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
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 :namespace prefix = "o"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
特许经营权出让的公告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特许经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电子竞价,兹邀请符合本次电子竞价要求的意向竞价人参加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方式。
特别提示:意向竞价人在网上竞价前,必须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下载中心栏目查阅网上操作指南并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竞价保证金、网上递交资格申请材料等。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
(一)资产状况:
1.标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全域范围预测点位2523个。上述范围的客 (略) 干线、道路护栏、大中桥梁、公交站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许可设置的户外广告,均由本项目特许经营者负责建设和运营。
2.本次资产状况为预测规模,根据相关要求,专项广告规划需每5年进行修编,因此具体点位个数、位置、形式及规模等需特许经营者竞价成功后配合主管部门,结合各项政策及《 (略)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确。具体详见《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清单》: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清单
序号 | 规划设置广告牌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国道广告牌 | 座 | 88 |
2 | 省道广告牌 | 座 | 106 |
3 | 县乡道广告牌 | 座 | 1932 |
4 | LED显示屏广告 | 块 | 12 |
5 | 跨桥梁广告牌 | 块 | 32 |
6 | 候车亭广告牌 | 个 | 293 |
7 | 灯箱广告 | 个 | 60 |
合计 | 2523 |
(1)电子竞价起始价:25711.64万元。
(2)电子竞价保证金:500万元。
(二)交付标准: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价人须自行察看和了解所竞价标的物之现状。
三、意向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范围许可;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行业从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法人单位优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价;
(八)意向竞价人报名时须交纳竞价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资产状况》);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10时30分;
资料递交要求:意向竞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资格审查申请】菜单中上传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二)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价申请书(原件原色扫描件)(见附件一);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原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4)意向竞价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5)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6)竞价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三)竞价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价人对竞价规则及竞价资产状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遵照竞价文件内容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经济后果。
(四)意向竞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价:
(1)未按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的;
(2)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五、出让期限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出让期限: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特许经营权:10年。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领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协议,成交价款于2023年2月28日前支付完毕。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5日17时00分止。
七、网上报名、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间、网上竞价方式及网上竞价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5日17时00分止;
(二)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17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建设银行开户行:中国 (略) 达州荷叶支行;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工商银行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海棠湾支行;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农业银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6日10时30分;
(四)资格审查主体: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
(五)资格审查地点:由资格审查主体组建资格审查小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审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在线资格审查。
(六)网上竞价方式
资格审查结束后,意向竞价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的【资格审查申请】菜单确认审查结果,如果通过资格审查,须按时参加网上竞价。
本次竞价资产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按照《资产状况》中竞价起始价进行网上电子竞价,由竞价人在竞价系统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或者其整倍数,出价最高者竞得。
出价最高的意向竞价人成为竞得者,由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
注:凡参加本项目竞价的意向竞价人须响应竞价起始价。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1月6日11时00分;
(八)网上竞价时间可能因资格审查而延迟;
(九)网上竞价地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竞价。
八、成交通知书
网上竞价结束后由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竞得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自行下载。
九、其他事项
(一)政府承诺和保障
1.为确保项目日常经营有一个良好的外围环境, (略) 通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的统筹和协调;
2.对项目尚未完成的行政审批, (略) 通川区各部门及人民政府协调加快办理并完成有关行政审批手续;
3.各职能部门、行政单位及人民政府,配合中选的特许经营者开展相关工作,为项目运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相应保障;
4.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政策的改变,或中选的特许经营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依法收回特许经营权外,不得收回特许经营权;
5.当特许经营期间税收政策、物价指数、人工成本、基准利率等发生变化,中选的特许经营者有权启动价格调整机制;
6. (略) 通川区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权限内不得批准其他任何个人和企业进入特许经营区域从事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二)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
1.项目资产权属
(略) 政公用服务设施项目,受资产性质的限制,本项目资产,以及本项目运营维护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所有权均属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未经政府方书面同意,中选的特许经营者不得将项目特许经营权或项目资产或附属资产转让、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在项目运营期间,中选的特许经营者仅拥有使用权,政府因国有资产管理需求,对项目所涉及资产划拨给指定机构时,中选的特许经营者应无条件配合相关程序。
合作期满后,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相关约定,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将项目相关权益无偿 (略) 通川区交通运 (略) 通川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中选的特许经营者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运营期满后,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应按照运营协议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政府方进行无偿移交。
2.项目期满处置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招标、拍卖或网络竞价,重新确定中选的特许经营者。中选的特许经营者的重新确定应当于特许经营期限届满6个月前完成。
原中选的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了符合《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3.项目资产移交
(1)移交内容
合同期满,项目资产(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应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无偿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或通川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且中选的特许经营者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2)移交程序
合同期满前6个月, (略) 通川区交通运 (略) 通川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和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共同成立移交委员会,共同商定项目设施移交的详细程序、培训计划的实施和将移交的设备、设施、物品、零配件和备件等详细清单。
(3)移交标准
本项目移交标准包括移交前的检测和移交前的整改两个方面的内容。
①移交前的检测
在合作期结束前6个月内,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和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对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核查。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有责任使核查所得的各项性能参数能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
②移交前的整改
经检测,如检测参数不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有义务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修复,使其达到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修复工作或整改修复工作未达到检测标准的,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可委托或通过公开方式选择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修复,并按整改修复的费用兑付移交保函。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广告特许经营权是指: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范围内,客货运站场、国省干线、道路护栏、大中桥梁、公交站台等公共载体设置的所有户外广告设施的统一经营管理权;
2.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检查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公共载体,对其安全性、运营维护状况、发布广告的合规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3.在特许经营期间,特许经营者需按环保相关部门要求落实防扬尘污染、防噪声污染等措施;
4.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原中选的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了符合《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5.针对本项目涉及的广告位,特许经营者享有包括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唯一性、独占性、排他性权利;
6. (略) 通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本项目特许经营者不得转让特许经营协议下的权利或义务;
7.特许经营协议的任何约定不妨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实施的监测和其他执法监督行为;
8.本项目经营活动需严格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15年第25号令)进行管理;
9.增减机制
本次特许经营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全域,预测点位2523个,后期由特许经营者配合主管部门半年内制定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规划,且最终点 (略) 通川区实际需求及规划调整。
本次广告点位以2523个点位为暂定基准数,若最终实施点数与暂定基数不一致的,按如下规则调整:
若五年内实施总点位数高于暂定基准数110%的,特许经营权受让方需按照第三方评估后价格补缴出让费;若最终实施总点位数低于暂定基准数80%的,出让方应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第三方评估后价格。
(暂定基准数为动态基数,第一次基准数以本次预测个数2523个为准,以后经营期内各次基准数以上一次规划确定数量为准)。
10.在特许期内,特许经营者在取得设置许可的点位,可按相关要求自筹资金建设户外广告公共载体设施,广告类型包括:
(1)展示牌广告:含底座式广告牌、支架式广告牌;
(2)电子显示屏广告:含LED显示屏广告牌、桥栏护体 电子显示屏广告;
(3)灯箱广告:含路灯灯箱广告、公交站台灯箱广告;
(4)灯光秀广告;
(5)其他户外广告载体。
特许经营者以建成的广告载体为媒介发布广告(包括公益公告和商业广告),并在特许期内负责上述户外广告公共载体的维护和运营管理,发布商业 (略) 场价格机制向广告主收取费用,以此获得经营收益。
11.特许经营权的终止
发生下述任一事件,如果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出让方违约或不可抗力所致,则构成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的根本违约,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有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特许经营权受让方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
(2)特许经营权受让方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清算或破产;
(3)特许经营权受让方开始行使其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权利并可能造成项目无法正常运营;
(4)未经特许经营权出让方事先书面同意,项目连续或任何一个营运年累计停止运营超过约定期限;
(5)特许经营权受让方违背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做出的承诺;
(6)除第一和最后一个运营年度外,在任何一个运营年度,由于特许经营权受让方责任导致广告投放未达到标准的情况累计超过约定的次数;
(7)未经特许经营权出让方同意,特许经营权受让方擅自以转让、出租、承包、抵押、质押、分解、挂靠等方式处置项目资产或特许经营权;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其他原因导致的终止:
(1)特许期届满;
(2)因不可抗力、政策性因素(不在政府控制下)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广告载体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终止后的补偿:
(1)特许经营权受让方责任导致的终止
如果特许经营权受让方导致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则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有权收回项目特许经营权且不退还特许经营权受让方已缴纳的合同价款,并不予任何补偿、赔偿。
(2)特许经营权出让方责任导致的终止
如果特许经营权出让方责任导致的终止,则特许经营权出让方应依法予以补偿。
(3)其他原因导致的终止
其余原因导致的,特许经营权出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2.建设期监管
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对特许经营人的户外广告公共载体设置方案进行符合性核查或评审,组织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和工程规范、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3.运营监管
在项目运营期内,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有权在合理时间进入特许经营人办公场所,检查特许经营者拥有或控制的技术数据、账册、记录及其他资料,以确保特许经营者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其义务。但是,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进入特许经营者的办公场所不应不适当地干涉特许经营者对项目的正常运营管理工作。
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特许经营者对本项目的运营维护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特许经营者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规定时间内使本项目达到要求。
特许经营者应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提供运营管理报告及其他约定的资料和信息。
特许经营协议的任何约定不妨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 规定对项目实施的监测和其他执法监督行为。
14.竞价人必须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全部竞价文件,包括出让方案、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并完全认可接受。对竞价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物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15.竞价人若有违反交易文件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出让方有权取消签约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四)有意竞价者请于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出竞价申请,并缴纳(资产状况中竞价保证金金额)竞价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五)交易结果公示后,未成交的竞价保证金,通过原渠道无息退还;成交的竞价保证金,竞得人与处置方签订合同和缴清成交价款后,由竞得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起竞价保证金退还申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退还申请原路径予以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竞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竞价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竞价人未认可本项目竞价起始价的;
4.若竞价成功后,竞得人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按时支付标的物成交款项的;
5.意向竞价人与竞得人不一致的。
(六)本次资产处置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本次资产处置实行全程电子化交易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纸质资料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网上操作指南。
(八)意向竞价人对本公告第一、六、七、八、九(四)条有疑问可向交易机构提出,其余的可向业主单位提出。
(九)联系方式:
出租方: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评审科:0818-*
组织科:0818-*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方式:0818-*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 :namespace prefix = "o"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
特许经营权出让的公告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特许经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电子竞价,兹邀请符合本次电子竞价要求的意向竞价人参加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方式。
特别提示:意向竞价人在网上竞价前,必须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下载中心栏目查阅网上操作指南并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竞价保证金、网上递交资格申请材料等。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
(一)资产状况:
1.标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全域范围预测点位2523个。上述范围的客 (略) 干线、道路护栏、大中桥梁、公交站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许可设置的户外广告,均由本项目特许经营者负责建设和运营。
2.本次资产状况为预测规模,根据相关要求,专项广告规划需每5年进行修编,因此具体点位个数、位置、形式及规模等需特许经营者竞价成功后配合主管部门,结合各项政策及《 (略)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确。具体详见《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清单》: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清单
序号 | 规划设置广告牌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国道广告牌 | 座 | 88 |
2 | 省道广告牌 | 座 | 106 |
3 | 县乡道广告牌 | 座 | 1932 |
4 | LED显示屏广告 | 块 | 12 |
5 | 跨桥梁广告牌 | 块 | 32 |
6 | 候车亭广告牌 | 个 | 293 |
7 | 灯箱广告 | 个 | 60 |
合计 | 2523 |
(1)电子竞价起始价:25711.64万元。
(2)电子竞价保证金:500万元。
(二)交付标准: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价人须自行察看和了解所竞价标的物之现状。
三、意向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范围许可;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行业从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法人单位优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价;
(八)意向竞价人报名时须交纳竞价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资产状况》);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10时30分;
资料递交要求:意向竞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资格审查申请】菜单中上传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二)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价申请书(原件原色扫描件)(见附件一);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原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4)意向竞价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5)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6)竞价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三)竞价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价人对竞价规则及竞价资产状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遵照竞价文件内容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经济后果。
(四)意向竞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价:
(1)未按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的;
(2)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五、出让期限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出让期限: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特许经营权:10年。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领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协议,成交价款于2023年2月28日前支付完毕。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5日17时00分止。
七、网上报名、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间、网上竞价方式及网上竞价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5日17时00分止;
(二)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17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建设银行开户行:中国 (略) 达州荷叶支行;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工商银行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海棠湾支行;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农业银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6日10时30分;
(四)资格审查主体: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
(五)资格审查地点:由资格审查主体组建资格审查小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审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在线资格审查。
(六)网上竞价方式
资格审查结束后,意向竞价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的【资格审查申请】菜单确认审查结果,如果通过资格审查,须按时参加网上竞价。
本次竞价资产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按照《资产状况》中竞价起始价进行网上电子竞价,由竞价人在竞价系统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或者其整倍数,出价最高者竞得。
出价最高的意向竞价人成为竞得者,由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
注:凡参加本项目竞价的意向竞价人须响应竞价起始价。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1月6日11时00分;
(八)网上竞价时间可能因资格审查而延迟;
(九)网上竞价地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竞价。
八、成交通知书
网上竞价结束后由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竞得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自行下载。
九、其他事项
(一)政府承诺和保障
1.为确保项目日常经营有一个良好的外围环境, (略) 通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的统筹和协调;
2.对项目尚未完成的行政审批, (略) 通川区各部门及人民政府协调加快办理并完成有关行政审批手续;
3.各职能部门、行政单位及人民政府,配合中选的特许经营者开展相关工作,为项目运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相应保障;
4.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政策的改变,或中选的特许经营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依法收回特许经营权外,不得收回特许经营权;
5.当特许经营期间税收政策、物价指数、人工成本、基准利率等发生变化,中选的特许经营者有权启动价格调整机制;
6. (略) 通川区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权限内不得批准其他任何个人和企业进入特许经营区域从事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二)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
1.项目资产权属
(略) 政公用服务设施项目,受资产性质的限制,本项目资产,以及本项目运营维护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所有权均属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未经政府方书面同意,中选的特许经营者不得将项目特许经营权或项目资产或附属资产转让、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在项目运营期间,中选的特许经营者仅拥有使用权,政府因国有资产管理需求,对项目所涉及资产划拨给指定机构时,中选的特许经营者应无条件配合相关程序。
合作期满后,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相关约定,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将项目相关权益无偿 (略) 通川区交通运 (略) 通川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中选的特许经营者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运营期满后,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应按照运营协议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政府方进行无偿移交。
2.项目期满处置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招标、拍卖或网络竞价,重新确定中选的特许经营者。中选的特许经营者的重新确定应当于特许经营期限届满6个月前完成。
原中选的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了符合《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3.项目资产移交
(1)移交内容
合同期满,项目资产(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应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无偿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或通川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且中选的特许经营者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2)移交程序
合同期满前6个月, (略) 通川区交通运 (略) 通川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和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共同成立移交委员会,共同商定项目设施移交的详细程序、培训计划的实施和将移交的设备、设施、物品、零配件和备件等详细清单。
(3)移交标准
本项目移交标准包括移交前的检测和移交前的整改两个方面的内容。
①移交前的检测
在合作期结束前6个月内,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和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对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核查。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有责任使核查所得的各项性能参数能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
②移交前的整改
经检测,如检测参数不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有义务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修复,使其达到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修复工作或整改修复工作未达到检测标准的,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可委托或通过公开方式选择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修复,并按整改修复的费用兑付移交保函。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广告特许经营权是指: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范围内,客货运站场、国省干线、道路护栏、大中桥梁、公交站台等公共载体设置的所有户外广告设施的统一经营管理权;
2.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检查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公共载体,对其安全性、运营维护状况、发布广告的合规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3.在特许经营期间,特许经营者需按环保相关部门要求落实防扬尘污染、防噪声污染等措施;
4.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原中选的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了符合《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5.针对本项目涉及的广告位,特许经营者享有包括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唯一性、独占性、排他性权利;
6. (略) 通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本项目特许经营者不得转让特许经营协议下的权利或义务;
7.特许经营协议的任何约定不妨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实施的监测和其他执法监督行为;
8.本项目经营活动需严格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15年第25号令)进行管理;
9.增减机制
本次特许经营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全域,预测点位2523个,后期由特许经营者配合主管部门半年内制定通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广告位规划,且最终点 (略) 通川区实际需求及规划调整。
本次广告点位以2523个点位为暂定基准数,若最终实施点数与暂定基数不一致的,按如下规则调整:
若五年内实施总点位数高于暂定基准数110%的,特许经营权受让方需按照第三方评估后价格补缴出让费;若最终实施总点位数低于暂定基准数80%的,出让方应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第三方评估后价格。
(暂定基准数为动态基数,第一次基准数以本次预测个数2523个为准,以后经营期内各次基准数以上一次规划确定数量为准)。
10.在特许期内,特许经营者在取得设置许可的点位,可按相关要求自筹资金建设户外广告公共载体设施,广告类型包括:
(1)展示牌广告:含底座式广告牌、支架式广告牌;
(2)电子显示屏广告:含LED显示屏广告牌、桥栏护体 电子显示屏广告;
(3)灯箱广告:含路灯灯箱广告、公交站台灯箱广告;
(4)灯光秀广告;
(5)其他户外广告载体。
特许经营者以建成的广告载体为媒介发布广告(包括公益公告和商业广告),并在特许期内负责上述户外广告公共载体的维护和运营管理,发布商业 (略) 场价格机制向广告主收取费用,以此获得经营收益。
11.特许经营权的终止
发生下述任一事件,如果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出让方违约或不可抗力所致,则构成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的根本违约,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有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特许经营权受让方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
(2)特许经营权受让方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清算或破产;
(3)特许经营权受让方开始行使其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权利并可能造成项目无法正常运营;
(4)未经特许经营权出让方事先书面同意,项目连续或任何一个营运年累计停止运营超过约定期限;
(5)特许经营权受让方违背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做出的承诺;
(6)除第一和最后一个运营年度外,在任何一个运营年度,由于特许经营权受让方责任导致广告投放未达到标准的情况累计超过约定的次数;
(7)未经特许经营权出让方同意,特许经营权受让方擅自以转让、出租、承包、抵押、质押、分解、挂靠等方式处置项目资产或特许经营权;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其他原因导致的终止:
(1)特许期届满;
(2)因不可抗力、政策性因素(不在政府控制下)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广告载体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终止后的补偿:
(1)特许经营权受让方责任导致的终止
如果特许经营权受让方导致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则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有权收回项目特许经营权且不退还特许经营权受让方已缴纳的合同价款,并不予任何补偿、赔偿。
(2)特许经营权出让方责任导致的终止
如果特许经营权出让方责任导致的终止,则特许经营权出让方应依法予以补偿。
(3)其他原因导致的终止
其余原因导致的,特许经营权出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2.建设期监管
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对特许经营人的户外广告公共载体设置方案进行符合性核查或评审,组织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和工程规范、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3.运营监管
在项目运营期内,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有权在合理时间进入特许经营人办公场所,检查特许经营者拥有或控制的技术数据、账册、记录及其他资料,以确保特许经营者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其义务。但是,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进入特许经营者的办公场所不应不适当地干涉特许经营者对项目的正常运营管理工作。
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特许经营者对本项目的运营维护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特许经营者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规定时间内使本项目达到要求。
特许经营者应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提供运营管理报告及其他约定的资料和信息。
特许经营协议的任何约定不妨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 规定对项目实施的监测和其他执法监督行为。
14.竞价人必须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全部竞价文件,包括出让方案、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并完全认可接受。对竞价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物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15.竞价人若有违反交易文件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出让方有权取消签约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四)有意竞价者请于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出竞价申请,并缴纳(资产状况中竞价保证金金额)竞价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五)交易结果公示后,未成交的竞价保证金,通过原渠道无息退还;成交的竞价保证金,竞得人与处置方签订合同和缴清成交价款后,由竞得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起竞价保证金退还申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退还申请原路径予以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竞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竞价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竞价人未认可本项目竞价起始价的;
4.若竞价成功后,竞得人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按时支付标的物成交款项的;
5.意向竞价人与竞得人不一致的。
(六)本次资产处置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本次资产处置实行全程电子化交易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纸质资料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网上操作指南。
(八)意向竞价人对本公告第一、六、七、八、九(四)条有疑问可向交易机构提出,其余的可向业主单位提出。
(九)联系方式:
出租方: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评审科:0818-*
组织科:0818-*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方式:0818-*
(略)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