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公告
鹤山市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公告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2〕111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2〕6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 (略) 人民政 (略) 共和镇经济联合总社的集体土地合计3.0041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林地2.7653公顷,草地0.0500公顷,其他农用地0.1888公顷(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日至**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 (略) 共和镇经济联合总社的集体土地合计3.004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3.213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44.78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 (略) 共和镇经济联合总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日前到共和镇经济联合总社(联系人:陈文宁,*)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 (略) 共和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64 号文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 (略) 共和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 (略) 人民政府
日期:**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2〕112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2〕64 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 (略) 人民政 (略) 共和镇良庚村会龙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0723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林地0.0723公顷(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日至**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 (略) 共和镇良庚村会龙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072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2.924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171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 (略) 共和镇良庚村会龙股份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日前到共和镇良庚村(联系人:梁活源,*)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 (略) 共和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64 号文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 (略) 共和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 (略) 人民政府
日期:**日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2〕111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2〕6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 (略) 人民政 (略) 共和镇经济联合总社的集体土地合计3.0041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林地2.7653公顷,草地0.0500公顷,其他农用地0.1888公顷(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日至**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 (略) 共和镇经济联合总社的集体土地合计3.004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3.213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44.78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 (略) 共和镇经济联合总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日前到共和镇经济联合总社(联系人:陈文宁,*)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 (略) 共和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64 号文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 (略) 共和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 (略) 人民政府
日期:**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2〕112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2〕64 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 (略) 人民政 (略) 共和镇良庚村会龙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0723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林地0.0723公顷(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日至**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 (略) 共和镇良庚村会龙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072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2.924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171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 (略) 共和镇良庚村会龙股份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日前到共和镇良庚村(联系人:梁活源,*)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 (略) 共和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64 号文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 (略) 共和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 (略) 人民政府
日期:**日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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