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上余镇李坪村经济物业用房出租招标公告
江山市上余镇李坪村经济物业用房出租招标公告
(略) 上余镇人民政府同意。 (略) 上余镇李坪村经济物业用房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略) 上余镇李坪村经济物业用房,地 (略) 上余镇李坪村。具体情况如下,建筑使用面积约1669平方米,起始价为*元/年。采用暗标的形式进行报价投标,在不低于起始价的基础上按最高价者中标,报价尾数以百元为单位,低于起始价为无效标。若中标者当场反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出租用途:仅限于服务业。
3、出租年限:出租年限为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报名者资格条件及需提供资料:单位和个人都可参加报名。个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报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附电话号码)。
5、报名资料费:报名时均需缴纳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万元整(¥30000元),现金用信封装好带至开标会现场,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7、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略) 上余镇李坪村村委报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8、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2年12月28日9时30分, (略) 上余镇人民政府开标,报名人凭身份证进场,不得迟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租金交纳方式:租金实行“先交租后使用”,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在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付清,每年的租金按照上一年租金的4%递增,以后租金在下一年度租期开始前半个月内付清。如逾期未交,合同自行终止,并没收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0、有意者请 (略) 上余镇李坪村踏勘。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11、其它相关内容见合同条款。
招 (略) 上余镇李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12月21日
(略) 上余镇人民政府同意。 (略) 上余镇李坪村经济物业用房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略) 上余镇李坪村经济物业用房,地 (略) 上余镇李坪村。具体情况如下,建筑使用面积约1669平方米,起始价为*元/年。采用暗标的形式进行报价投标,在不低于起始价的基础上按最高价者中标,报价尾数以百元为单位,低于起始价为无效标。若中标者当场反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出租用途:仅限于服务业。
3、出租年限:出租年限为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报名者资格条件及需提供资料:单位和个人都可参加报名。个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报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附电话号码)。
5、报名资料费:报名时均需缴纳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万元整(¥30000元),现金用信封装好带至开标会现场,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7、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略) 上余镇李坪村村委报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8、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2年12月28日9时30分, (略) 上余镇人民政府开标,报名人凭身份证进场,不得迟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租金交纳方式:租金实行“先交租后使用”,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在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付清,每年的租金按照上一年租金的4%递增,以后租金在下一年度租期开始前半个月内付清。如逾期未交,合同自行终止,并没收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0、有意者请 (略) 上余镇李坪村踏勘。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11、其它相关内容见合同条款。
招 (略) 上余镇李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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