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干部学校商住楼1层商业用房从西数第1间(现内蒙古警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租期3年,年租金底价3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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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干部学校商住楼1层商业用房从西数第1间(现内蒙古警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租期3年,年租金底价34000元)

项目名称内蒙古检察干部学校商住楼1层商业用房从西数第1间(现内蒙古警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租期3年,年租金底价34000元)项目编号N0109FCZZ*
挂牌起始日期**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6)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赛罕区展览馆西路与新华东街交叉口东100米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铺所在层数1
租赁面积约(㎡)68.65租赁期限3年
租金支付方式下一年合同到期日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房租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紧邻展览馆地铁站,交通方便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1.3元/天/平方米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中弘耀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34000.00(每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内蒙古检 (略) 党支部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检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勘验:现场勘验。

4、本次出租房产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租赁时间到**日,如最终承租方为原承租方,租赁开始时间接续上一租期 。

5、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工作人员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原承租方须书面回复)。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3)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

6、本次房产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一次报价须知详见“承租申请与承诺”。

7、本次出租标的房产产权所有人为“内蒙古检 (略) ”(出租房产已办理产权证)。

8、本次招租标的房产,禁止经营娱乐行业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9、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关于疫情期间勘验现场的要求:疫情期间勘验现场的意向受让方勘验标的时需符合标的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全国低风险所有地区人员勘验现场时需持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现场勘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勘验现场时须持有到标的所在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依国家最新规定执行),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现场勘验。

12、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年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租赁相关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公告披露面积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租金。中心在收到全部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的全部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凭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经营要求

1、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在地方规章制度。

2、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物价、税务、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所承租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承租房屋让与他人使用。承租方经营项目须符合出租方要求。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承租方须与营业执照经营者保持一致;承租方为企业的,实际经营者须由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该企业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后方可经营。

3、承租方不得利用出租方资产违法违规(包括国家、地方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不得以借用、影射等方式,利用出租方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不对其投资做任何形式的补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4、承租方应当接受政府和社区依法对环境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需要整改的须按要求及时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可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且不对其投资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5、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按照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租赁合同约定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电、燃气、采暖、物业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交纳。

6、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7、承租方不得售卖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8、承租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产品,严禁超负荷用电。

9、 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0、承租方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等活动。

11、承租方内部装修时,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须出具装修效果图,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出租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12、承租相关其它条件及未尽事宜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标的现场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00:00:00 至 ** 23:59:59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受让申请与承诺(自然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意向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34000.00元,截止时间**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因其原因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第一年度租金、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 (略) 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原承租方的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3)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房保证金,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书面《房屋腾房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腾房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原承租方。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一次性增价幅度(元)0
自由竞价时间** 00:00:00-**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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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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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张旭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内蒙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艾伦*
其 他
项目名称内蒙古检察干部学校商住楼1层商业用房从西数第1间(现内蒙古警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租期3年,年租金底价34000元)项目编号N0109FCZZ*
挂牌起始日期**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6)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赛罕区展览馆西路与新华东街交叉口东100米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铺所在层数1
租赁面积约(㎡)68.65租赁期限3年
租金支付方式下一年合同到期日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房租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紧邻展览馆地铁站,交通方便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1.3元/天/平方米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中弘耀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34000.00(每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内蒙古检 (略) 党支部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检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勘验:现场勘验。

4、本次出租房产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租赁时间到**日,如最终承租方为原承租方,租赁开始时间接续上一租期 。

5、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工作人员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原承租方须书面回复)。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3)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

6、本次房产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一次报价须知详见“承租申请与承诺”。

7、本次出租标的房产产权所有人为“内蒙古检 (略) ”(出租房产已办理产权证)。

8、本次招租标的房产,禁止经营娱乐行业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9、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关于疫情期间勘验现场的要求:疫情期间勘验现场的意向受让方勘验标的时需符合标的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全国低风险所有地区人员勘验现场时需持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现场勘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勘验现场时须持有到标的所在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依国家最新规定执行),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现场勘验。

12、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年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租赁相关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公告披露面积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租金。中心在收到全部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的全部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凭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经营要求

1、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在地方规章制度。

2、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物价、税务、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所承租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承租房屋让与他人使用。承租方经营项目须符合出租方要求。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承租方须与营业执照经营者保持一致;承租方为企业的,实际经营者须由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该企业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后方可经营。

3、承租方不得利用出租方资产违法违规(包括国家、地方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不得以借用、影射等方式,利用出租方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不对其投资做任何形式的补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4、承租方应当接受政府和社区依法对环境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需要整改的须按要求及时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可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且不对其投资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5、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按照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租赁合同约定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电、燃气、采暖、物业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交纳。

6、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7、承租方不得售卖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8、承租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产品,严禁超负荷用电。

9、 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0、承租方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等活动。

11、承租方内部装修时,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须出具装修效果图,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出租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12、承租相关其它条件及未尽事宜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标的现场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00:00:00 至 ** 23:59:59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受让申请与承诺(自然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意向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34000.00元,截止时间**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因其原因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第一年度租金、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 (略) 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原承租方的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3)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房保证金,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书面《房屋腾房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腾房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原承租方。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一次性增价幅度(元)0
自由竞价时间** 00:00:00-**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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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 内蒙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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