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寿宁县武曲镇祠堂巷3号1幢3层住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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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寿宁县武曲镇祠堂巷3号1幢3层住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寿 (略)

关于寿宁县武曲镇祠堂巷3号1幢3层住宅的拍卖公告

(略) 寿 (略) 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寿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寿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寿宁县武曲镇祠堂巷3号1幢3层房产。拍品现有权利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权证寿政房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寿国用(2004)字第0138-2号;建筑面积171.87平方米;土地共用分摊面积106.19平方米;共1层;土地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划拨。

起拍价:*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特别提醒:1、该标的物共用分摊土地面积未分割,1楼及楼梯为共用,该幢房屋共4.5层,拍卖标的物位于第三层。

2、上述标的物按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请 (略) 规定的时间亲自实地看样,实地了解房产现状、面积、方位等事项,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

3、若拍卖标的上存在未经合法审批的添加部分或人为改建,买受人需自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意向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税务机关、教育局咨询限购情况、过户流程、应缴过户税费种类、金额、计税标准及办税流程、学位等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5、拍卖标的的其它未尽事宜请亲自实地看样或者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法院不对拍卖标的任何已知及未知瑕疵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并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 (略) 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若债权人最终决定以物抵债,标的物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债权人承担。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另外,根据《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 (略) 执行账户(开户银行: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户名:寿 (略) ;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电话:0593-*

监督电话:0593-*

联系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茗溪新区马仙路38号

寿 (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暂无修改记录
,寿宁县

寿 (略)

关于寿宁县武曲镇祠堂巷3号1幢3层住宅的拍卖公告

(略) 寿 (略) 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寿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寿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寿宁县武曲镇祠堂巷3号1幢3层房产。拍品现有权利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权证寿政房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寿国用(2004)字第0138-2号;建筑面积171.87平方米;土地共用分摊面积106.19平方米;共1层;土地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划拨。

起拍价:*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特别提醒:1、该标的物共用分摊土地面积未分割,1楼及楼梯为共用,该幢房屋共4.5层,拍卖标的物位于第三层。

2、上述标的物按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请 (略) 规定的时间亲自实地看样,实地了解房产现状、面积、方位等事项,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

3、若拍卖标的上存在未经合法审批的添加部分或人为改建,买受人需自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意向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税务机关、教育局咨询限购情况、过户流程、应缴过户税费种类、金额、计税标准及办税流程、学位等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5、拍卖标的的其它未尽事宜请亲自实地看样或者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法院不对拍卖标的任何已知及未知瑕疵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并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 (略) 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若债权人最终决定以物抵债,标的物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债权人承担。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另外,根据《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 (略) 执行账户(开户银行: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户名:寿 (略) ;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电话:0593-*

监督电话:0593-*

联系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茗溪新区马仙路38号

寿 (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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