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811.5944万股股份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811.5944万股股份
【一拍】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811.5944万股股份在线路演
第一步
阅读公告
第二步
实地看样
第三步
交保证金
第四步
出价竞价
第五步
竞拍成功
第六步
办理交割
(略) 第四 (略) 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811.5944万股股份。
评估价:14164.51万元,起拍价:14164.51万元,保证金:1420万元,增价幅度:70万元。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包括登记、过户及涉及税、费等相关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状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悔拍。
2、竞买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略) 股权,竞买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幸福 (略) 股东入股资格相关规定;竞买人参加竞拍前须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竞买人须自行向幸福 (略) 等咨询购买资格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费用、风险和其他损失。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京产权交易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或者政策关于拍卖标的物交易的资格或者资质。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如买受人没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不符合限制购买和使用条件,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或者交付,扰乱司法程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或认定为悔拍情节,按照悔拍的规则予以处理,或认定为妨害执行行为,予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或二者并处。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北京嘉辉 (略) 办理本标的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标的物咨询电话:*,01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第四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日15 (略) 指定账户:
账号:*694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
开 户 名:(2021)京04执恢106号
注:户名中()请使用英文半角模式输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李法官010-*、010-*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 (略) 第四 (略) , (略) 丰台区三顷地*3号
网址:http://**
此公告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发布。
(略) 第四 (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
(略) 第四 (略) 定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 , 机构名称: (略) 第四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股权转让的相关政策,转让风险自行承担。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实名认证相一致), (略) 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 (略) 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 (略) 第四 (略)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12-1717。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略) 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 (略) 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 (略) 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特别说明: (略) 不承担拍品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理性竞拍。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1236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咨询电话:李法官 010-*、010-*
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
联系地址: (略) 第四 (略) , (略) 丰台区三顷地*3号
(略) 第四 (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 ||
标的物名称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811.5944万股股份 | |
案件信息 | 执行依据 | 司法裁定 |
法院执行案号 | (2021)京04执恢106号 | |
无质押权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已查封 |
抵押情况 | 有抵押 | |
优先购买权 | 无优先购买权 | |
控制情况 | 已冻结 | 可交付 |
租赁情况 | 无 | |
标的说明/瑕疵情况 | 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包括登记、过户及涉及税、费等相关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状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悔拍。 2、竞买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略) 股权,竞买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幸福 (略) 股东入股资格相关规定;竞买人参加竞拍前须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竞买人须自行向幸福 (略) 等咨询购买资格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费用、风险和其他损失。 |
标的物所在地: (略) 西城区
标的物位置: (略) 1号楼北矿金融科技大厦写字楼A座
附件:
评估报告.pdf
账户名称:(2021)京04执恢106号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
开户行所在地:工行正阳门支行
开户账号:*6947
开户联行号:*
是否支持贷款(价款):不确定
是否限购:不确定
特别提示:无
标的公告: | (略) 第四 (略) 关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811.5944万股股份(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
处置单位: | (略) 第四 (略) (又名北京铁路 (略) ) |
联系方式: | 李法官 联系电话 电话:0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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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实地看样
第三步
交保证金
第四步
出价竞价
第五步
竞拍成功
第六步
办理交割
(略) 第四 (略) 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811.5944万股股份。
评估价:14164.51万元,起拍价:14164.51万元,保证金:1420万元,增价幅度:70万元。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包括登记、过户及涉及税、费等相关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状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悔拍。
2、竞买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略) 股权,竞买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幸福 (略) 股东入股资格相关规定;竞买人参加竞拍前须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竞买人须自行向幸福 (略) 等咨询购买资格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费用、风险和其他损失。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京产权交易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或者政策关于拍卖标的物交易的资格或者资质。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如买受人没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不符合限制购买和使用条件,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或者交付,扰乱司法程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或认定为悔拍情节,按照悔拍的规则予以处理,或认定为妨害执行行为,予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或二者并处。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北京嘉辉 (略) 办理本标的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标的物咨询电话:*,01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第四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日15 (略) 指定账户:
账号:*694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
开 户 名:(2021)京04执恢106号
注:户名中()请使用英文半角模式输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李法官010-*、010-*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 (略) 第四 (略) , (略) 丰台区三顷地*3号
网址:http://**
此公告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发布。
(略) 第四 (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
(略) 第四 (略) 定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 , 机构名称: (略) 第四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股权转让的相关政策,转让风险自行承担。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实名认证相一致), (略) 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 (略) 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 (略) 第四 (略)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12-1717。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略) 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 (略) 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 (略) 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特别说明: (略) 不承担拍品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理性竞拍。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1236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咨询电话:李法官 010-*、010-*
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
联系地址: (略) 第四 (略) , (略) 丰台区三顷地*3号
(略) 第四 (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 ||
标的物名称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811.5944万股股份 | |
案件信息 | 执行依据 | 司法裁定 |
法院执行案号 | (2021)京04执恢106号 | |
无质押权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已查封 |
抵押情况 | 有抵押 | |
优先购买权 | 无优先购买权 | |
控制情况 | 已冻结 | 可交付 |
租赁情况 | 无 | |
标的说明/瑕疵情况 | 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包括登记、过户及涉及税、费等相关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状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悔拍。 2、竞买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略) 股权,竞买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幸福 (略) 股东入股资格相关规定;竞买人参加竞拍前须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竞买人须自行向幸福 (略) 等咨询购买资格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费用、风险和其他损失。 |
标的物所在地: (略) 西城区
标的物位置: (略) 1号楼北矿金融科技大厦写字楼A座
附件:
评估报告.pdf
账户名称:(2021)京04执恢106号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
开户行所在地:工行正阳门支行
开户账号:*6947
开户联行号:*
是否支持贷款(价款):不确定
是否限购:不确定
特别提示:无
标的公告: | (略) 第四 (略) 关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811.5944万股股份(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
处置单位: | (略) 第四 (略) (又名北京铁路 (略) ) |
联系方式: | 李法官 联系电话 电话:0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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