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编号14)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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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编号14)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要求,我局于**日, (略) 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编号14)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基本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督促各县区城管局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立即部署整改,尽快实现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沭阳县晟一 (略) 于**日开始安装建筑垃圾回收生产线, (略) 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设备调试完毕,建筑垃圾破碎机年处理能力35万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设备已于3月22日正式投入使用。

2.泗阳县已组织环保局、城管局、征收办等部门对环保部门提供的十家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根据交办要求,对其位置、产能、生产现场、环评资料等进行综合研判,县政府已于11月24日下批复,决定由宿迁 (略) 处置泗阳县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于12月投入使用。

3.泗洪涛建建筑垃圾处理厂已对厂房实施封闭处理并对部分破损厂房进行修复、整体喷漆出新;厂房三个出入口大门已安装全封闭式卷帘门;锤式破碎机已新上一台除尘设施;颚式破碎机已细化提升加装新的除尘设施;厂区环境卫生、地面等已全面清洗保洁并长效保持;“未批先建”的破碎、洗砂生产线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已正常投入使用。

后期我局将继续遵循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发展目标,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迈上新台阶。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此项工作已全部按照相关要求和各项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面整改到位,达到整改目标,并取得整改成效,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公示时间为**日至**日,如有异议,可拨打0527-*进行投诉。

(略) 管理局

**日

按照要求,我局于**日, (略) 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编号14)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基本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督促各县区城管局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立即部署整改,尽快实现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沭阳县晟一 (略) 于**日开始安装建筑垃圾回收生产线, (略) 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设备调试完毕,建筑垃圾破碎机年处理能力35万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设备已于3月22日正式投入使用。

2.泗阳县已组织环保局、城管局、征收办等部门对环保部门提供的十家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根据交办要求,对其位置、产能、生产现场、环评资料等进行综合研判,县政府已于11月24日下批复,决定由宿迁 (略) 处置泗阳县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于12月投入使用。

3.泗洪涛建建筑垃圾处理厂已对厂房实施封闭处理并对部分破损厂房进行修复、整体喷漆出新;厂房三个出入口大门已安装全封闭式卷帘门;锤式破碎机已新上一台除尘设施;颚式破碎机已细化提升加装新的除尘设施;厂区环境卫生、地面等已全面清洗保洁并长效保持;“未批先建”的破碎、洗砂生产线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已正常投入使用。

后期我局将继续遵循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发展目标,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迈上新台阶。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此项工作已全部按照相关要求和各项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面整改到位,达到整改目标,并取得整改成效,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公示时间为**日至**日,如有异议,可拨打0527-*进行投诉。

(略) 管理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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