争性谈判流程:如须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发起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实施方案》,各合格意向投资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要求制作竞投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竞投文件向中心密封送达,中心在《择优实施方案》规定的递交竞投文件截止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谈判小组转送竞投文件,谈判小组收到竞投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中心协助发起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选定最终投资方。

5.交易中心收到发起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 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6.新设 (略) (略) 管理。

(1)公司设股东会, (略) 的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2)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重大事项由股东会决策,执行董事任法定代表人,由持股比例最多的股东委派,股东会聘任。

(3)新设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副总经理分别由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社会资本方委派。

(4)新设公司党组织和群团由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所在党组织建设管理。

(5)新设公司拟暂设六个部室:党建综合部、咨询研究部、培训部、资本服务部、专业服务部、计划财务部。

7.投资方报价不低于200万元,最终投资方报价超过200万元的部分,由投资方与发起方及其他出资方协商处置;

8.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9.投资价款由双方按照协议约定自行结算。

10.本项目接受投资方以货币+非货币资产(须发起方认可)方式进行投资,且按照公告要求进度进行实缴。

11.投资方须具备与国企合作的合作意愿和服务操守,认可公平公正的股权合作谈判条件。共同遵守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章程和议事规则。

12.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发起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发起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投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发起方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认同并支持发起方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同意并配合发起方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现场尽调

公告期内

意向投资方报名

报名时间

**日至12月28日

报名手续

意向投资方资料清单.doc

投资意向方申请书.doc

投资意向方承诺函.doc

投资意向登记表.doc

授权委托书.doc

保密承诺.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金额:60万元整,按公告要求交纳。

1.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发起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发起方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发起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发起方、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交纳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①最终投资方在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扣除最终投资方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后原路无息退还。②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投资方,其保证金将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原路无息退还。

服务费

1.最终投资方应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按认缴注册资本的0.65%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服务费。

2.服务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保证金中扣除。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杨经理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其 他


项目名称

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项目

项目编号

N0109QT*

挂牌起始日期

**日

挂牌截止日期

**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项目
概况

发起方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 (略) 松山区新城八家组团临潢大街以南、新惠路以东宝通大厦13楼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丛培钊

成立时间

**日

注册资本
(万元)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0QUEM290

所属行业

金融服务业

经营范围

非融资担保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1

发起方目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略) 财政局

100

发起方承诺

1、我方对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项目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3、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项目内容

合作方式

合资新设

拟新设公司名称

赤峰国咨 (略) (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拟新设公司形式

(略)

拟新设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新设公司

拟注册地

(略)

发起方拟出资方式

货币

发起方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450

投资方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200

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对应持股比例(%)

20

新设公司

股权结构

序号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略) (略)

450

45

2

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

250

25

3

(略) 文化 (略) (拟出资)

50

5

4

内蒙古 (略) (拟出资)

50

5

5

投资方

200

20

合计

1000

100

新设公司拟经营方向及发展规划

新公司拟经营范围: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职业技能鉴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商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社会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企业项目策划活动; (略) 场咨询(不提供调查服务);独立的公共关系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在招投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投标代理业务的活动;业务培训:人员培训;业务培训;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安全培训;公共领域安全培训;园区管理服务:农业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商贸园区;创新研发基地;生态园区;特色小镇园区;大学园区;文化产业园区;体育产业园区;旅游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城市矿产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静脉产业园;教育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红色主题教育咨询服务;红色文化教育咨询服务;家庭教育咨询、指导(面向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咨询、指导服务)市场需要的其它业务。

(略) 登记机关核准并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发展规划:以服务 (略) 国有企业智力建设、能力建设和数字化转型, (略) 国有资本运营的战略创新,引领和促进国有经济改革发展。

注册资本金

用途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开支和开办费支出。

(略) 批复情况

批复文件

(略) 财政局党组2022年第35次会议纪要(赤财党组纪【2022】23号)

(略) 决策情况

决策文件

(略) 投资 (略) 2022年第26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赤投担总办纪字【2022】26号

特别
告知

(略) 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次合资新设项目发 (略) 投资 (略) ,同时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略) 文化 (略) 、内蒙古 (略) 三家企业拟参与投资,由发起方牵头通过公开方式选择一家投资方,与发起方及其他三家企业合资 (略) ,从事本公告中披露的经营业务。

2.本次合资新设,发起方、 (略) 文化 (略) 、内蒙古 (略) 以货币进行出资,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非货币资产出资,投资方以货币+非货币资产(须发起方认可)出资,新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实缴分期,实缴期限截止到**日。非货币出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资产评估程序。具体 (略) (略) 运营实际需要向股东发出实缴出资的通知,并由股东会决定。

3.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4.最终投资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发起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需披露事项

疫情期间勘验现场须符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择优遴选要求及方式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择优遴选

方案

1.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2.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1)投资报价;(2)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盈利状况、公司治理情况、管理团队及人才储备等;(3)就新设公司的发展是否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和协同;(4)对新设公司的资源导入能力,包括自身的技术水平、行业影响力等。

项目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按照以上遴选方式,发起方、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略) 文化 (略) 、内蒙古 (略) 及最终投资方就合作协议协商一致,则项目达成,否则项目终结。

投资
条件

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资格。公司注册成立三年以上, (略) 辖区内注册或有分支机构, (略) 经济及企业环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具备开展业务必要的、稳定的流动资金保障。

2.公司具有相应的业务资质证书。 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资产评估、招标代理业务、工程咨询*级以上等专业资质。

3.公司要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科学完整的内部管理体系。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财务核算体系、执业质量标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4.企业本年资产负债率需小于70%(以投资时点的财务报表确定)。

5.公司要具有较高的业务覆盖度。 (略) 辖 (略) 级业务承办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稳定的客户群体,在同类行业 (略) 辖区域前列,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年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意向投资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投资意向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按照公司章程出具投资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5.最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经审计,则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报表。);

6.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

7.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业务资质证书、企业人员资质证书。

8.获奖情况相关佐证材料(如有则提供)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投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发起方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发起方,发起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6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4.竞争性谈判流程:如须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发起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实施方案》,各合格意向投资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要求制作竞投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竞投文件向中心密封送达,中心在《择优实施方案》规定的递交竞投文件截止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谈判小组转送竞投文件,谈判小组收到竞投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中心协助发起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选定最终投资方。

5.交易中心收到发起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 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6.新设 (略) (略) 管理。

(1)公司设股东会, (略) 的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2)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重大事项由股东会决策,执行董事任法定代表人,由持股比例最多的股东委派,股东会聘任。

(3)新设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副总经理分别由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社会资本方委派。

(4)新设公司党组织和群团由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所在党组织建设管理。

(5)新设公司拟暂设六个部室:党建综合部、咨询研究部、培训部、资本服务部、专业服务部、计划财务部。

7.投资方报价不低于200万元,最终投资方报价超过200万元的部分,由投资方与发起方及其他出资方协商处置;

8.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9.投资价款由双方按照协议约定自行结算。

10.本项目接受投资方以货币+非货币资产(须发起方认可)方式进行投资,且按照公告要求进度进行实缴。

11.投资方须具备与国企合作的合作意愿和服务操守,认可公平公正的股权合作谈判条件。共同遵守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章程和议事规则。

12.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发起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发起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投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发起方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认同并支持发起方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同意并配合发起方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现场尽调

公告期内

意向投资方报名

报名时间

**日至12月28日

报名手续

意向投资方资料清单.doc

投资意向方申请书.doc

投资意向方承诺函.doc

投资意向登记表.doc

授权委托书.doc

保密承诺.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金额:60万元整,按公告要求交纳。

1.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发起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发起方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发起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发起方、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交纳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①最终投资方在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扣除最终投资方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后原路无息退还。②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投资方,其保证金将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原路无息退还。

服务费

1.最终投资方应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按认缴注册资本的0.65%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服务费。

2.服务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保证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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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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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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