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上海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未实际接管168辆机动车返还原物请求权处置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0日22:47
(破)上海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未实际接管168辆机动车返还原物请求权处置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0日22:47
(破)上海 (略) 名下未实际接管168辆机动车返还原物请求权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20日 22:47
上海 (略) 管理人拟于2022年12月28日10时至2022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登记在上海 (略) (下称“ (略) ”)名下168辆机动车所对应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非车辆实物、未实际接管到)。
起拍价:163,009.46元,保证金:16,300.94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
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在京东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
若欲竞买可联系管理人了解拍卖标的具体状况【可针对各项疑问进行咨询】,详细了解情况后方可竞拍。咨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早上9点至下午17时(节假日除外)。
未提前联系管理人了解拍卖标的情况的,竞买后以管理人未释明法律关系、未说明具体事实情况等为由不接受成交结果的,管理人有权没收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同时要求竞买人支付剩余款项。
咨询电话:上海 (略) 管理人,*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1、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7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名称:上海 (略) 管理人;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徐汇支行,账号:*),注明“破产案号:(2020)沪03破21号;款项性质:车辆权益权拍卖款”。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拍卖成交后悔拍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及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的,原买受人应予补足,拒不补足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标的移交
(一)买受人应于拍卖活动结束后7日内联系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办理交接手续前将本次拍卖尾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即拍卖结束后7日内完成支付尾款及办理交接手续行为)。管理人确认收到拍卖尾款后,方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支付尾款后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拍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权利灭失等后果。
(二)买受人与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后即视为标的物交付完成,办理交接手续后,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仅拍卖车辆返还原物请求权,由买受人自担费用、自行寻找车辆,管理人不提供车辆寻找线索,亦不承担车辆找寻过程或权益二次处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及产生的费用。根据买受人需求,管理人可提供关于破产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决定书》、车辆登记清单或返还原物请求权拍卖的相关法律文件;破产案件终结后,管理人无义务配合办理变更登记,具体车辆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三)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金以及所需补缴的欠税、欠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定。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八、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系车辆返还原物请求权,拍卖本标的物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目前车辆实物未在管理人控制之下,且管理人未掌握车辆线索。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可依据获得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要求非法占有车辆的人员向其交付车辆实物。本标的为针对相应车辆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债权基础)非车辆实物,含上述车辆牌照额度(如有),管理人无法对车辆进行交付,买受人执行寻找控制车辆并自行办理车辆登记、退牌国拍等手续。
2、管理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物所对应的车辆实物尚存(不排除车辆实物存在留置、抵押、以物抵债、灭失、毁损、报废等情形),也不对车辆具体状况、占有情况、未来接管情况、车辆所涉各项纠纷、车辆违规违章等予以保证或作出承诺,也不保证本拍卖标的一定存在可实现的物质基础,权益无法实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竞买公告中所提供的附件仅供竞买人作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责任。鉴于车辆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商业价值和法律状态均存在不确定性,竞买人应充分认识标的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竞买人需提前向有关部门询问后续手续流程,管理人对最终的变更登记办理结果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自行详细尽调,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4、车辆实物可能存在因与破产企业之间的纠纷而被债权人留置、占有、使用的情况,此类纠纷解决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管理人对车辆可能存在的任何纠纷(不论是否与破产企业有关)不作出承诺与保证。
(二)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标的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管理人因尚未实际接收到车辆,对车辆的现存状态、财产线索无从获知,管理人仅能提供车辆目前登记的权利状态,有意者可向管理人了解详细情况,以管理人持有资料为限。
(五)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相关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九、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平台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袁律师 *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上海 (略) 管理人
2022年12月20日
(破)上海 (略) 名下未实际接管168辆机动车返还原物请求权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20日 22:47
上海 (略) 管理人拟于2022年12月28日10时至2022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登记在上海 (略) (下称“ (略) ”)名下168辆机动车所对应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非车辆实物、未实际接管到)。
起拍价:163,009.46元,保证金:16,300.94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
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在京东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
若欲竞买可联系管理人了解拍卖标的具体状况【可针对各项疑问进行咨询】,详细了解情况后方可竞拍。咨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早上9点至下午17时(节假日除外)。
未提前联系管理人了解拍卖标的情况的,竞买后以管理人未释明法律关系、未说明具体事实情况等为由不接受成交结果的,管理人有权没收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同时要求竞买人支付剩余款项。
咨询电话:上海 (略) 管理人,*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1、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7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名称:上海 (略) 管理人;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徐汇支行,账号:*),注明“破产案号:(2020)沪03破21号;款项性质:车辆权益权拍卖款”。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拍卖成交后悔拍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及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的,原买受人应予补足,拒不补足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标的移交
(一)买受人应于拍卖活动结束后7日内联系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办理交接手续前将本次拍卖尾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即拍卖结束后7日内完成支付尾款及办理交接手续行为)。管理人确认收到拍卖尾款后,方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支付尾款后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拍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权利灭失等后果。
(二)买受人与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后即视为标的物交付完成,办理交接手续后,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仅拍卖车辆返还原物请求权,由买受人自担费用、自行寻找车辆,管理人不提供车辆寻找线索,亦不承担车辆找寻过程或权益二次处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及产生的费用。根据买受人需求,管理人可提供关于破产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决定书》、车辆登记清单或返还原物请求权拍卖的相关法律文件;破产案件终结后,管理人无义务配合办理变更登记,具体车辆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三)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金以及所需补缴的欠税、欠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定。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八、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系车辆返还原物请求权,拍卖本标的物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目前车辆实物未在管理人控制之下,且管理人未掌握车辆线索。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可依据获得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要求非法占有车辆的人员向其交付车辆实物。本标的为针对相应车辆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债权基础)非车辆实物,含上述车辆牌照额度(如有),管理人无法对车辆进行交付,买受人执行寻找控制车辆并自行办理车辆登记、退牌国拍等手续。
2、管理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物所对应的车辆实物尚存(不排除车辆实物存在留置、抵押、以物抵债、灭失、毁损、报废等情形),也不对车辆具体状况、占有情况、未来接管情况、车辆所涉各项纠纷、车辆违规违章等予以保证或作出承诺,也不保证本拍卖标的一定存在可实现的物质基础,权益无法实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竞买公告中所提供的附件仅供竞买人作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责任。鉴于车辆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商业价值和法律状态均存在不确定性,竞买人应充分认识标的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竞买人需提前向有关部门询问后续手续流程,管理人对最终的变更登记办理结果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自行详细尽调,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4、车辆实物可能存在因与破产企业之间的纠纷而被债权人留置、占有、使用的情况,此类纠纷解决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管理人对车辆可能存在的任何纠纷(不论是否与破产企业有关)不作出承诺与保证。
(二)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标的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管理人因尚未实际接收到车辆,对车辆的现存状态、财产线索无从获知,管理人仅能提供车辆目前登记的权利状态,有意者可向管理人了解详细情况,以管理人持有资料为限。
(五)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相关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九、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平台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袁律师 *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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