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鼻滩镇20处水面共2903.6亩5年经营权拍卖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牛鼻滩镇20处水面共2903.6亩5年经营权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鼎城区国资管理中心委托,依法对牛鼻滩镇二十处共计2903.6亩水面租赁权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牛鼻滩镇二十处共计2903.6亩水面租赁权。(详见下表)

标的编号

地址

面积/亩

年租金/亩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一号标的

32号池

441

390

86

16

二号标的

原南港村珍珠湖

150

390

29.3

5

三号标的

开发区三区

120

390

23.4

4

四号标的

原兴丰村七组

20

390

3.9

0.7

五号标的

原兴丰村十五组

68

390

13.3

2.5

六号标的

退田还湖一区

300

390

58.5

12

七号标的

退田还湖二区

370

390

72.2

14

八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478

390

93.2

18

九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50

390

9.8

2

十号标的

调蓄湖一区

71

390

13.8

2.6

十一号标的

调蓄湖一区

7

390

1.4

0.2

十二号标的

调蓄湖一区

34.6

390

6.7

1.2

十三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160

390

31.2

6.2

十四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306

390

59.7

12

十五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15

390

2.9

0.6

十六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80

390

15.6

3

十七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34

390

6.6

1.3

十八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181

390

35.3

7

十九号标的

原姚家垱六组

6

390

1.2

0.2

二十号标的

南港村九组

12

390

2.3

0.5

合计

566.3

109

二、租赁期限:**日起至**日止。(五年)

三、标的展示地:标的物所在地。

四、拍卖时间:**日上午9点30分。

五、经营要求

竞买人拍租成交后,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项目(如珍珠退养),所从事的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药物,水质必须保持在国家允许的标准范围之内。

六、报名时间:**日至**日下午5时止。〈节假日除外)

七、拍卖及报名地点: (略) 朗州北路与月亮 (略) 民之家东部一楼大厅中介代理窗口。拍卖地点:第一拍卖厅。

八、报名条件竞买人必须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自然人(法律、法规和文件有限制的除外),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征信证明资料。

九、保证金及报名资料费到帐结止日:** 日至**日下午4时止。(保证金必须是从转款人银行帐户转入下述银行帐户,保证金超过截止时间和为现金缴存凭证的均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报名)

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 (略) 武陵支行

帐号:*4899

特别说明:请勿使用现金缴存或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式转账,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十、签订合同与缴款时间:拍租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第一年租金和20%履约金到账后与牛鼻滩镇人民政府签订承租合同,如不按规定时间交齐租金、履约金和签订合同,将按违约处理,拍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一、报名联系人:周经理 *

(略)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公司受鼎城区国资管理中心委托,依法对牛鼻滩镇二十处共计2903.6亩水面租赁权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牛鼻滩镇二十处共计2903.6亩水面租赁权。(详见下表)

标的编号

地址

面积/亩

年租金/亩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一号标的

32号池

441

390

86

16

二号标的

原南港村珍珠湖

150

390

29.3

5

三号标的

开发区三区

120

390

23.4

4

四号标的

原兴丰村七组

20

390

3.9

0.7

五号标的

原兴丰村十五组

68

390

13.3

2.5

六号标的

退田还湖一区

300

390

58.5

12

七号标的

退田还湖二区

370

390

72.2

14

八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478

390

93.2

18

九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50

390

9.8

2

十号标的

调蓄湖一区

71

390

13.8

2.6

十一号标的

调蓄湖一区

7

390

1.4

0.2

十二号标的

调蓄湖一区

34.6

390

6.7

1.2

十三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160

390

31.2

6.2

十四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306

390

59.7

12

十五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15

390

2.9

0.6

十六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80

390

15.6

3

十七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34

390

6.6

1.3

十八号标的

调蓄湖二区

181

390

35.3

7

十九号标的

原姚家垱六组

6

390

1.2

0.2

二十号标的

南港村九组

12

390

2.3

0.5

合计

566.3

109

二、租赁期限:**日起至**日止。(五年)

三、标的展示地:标的物所在地。

四、拍卖时间:**日上午9点30分。

五、经营要求

竞买人拍租成交后,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项目(如珍珠退养),所从事的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药物,水质必须保持在国家允许的标准范围之内。

六、报名时间:**日至**日下午5时止。〈节假日除外)

七、拍卖及报名地点: (略) 朗州北路与月亮 (略) 民之家东部一楼大厅中介代理窗口。拍卖地点:第一拍卖厅。

八、报名条件竞买人必须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自然人(法律、法规和文件有限制的除外),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征信证明资料。

九、保证金及报名资料费到帐结止日:** 日至**日下午4时止。(保证金必须是从转款人银行帐户转入下述银行帐户,保证金超过截止时间和为现金缴存凭证的均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报名)

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 (略) 武陵支行

帐号:*4899

特别说明:请勿使用现金缴存或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式转账,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十、签订合同与缴款时间:拍租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第一年租金和20%履约金到账后与牛鼻滩镇人民政府签订承租合同,如不按规定时间交齐租金、履约金和签订合同,将按违约处理,拍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一、报名联系人:周经理 *

(略)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