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凤贵山工业用地(二期)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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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凤贵山工业用地(二期)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受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本中心拟对罗源县凤贵山工业用地(二期)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 (略) (略) 罗源县90°方向,直距约11.0KM,行政区划隶属罗源县松山镇。项目区南北向长约874M,东西向宽约194M~855M,面积约为649.39亩,场地范围由314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6M至223M。项目区西侧与凤贵山工业用地(一期)交界,南侧与宝 (略) 距离约30M,东侧与宝 (略) 距离约10M,项目区西侧有一条旧村道约3.5KM与G104国道连接。 (略) 地 (略) 提交的《罗源县凤贵山工业用地(二期)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量估算报告》,项目区内土石方总量约为3939.21万m3,其中建筑用花岗岩基岩量为3593.54万m3,半风化岩层为69.95万m3,全风化岩层为92.99万m3,覆土层为182.72万m3。(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以上公开挂牌转让经罗源县财政局批复。
四、挂牌价:人民币90000万元。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六、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竞价保证金请缴交至中心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00655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罗源支行
七、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日17时止。
八、自由竞价时间
**日9:00-9:45。
九、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意向竞价方在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实地察看了解标的基本情况,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转让标的。一旦参与交易,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情况。中标后,不得对公告及合同内容提出异议或修改,所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自负。
2、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缴纳方式
(1)成交价款分9期缴清:
第一期在**日前缴纳18000万元;
第二期在**日前缴纳15000万元;
第三期在**日前缴纳5000万元;
第四期在**日前缴纳15000万元;
第五期在**日前缴纳10000万元;
第六期在**日前缴纳10000万元;
第七期在**日前缴纳10000万元;
第八期在**日前缴纳剩余成交价款的50%;
第九期在**日前缴清剩余成交价款;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通知竞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交款票据与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砂石土处置出让合同。竞得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竞得人逾期缴纳相应成交价款的,加收日万分之三滞纳金。
(2)竞得人在中标后30日内一次性向有关作业单位足额支付外业测量勘查、地质钻探、矿石检测、土石方评估报告编制和价格评估报告编制等费用,共计49.98万元,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提供该费用缴交凭证。
3、处置方式及时限
(1)竞得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为加速项目平整工作,可先行进场开展修路、清表、表土清运、设备安装等前期工作。因设备安装需要,可以对安装设备的区域先行平整。
(2)该地块临近企业对安全等级要求较高,竞得人应编制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的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经专家审查论证通过后,方可对该标的范围内的山坡地按整平标高进行爆破、开挖和平整。
(3)场地土石方平整后,该宗地北侧和东侧(局部)将产生高边坡,竞得人需配建边坡治理工程,需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治理和监理,边坡治理方案需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需在72个月内全面完成砂石土开挖处置、场地清理、边坡治理等工作。
4、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行为
(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000万元(允许使用履约保函,保函期限与合同时限一致),在**日前1个月内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如下方式处置:
竞得人需按照上述规定时限完成相应施工任务,经出让人验收合格通过且竞得人已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后(边坡治理工程由专家负责验收),由出让人向竞得人出具合同履行完毕证明。若逾期未完成相应施工任务的,每逾期1日扣减履约保证金2万元;逾期30天,没收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场地由出让人无偿收回,所有现场机械由竞得人自行清理出场。如未在30日内自行清理,视为竞得人放弃遗留在场地内设备物品的所有权,出让方有权将竞得人的现场机械等设备物品移走、拆除、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如存在超层超范围处置砂石土的,被发现一次,没收履约保证金10万元,对超量开挖的砂石土单价按照成交价的平均单价(总成交价÷3663.49万方)的1.2倍依法依规予以追缴。累计发现5次的,没收剩余履约保证金,出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竞得人中途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出让人解除合同时,竞得人已开挖处置的土石方量的对应受让价款不予以退还,没收竞得人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同时,竞得人应当按出让款总额的1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5、场地平整、边坡治理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审查论证通过的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和边坡治理方案要求,组织爆破、开挖、平整、边坡治理,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和安全要求,严禁超层超范围平整。
6、爆破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门规定、爆破安全规程及经审核的爆破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等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警戒、进行爆破作业。
7、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场地平整施工设计及其审批意见实施,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按照生产规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做好道路和作业面抑尘降噪措施,不得超载超限超量运输。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对周边建筑物、企业、河流水质等产生影响的,经第三方资质机构鉴定后,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和其他民事赔偿责任。
8、与土地、山林、道路等相关权利人的协调方案
(1)该标的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问题由松山镇牵头解决,补偿款由政府负责;
(2)该标的范围内的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由竞得人自行按有关规定办理;
(3)该标的范围以外涉及临时用地、山林、借道、地下管线、运输码头等影响施工作业的外部条件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9、其它事项
(1)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次日在罗源县注册成立砂石土处置和经营的法人企业,由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全程服务代办。
(2)竞得人可在周边符合条件的地块或在红线范围内对开采出的砂石土进行临时加工处置。具体加工场地选址由竞得人与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商议后,按有关规定落实选址。生产过程产生的尾泥(渣),竞得人可运输至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区域(牛坑湾片区)堆放,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该标的的砂石土可通过白水村道、金港工业区纵路(近期拟建)、运输廊道(由政府部门负责提供路由,报批和建设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相关手续由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负责全程代办)进行运输。竞得人要做好运输道路及水利等相关设施保养保洁工作。
(4)竞得人应服从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等部门监管,依法办理涉及审批等相关手续,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5)标的处置完毕后,由出让人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竞得人应将场地内包括现场机械设备、车辆、管理用房、各种材料在内的增设物清理完毕,将场地交回出让人。
(6)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代为行使出让人权利,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竞得人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7)由竞得人负责无偿将土方200万m3运输至台商投资区A片区地块填方使用,竞得人需做好地块清表、土方回填、压实等工作,压实度需达93%以上(由台商区管委会负责,指导竞得人完成本项工作)。
(8)由指定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牵头,抽调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项目工作专班,全过程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前期报批、权属纠纷、交通运输等问题,确保施工过程顺利推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10、风险提示
有关该标的范围内资源量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资源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可采资源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竞得人,不得以资源量估算报告中的资源量与实际不符、开挖条件变化、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延长处置期等要求。
11、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12、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13、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本次公告与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文件为准。
14、罗源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不予提供网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50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最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业务咨询电话:*
系统使用咨询:*
看样联系人:李旭辉联系电话:*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中心地址:罗源县西大路8- (略) 场三层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受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本中心拟对罗源县凤贵山工业用地(二期)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 (略) (略) 罗源县90°方向,直距约11.0KM,行政区划隶属罗源县松山镇。项目区南北向长约874M,东西向宽约194M~855M,面积约为649.39亩,场地范围由314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6M至223M。项目区西侧与凤贵山工业用地(一期)交界,南侧与宝 (略) 距离约30M,东侧与宝 (略) 距离约10M,项目区西侧有一条旧村道约3.5KM与G104国道连接。 (略) 地 (略) 提交的《罗源县凤贵山工业用地(二期)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量估算报告》,项目区内土石方总量约为3939.21万m3,其中建筑用花岗岩基岩量为3593.54万m3,半风化岩层为69.95万m3,全风化岩层为92.99万m3,覆土层为182.72万m3。(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以上公开挂牌转让经罗源县财政局批复。
四、挂牌价:人民币90000万元。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六、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竞价保证金请缴交至中心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00655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罗源支行
七、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日17时止。
八、自由竞价时间
**日9:00-9:45。
九、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意向竞价方在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实地察看了解标的基本情况,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转让标的。一旦参与交易,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情况。中标后,不得对公告及合同内容提出异议或修改,所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自负。
2、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缴纳方式
(1)成交价款分9期缴清:
第一期在**日前缴纳18000万元;
第二期在**日前缴纳15000万元;
第三期在**日前缴纳5000万元;
第四期在**日前缴纳15000万元;
第五期在**日前缴纳10000万元;
第六期在**日前缴纳10000万元;
第七期在**日前缴纳10000万元;
第八期在**日前缴纳剩余成交价款的50%;
第九期在**日前缴清剩余成交价款;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通知竞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交款票据与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砂石土处置出让合同。竞得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竞得人逾期缴纳相应成交价款的,加收日万分之三滞纳金。
(2)竞得人在中标后30日内一次性向有关作业单位足额支付外业测量勘查、地质钻探、矿石检测、土石方评估报告编制和价格评估报告编制等费用,共计49.98万元,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提供该费用缴交凭证。
3、处置方式及时限
(1)竞得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为加速项目平整工作,可先行进场开展修路、清表、表土清运、设备安装等前期工作。因设备安装需要,可以对安装设备的区域先行平整。
(2)该地块临近企业对安全等级要求较高,竞得人应编制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的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经专家审查论证通过后,方可对该标的范围内的山坡地按整平标高进行爆破、开挖和平整。
(3)场地土石方平整后,该宗地北侧和东侧(局部)将产生高边坡,竞得人需配建边坡治理工程,需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治理和监理,边坡治理方案需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需在72个月内全面完成砂石土开挖处置、场地清理、边坡治理等工作。
4、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行为
(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000万元(允许使用履约保函,保函期限与合同时限一致),在**日前1个月内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如下方式处置:
竞得人需按照上述规定时限完成相应施工任务,经出让人验收合格通过且竞得人已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后(边坡治理工程由专家负责验收),由出让人向竞得人出具合同履行完毕证明。若逾期未完成相应施工任务的,每逾期1日扣减履约保证金2万元;逾期30天,没收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场地由出让人无偿收回,所有现场机械由竞得人自行清理出场。如未在30日内自行清理,视为竞得人放弃遗留在场地内设备物品的所有权,出让方有权将竞得人的现场机械等设备物品移走、拆除、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如存在超层超范围处置砂石土的,被发现一次,没收履约保证金10万元,对超量开挖的砂石土单价按照成交价的平均单价(总成交价÷3663.49万方)的1.2倍依法依规予以追缴。累计发现5次的,没收剩余履约保证金,出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竞得人中途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出让人解除合同时,竞得人已开挖处置的土石方量的对应受让价款不予以退还,没收竞得人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同时,竞得人应当按出让款总额的1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5、场地平整、边坡治理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审查论证通过的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和边坡治理方案要求,组织爆破、开挖、平整、边坡治理,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和安全要求,严禁超层超范围平整。
6、爆破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门规定、爆破安全规程及经审核的爆破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等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警戒、进行爆破作业。
7、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场地平整施工设计及其审批意见实施,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按照生产规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做好道路和作业面抑尘降噪措施,不得超载超限超量运输。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对周边建筑物、企业、河流水质等产生影响的,经第三方资质机构鉴定后,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和其他民事赔偿责任。
8、与土地、山林、道路等相关权利人的协调方案
(1)该标的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问题由松山镇牵头解决,补偿款由政府负责;
(2)该标的范围内的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由竞得人自行按有关规定办理;
(3)该标的范围以外涉及临时用地、山林、借道、地下管线、运输码头等影响施工作业的外部条件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9、其它事项
(1)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次日在罗源县注册成立砂石土处置和经营的法人企业,由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全程服务代办。
(2)竞得人可在周边符合条件的地块或在红线范围内对开采出的砂石土进行临时加工处置。具体加工场地选址由竞得人与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商议后,按有关规定落实选址。生产过程产生的尾泥(渣),竞得人可运输至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区域(牛坑湾片区)堆放,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该标的的砂石土可通过白水村道、金港工业区纵路(近期拟建)、运输廊道(由政府部门负责提供路由,报批和建设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相关手续由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负责全程代办)进行运输。竞得人要做好运输道路及水利等相关设施保养保洁工作。
(4)竞得人应服从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等部门监管,依法办理涉及审批等相关手续,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5)标的处置完毕后,由出让人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竞得人应将场地内包括现场机械设备、车辆、管理用房、各种材料在内的增设物清理完毕,将场地交回出让人。
(6)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代为行使出让人权利,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竞得人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7)由竞得人负责无偿将土方200万m3运输至台商投资区A片区地块填方使用,竞得人需做好地块清表、土方回填、压实等工作,压实度需达93%以上(由台商区管委会负责,指导竞得人完成本项工作)。
(8)由指定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牵头,抽调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项目工作专班,全过程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前期报批、权属纠纷、交通运输等问题,确保施工过程顺利推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10、风险提示
有关该标的范围内资源量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资源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可采资源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竞得人,不得以资源量估算报告中的资源量与实际不符、开挖条件变化、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延长处置期等要求。
11、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12、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13、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本次公告与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文件为准。
14、罗源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不予提供网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50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最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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