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鸡西市大同林场大苇子沟水厂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出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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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鸡西市大同林场大苇子沟水厂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出租交易公告

(略) 大同林场大苇子沟水厂房屋及设备挂牌出租公告

鸡产挂【2022】127号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出租方式

起始价格年租金

(万元)

评估价格年租金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租赁年限

支付方式

备注

1

(略) 大同林场大苇子沟水厂房屋及设备

1批

挂牌

8

8

2

0.1

5年

一年一付

下附明细表

序号

资产名称

详细地址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租借时间

1

锅炉房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46

5年

2

餐厅锅炉房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80

5年

3

水库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10800

5年

4

小拖拉机库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175

5年

5

泵房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30

5年

6

酒厂厂房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182

5年

7

水厂厂房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376

5年

8

水厂仓库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175

5年

9

灶房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46

5年

10

饮料厂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300

5年

11

小瓶灌装线

大同林场大苇沟

PC-12

1

5年

12

消化氧化塔

大同林场大苇沟

1

5年

13

净水处理生产线

大同林场大苇沟

5T/H

1

5年

14

吹朔成型机

大同林场大苇沟

JY-8

1

5年

15

五加仑灌装机

大同林场大苇沟

200桶/小时

1

5年

16

臭氧发生器

大同林场大苇沟

20G/H

1

5年

(一)基本情况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租方: (略) 大同林场

2.交易行为批准方: (略) 财政局

3.资产评估情况:黑龙江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黑银强评报字【2022】第0327号,**日为评估基准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2.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身份证;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竞买方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需提供向国资监管机构的请示及其批复;

4.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有意参加挂牌竞租者,请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进行操作。

(三)申请人参与竞价操作的电脑,操作系统必须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

(四)公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日9时0分至**日16时0分;

(2)报名时间:**日9时0分至**日16时0分;

(3)缴纳保证金时间:**日9时0分至**日16时0分;

(4)挂牌时间:**日9时0分至**日15时0分;

(5)二次竞价开始时间为**日15时30分,一方竞买人出价后300秒内没有其他竞买人继续报价,二次竞价结束。

四、交易流程

(一)申请人登*“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交易平台”会员登录,选择交易标的,查看挂牌交易项目——在线提交竞买资格申请文件——报名审核通过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在预定的出价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在线出价。

(二)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确定的增价幅度。

3.竞租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挂牌期间,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租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电子竞价环节,在竞价时限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注:在挂牌期间内未报价的竞租人,视为放弃此次竞租,无法参与电子竞价。

(三)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联系人:陈先生、宋女士、姜先生,电话:0467-* * **

(四)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可于**日至**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通过电话进行预约,联系人:王显胜联系电话:*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必须在挂牌结束后1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公示结束后与出租人签订产权出租合同并足额交纳成交价款。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足额交纳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竞买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租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约定地点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租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租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可依次用于支付挂牌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挂牌价款低于原挂牌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挂牌的差价、费用和损失的,由竟得人补交。违约后重新挂牌的,原竟得人不得参加竞买。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租合同的。

(六)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

(七)资产转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

(八)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略) 大同林场联系人:王显胜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先生、宋女士、姜先生

联系电话:0467-* *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主体库注册核验咨询电话:045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45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451-*-*-*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日

(略) 大同林场大苇子沟水厂房屋及设备挂牌出租公告

鸡产挂【2022】127号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出租方式

起始价格年租金

(万元)

评估价格年租金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租赁年限

支付方式

备注

1

(略) 大同林场大苇子沟水厂房屋及设备

1批

挂牌

8

8

2

0.1

5年

一年一付

下附明细表

序号

资产名称

详细地址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租借时间

1

锅炉房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46

5年

2

餐厅锅炉房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80

5年

3

水库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10800

5年

4

小拖拉机库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175

5年

5

泵房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30

5年

6

酒厂厂房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182

5年

7

水厂厂房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376

5年

8

水厂仓库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175

5年

9

灶房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46

5年

10

饮料厂

大同林场大苇沟

平方米

300

5年

11

小瓶灌装线

大同林场大苇沟

PC-12

1

5年

12

消化氧化塔

大同林场大苇沟

1

5年

13

净水处理生产线

大同林场大苇沟

5T/H

1

5年

14

吹朔成型机

大同林场大苇沟

JY-8

1

5年

15

五加仑灌装机

大同林场大苇沟

200桶/小时

1

5年

16

臭氧发生器

大同林场大苇沟

20G/H

1

5年

(一)基本情况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租方: (略) 大同林场

2.交易行为批准方: (略) 财政局

3.资产评估情况:黑龙江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黑银强评报字【2022】第0327号,**日为评估基准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2.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身份证;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竞买方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需提供向国资监管机构的请示及其批复;

4.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有意参加挂牌竞租者,请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进行操作。

(三)申请人参与竞价操作的电脑,操作系统必须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

(四)公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日9时0分至**日16时0分;

(2)报名时间:**日9时0分至**日16时0分;

(3)缴纳保证金时间:**日9时0分至**日16时0分;

(4)挂牌时间:**日9时0分至**日15时0分;

(5)二次竞价开始时间为**日15时30分,一方竞买人出价后300秒内没有其他竞买人继续报价,二次竞价结束。

四、交易流程

(一)申请人登*“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交易平台”会员登录,选择交易标的,查看挂牌交易项目——在线提交竞买资格申请文件——报名审核通过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在预定的出价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在线出价。

(二)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确定的增价幅度。

3.竞租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挂牌期间,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租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电子竞价环节,在竞价时限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注:在挂牌期间内未报价的竞租人,视为放弃此次竞租,无法参与电子竞价。

(三)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联系人:陈先生、宋女士、姜先生,电话:0467-* * **

(四)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可于**日至**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通过电话进行预约,联系人:王显胜联系电话:*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必须在挂牌结束后1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公示结束后与出租人签订产权出租合同并足额交纳成交价款。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足额交纳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竞买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租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约定地点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租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租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可依次用于支付挂牌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挂牌价款低于原挂牌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挂牌的差价、费用和损失的,由竟得人补交。违约后重新挂牌的,原竟得人不得参加竞买。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租合同的。

(六)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

(七)资产转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

(八)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略) 大同林场联系人:王显胜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先生、宋女士、姜先生

联系电话:0467-* *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主体库注册核验咨询电话:045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45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451-*-*-*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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