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残值(整体挂牌)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残值(整体挂牌)
标的信息
(略) 南浔经济开发区强园东路3199号原正强科技(湖州)有限公司4处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残值(整体挂牌)。挂牌价283.6223万元。
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挂牌地点: (略) (略)
挂牌网站:http://**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2.12.15 00: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2.12.2910:00:00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交纳
交纳金额:200万元
交纳方式:线上
交纳时间:**日17时前(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注意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范围:本次拆除项目为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4处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厂房等建(构)筑物地面以上部分全部拆除,地面及以下严禁开挖(即地坪±0.000以下、室外道路、绿化带、空地等所有占地以下部分含矿渣、土方、混凝土块等均不得开挖和外运),须保持原样和拆除现场场地平整】。具体内容按转让方要求执行,项目完工后转让方将对该拆除项目进行验收。标的移交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2.拆除范围:可拆除建筑面积共约48958.66㎡,其中:(1)益环环保厂区可拆除建筑面积约5865.16㎡;(2)艾菲雅厂区可拆除建筑面积约21203.69㎡;(3)百特莱福1厂区可拆除建筑面积约6401.08㎡;(4)百特莱福2厂区可拆除建筑面积约15488.73㎡;以上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移交时拆除范围内的现场实际可拆除面积为准。3.本次标的的移交,以转让方向受让方办理实物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标的物的质量、数量、面积等如与评估报告所述有差异,均不影响成交价格。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标的 (略) 南浔经济开发区强园东路3199号(看样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挂牌转让的标的物现场看样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不予安排现场看样,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物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每位预约看样人员现场看样同行人员最多不超过两名,且必须符合湖州健康码绿码要求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5.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6.上述标的物内容参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在报价前须自行测算,实际数量与预估数不一致,合同价格不作调整。7.拆除后的标的可能涉及大件运输,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考虑运输环节中的各种要求、风险及费用。8.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9.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另支付200万元拆除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付清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办理标的物的移交手续,双方签订《标的移交确认书》。10.拆除资质:具有*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受让方如具备以上资质,由受让方自行组织进行拆除工作,如受让方不具备拆除资质,受让方必须与具备拆除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拆除合同,该合同副本一份交转让方备案,并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的原件。受让方或其委托的单位不得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收回拆除权,并没收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和委托拆除合同,如未能达到要求,视作受让方违约受让,其缴纳的保证金和转让价款将全部作为违约金交付给转让方。11.其他与交割有关事项严格按照《资产交易合同》履行。12.本次转让产生的转、受让方双方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先生 0572-* *
标的信息
(略) 南浔经济开发区强园东路3199号原正强科技(湖州)有限公司4处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残值(整体挂牌)。挂牌价283.6223万元。
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挂牌地点: (略) (略)
挂牌网站:http://**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2.12.15 00: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2.12.2910:00:00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交纳
交纳金额:200万元
交纳方式:线上
交纳时间:**日17时前(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注意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范围:本次拆除项目为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4处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厂房等建(构)筑物地面以上部分全部拆除,地面及以下严禁开挖(即地坪±0.000以下、室外道路、绿化带、空地等所有占地以下部分含矿渣、土方、混凝土块等均不得开挖和外运),须保持原样和拆除现场场地平整】。具体内容按转让方要求执行,项目完工后转让方将对该拆除项目进行验收。标的移交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2.拆除范围:可拆除建筑面积共约48958.66㎡,其中:(1)益环环保厂区可拆除建筑面积约5865.16㎡;(2)艾菲雅厂区可拆除建筑面积约21203.69㎡;(3)百特莱福1厂区可拆除建筑面积约6401.08㎡;(4)百特莱福2厂区可拆除建筑面积约15488.73㎡;以上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移交时拆除范围内的现场实际可拆除面积为准。3.本次标的的移交,以转让方向受让方办理实物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标的物的质量、数量、面积等如与评估报告所述有差异,均不影响成交价格。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标的 (略) 南浔经济开发区强园东路3199号(看样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挂牌转让的标的物现场看样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不予安排现场看样,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物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每位预约看样人员现场看样同行人员最多不超过两名,且必须符合湖州健康码绿码要求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5.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6.上述标的物内容参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在报价前须自行测算,实际数量与预估数不一致,合同价格不作调整。7.拆除后的标的可能涉及大件运输,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考虑运输环节中的各种要求、风险及费用。8.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9.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另支付200万元拆除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付清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办理标的物的移交手续,双方签订《标的移交确认书》。10.拆除资质:具有*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受让方如具备以上资质,由受让方自行组织进行拆除工作,如受让方不具备拆除资质,受让方必须与具备拆除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拆除合同,该合同副本一份交转让方备案,并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的原件。受让方或其委托的单位不得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收回拆除权,并没收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和委托拆除合同,如未能达到要求,视作受让方违约受让,其缴纳的保证金和转让价款将全部作为违约金交付给转让方。11.其他与交割有关事项严格按照《资产交易合同》履行。12.本次转让产生的转、受让方双方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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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叶先生 0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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