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横街镇供销社斧市分社杨树底42号、43-1号、43-2号的商业用房转让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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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横街镇供销社斧市分社杨树底42号、43-1号、43-2号的商业用房转让拍卖公告

玉山县横街镇供销社斧市分社杨树底42号、43-1号、43-2号的商业用房转让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2-434号

受委托, (略) 定于**日9时30分, (略) 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拍卖“玉山县横街 (略) 分社杨树底42号、43-1号、43-2号的商业用房转让”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标的名称

结构

坐落

共有宗地面积(?O)

建筑面积(?O)

评估价值(万元)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玉山县横街 (略) 分社杨树底42号、43-1号、43-2号

砖木

玉山县横街镇

2004

414.91

57.63

57.63

20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保留价)。

三、受让方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其它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地源[饶房估]字(2022)第062号《评估报告》。

2.标的物以现状拍卖,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参考,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物的新旧、框架、质量、状况、面积等差异问题的处理。

3.标的物存在租赁关系(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租期自**日至**日止,租期内租金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无论是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及时接管标的物,若有房屋部分基础设施不到位或需要修缮,以及室内水、电、网络等配套设备不完善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且受让方自行承担房屋的安全、维修维护等责任,如标的物发生损毁或灭失等情况,由受让方承担后果。

4.标的物土地现状是划拨,拍卖成交后需要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国有出让,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受让方应自行处理在办理标的过户过程中的各类手续,在办理过户过程中遇到的纠纷及困难由其自行解决,转让方概不负责。

5.标的物内的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的装修设备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这些物品在拍卖成交后由设备所有人和受让方自行协商处理,转让方概不负责。受让方在竞得标的物后如在腾空、使用、处置该不动产过程中出现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协调处理,与转让方无关。

6.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拍卖会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受让方未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没有付清全部价款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全部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有权重新挂牌拍卖。

7.受让方有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本次不动产转让的价款(评估价和起拍价)不包含出让方的税费,标的物过户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出让方、受让方应承担的全部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9.标的成交后,项目受让方以交割单所载明的主体为准,转让方不对除受让方以外第三方出具任何承诺和证明等文件。自然人竞买涉及夫妻共有权问题的以及多个主体组成联合体竞买的,请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报名并完善联合竞买手续。拍卖成交后若出现资产共有权人无法上证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10.本次转让标的的不动产权 (略) (略) 下属玉山县横街供销合作社。

11.原不动产权证号:玉国用(2014)第1807号(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依法处置玉国用(2014)第1807号房产)。

12.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受让方在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上述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3.受让方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签订交易合同的,转让方可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

14.根据《关 (略) 中心城区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2022]第9号文第五条的规定,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未提供的竞买人不能进入拍卖会场,谢谢配合!

五、标的咨询展示与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展示至**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转让方身份证复印件)到 (略) 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受让方,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联系电话:0793-* *(金女士) *(杨先生)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带湖路目鱼山庄9号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本项目未尽事 (略) 产权交易网:http://**

(略)

**日

玉山县横街镇供销社斧市分社杨树底42号、43-1号、43-2号的商业用房转让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2-434号

受委托, (略) 定于**日9时30分, (略) 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拍卖“玉山县横街 (略) 分社杨树底42号、43-1号、43-2号的商业用房转让”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标的名称

结构

坐落

共有宗地面积(?O)

建筑面积(?O)

评估价值(万元)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玉山县横街 (略) 分社杨树底42号、43-1号、43-2号

砖木

玉山县横街镇

2004

414.91

57.63

57.63

20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保留价)。

三、受让方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其它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地源[饶房估]字(2022)第062号《评估报告》。

2.标的物以现状拍卖,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参考,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物的新旧、框架、质量、状况、面积等差异问题的处理。

3.标的物存在租赁关系(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租期自**日至**日止,租期内租金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无论是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及时接管标的物,若有房屋部分基础设施不到位或需要修缮,以及室内水、电、网络等配套设备不完善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且受让方自行承担房屋的安全、维修维护等责任,如标的物发生损毁或灭失等情况,由受让方承担后果。

4.标的物土地现状是划拨,拍卖成交后需要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国有出让,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受让方应自行处理在办理标的过户过程中的各类手续,在办理过户过程中遇到的纠纷及困难由其自行解决,转让方概不负责。

5.标的物内的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的装修设备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这些物品在拍卖成交后由设备所有人和受让方自行协商处理,转让方概不负责。受让方在竞得标的物后如在腾空、使用、处置该不动产过程中出现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协调处理,与转让方无关。

6.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拍卖会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受让方未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没有付清全部价款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全部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有权重新挂牌拍卖。

7.受让方有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本次不动产转让的价款(评估价和起拍价)不包含出让方的税费,标的物过户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出让方、受让方应承担的全部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9.标的成交后,项目受让方以交割单所载明的主体为准,转让方不对除受让方以外第三方出具任何承诺和证明等文件。自然人竞买涉及夫妻共有权问题的以及多个主体组成联合体竞买的,请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报名并完善联合竞买手续。拍卖成交后若出现资产共有权人无法上证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10.本次转让标的的不动产权 (略) (略) 下属玉山县横街供销合作社。

11.原不动产权证号:玉国用(2014)第1807号(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依法处置玉国用(2014)第1807号房产)。

12.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受让方在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上述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3.受让方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签订交易合同的,转让方可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

14.根据《关 (略) 中心城区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2022]第9号文第五条的规定,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未提供的竞买人不能进入拍卖会场,谢谢配合!

五、标的咨询展示与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展示至**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转让方身份证复印件)到 (略) 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受让方,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联系电话:0793-* *(金女士) *(杨先生)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带湖路目鱼山庄9号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本项目未尽事 (略) 产权交易网:http://**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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