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自然资告字【2022】10号
洪自然资告字【2022】10号
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洪自然资告字[2022]10号 经洪洞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洞县自然资源 (略) 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7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二、竞买申请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欠缴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日至**日 (略) 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挂牌时间及要求: 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前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日9时—**日11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竞得人确定标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可于**日9时至**日17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7004/linfen/home.html)浏览下载土地出让文件,并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 (三)网上交易系统将在**日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具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资格的竞买人,请于**日11时前登*网上交易系统按照规定进行报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竞买申请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网站http://**)进行注册,主体库审核通过之后即可申请数字证书,然后登*网上交易系统,方能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尧都区滨河路滨河国际写字楼9楼906室,电话:*。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口头和现场竞买申请。 (七)在挂牌报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的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责任自负。 (八)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洪洞县自然资源局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地 址: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汾路西大街城投大厦13层 联系人:李艳丽 * 温 润 * 0357-* 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日 |
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洪自然资告字[2022]10号 经洪洞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洞县自然资源 (略) 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7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二、竞买申请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欠缴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日至**日 (略) 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挂牌时间及要求: 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前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日9时—**日11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竞得人确定标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可于**日9时至**日17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7004/linfen/home.html)浏览下载土地出让文件,并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 (三)网上交易系统将在**日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具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资格的竞买人,请于**日11时前登*网上交易系统按照规定进行报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竞买申请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网站http://**)进行注册,主体库审核通过之后即可申请数字证书,然后登*网上交易系统,方能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尧都区滨河路滨河国际写字楼9楼906室,电话:*。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口头和现场竞买申请。 (七)在挂牌报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的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责任自负。 (八)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洪洞县自然资源局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地 址: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汾路西大街城投大厦13层 联系人:李艳丽 * 温 润 * 0357-* 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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