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置供热设备一宗
待处置供热设备一宗
项目编号 | QD2022DF* |
---|---|
项目名称 | 待处置供热设备一宗(约411项)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青岛能源热电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1.57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2-10-2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中标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受让资格后5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确定最终施工组织方案,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意向单位被授权人须提供授权人所在企业投保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并盖公章,并且被授权人必须对参与项目全权负责,不得在主持参与我方施工时担任其他项目的负责人。中标受让方如违反上述承诺,受让方需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后,剩余保证金将没收并汇至我方指定账户。 2、中标受让方与转让方在签订《企业资产转让合同》的同时与转让方签订《外委施工工程安全协议书》、《施工廉洁协议书》,中标受让方进入转让方企业施工必须遵守转让方企业规章制度。 3、本次挂牌资产在界定区域内由买受人按照约定自行拆除和运输。超出受让资产范围而发生的拆除行为,按照资产账面原值赔偿。界定区域内,不在本次资产转让所包含的建筑物和设备不得破坏,造成损坏的按照资产账面原值赔偿。 4、中标单位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万元,施工结束通过*方联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退还安全施工保证金。 5、拆除工程时间:严格按照投标时报送审核的各项方案进行施工拆除,拆除清运完毕。(自中标之日起,不得超过14个日历日) 6、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扰民问题,并做好减尘降噪措施,如因施工扰民产生的投诉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 7、拆除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垃圾,拆除结束后清理拆除现场卫生,未及时清运的垃圾按照50元/立方进行罚款。明细点击【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项目编号 | QD2022DF* |
---|---|
项目名称 | 待处置供热设备一宗(约411项)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青岛能源热电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1.57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2-10-2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中标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受让资格后5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确定最终施工组织方案,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意向单位被授权人须提供授权人所在企业投保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并盖公章,并且被授权人必须对参与项目全权负责,不得在主持参与我方施工时担任其他项目的负责人。中标受让方如违反上述承诺,受让方需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后,剩余保证金将没收并汇至我方指定账户。 2、中标受让方与转让方在签订《企业资产转让合同》的同时与转让方签订《外委施工工程安全协议书》、《施工廉洁协议书》,中标受让方进入转让方企业施工必须遵守转让方企业规章制度。 3、本次挂牌资产在界定区域内由买受人按照约定自行拆除和运输。超出受让资产范围而发生的拆除行为,按照资产账面原值赔偿。界定区域内,不在本次资产转让所包含的建筑物和设备不得破坏,造成损坏的按照资产账面原值赔偿。 4、中标单位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万元,施工结束通过*方联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退还安全施工保证金。 5、拆除工程时间:严格按照投标时报送审核的各项方案进行施工拆除,拆除清运完毕。(自中标之日起,不得超过14个日历日) 6、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扰民问题,并做好减尘降噪措施,如因施工扰民产生的投诉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 7、拆除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垃圾,拆除结束后清理拆除现场卫生,未及时清运的垃圾按照50元/立方进行罚款。明细点击【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