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9号C栋厂房及F栋宿舍物业(出租范围含厂区围墙内、C栋及F栋周围空地)招租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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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9号C栋厂房及F栋宿舍物业(出租范围含厂区围墙内、C栋及F栋周围空地)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GY*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龙岗区平湖街道丹农路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 (略)

挂牌起始时间

2022年12月22日

挂牌期满时间

2023年1月 5 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 (略) 坪山区东纵路39号,计算租金面积6781.78㎡,租赁用途为工业。有房地产证 。目前租期已到期。

计算租金面积

6781.78㎡

出租用途

工业

出租期限

3年

免租期限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34元/㎡/月(含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使用中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挂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出租行为

的批准情况

关于《关于公司坪山物业下一步招租采取整体出租与分开出租相结合方案的请示》批复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运营的企业或机构,注册5年(含)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略) 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用网查询)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为本物业2个月租金(租赁保证金)另加30万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不得有任何与其拟实际使用本物业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任何联系、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或部分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 (略) 或者关联企业使用本物业的情况除外)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4、出租方已拟好本次交易的《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留存在联交所,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可向联交所查阅、摘抄(不得复印、拍照)该《房屋租赁合同》。意向方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版本后须在本次挂牌期间向联交所缴纳本公告确定的保证金。未按期交款的,视为未报名,按期交款的,视为完全同意《房屋租赁合同》版本。

5、 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或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约或者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该物业按现状出租,可能存在次承租方到期未搬离的特殊情况,因各种原因导致物业交付延迟的,起租日相应顺延,出租方不承担其他责任,且租赁到期日不变。

7、其他履约条件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房屋租赁合同》版本。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该物业进行考察,意向承租方缴纳全部保证金后,视为已对该物业作了充分考察,并对物业的现状和瑕疵均有充分的了解。

2、该物业按现状出租,该物业可能存在次承租方到期未搬离的情况,承租方承租后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承担处理的后果,包括延续原转租关系,如需清场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清场,如需出租方协助的,出租方将予协助。

3、出租方为坪山区东纵路39号所在宗地(宗地号G12317-0004)物业(含A栋办公楼,C栋厂房和F栋宿舍)的产权人,本次挂牌出租的C+F栋(含厂区围墙范围内空地)面积为该宗地物业最大的出租面积,为便于该宗地物业的整体管理,出租方将该宗地物业门口A栋办公楼的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安全、防疫、卫生、水电等)委托给本次摘牌承租方统一管理,委托管理费按A栋办公楼出租每平方米收取的管理费计算支付,委托管理的具体内容条款由双方协议一致后另外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意向承租方如报名求租的,视为已同意接受本条的委托管理事项。

4、本出租物业在租期内可能存在被 (略) 更新规划预期,承租方应注意本因素可能给物业租赁期内带来的不确定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解除合同、经营活动受限等。

5、本出租物业存放有原饲料加工厂的膨化机、双轴搅拌机、液压输送机、800KW变压器等设施设备(具体物品数量以双方确认为准),承租方如需使用的,应做好该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如果不使用的,需代出租方妥善保管。

6、本出租物业的房地产证为绿本房地产证,因受相关政策法规限制,该房地产证名称仍未变更至出租方名下,但出租方为本出租物业实际权利人,有相关权属证明。

7、其他条款见留存在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署前对租赁合同版本中不影响各方权利义务的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8、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7:3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80万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纳

说明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王小姐 0755-* *

李先生 0755-*

传真

0755-*

业务投诉电话

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楼

网址

http://**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项目编号

GY*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龙岗区平湖街道丹农路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 (略)

挂牌起始时间

2022年12月22日

挂牌期满时间

2023年1月 5 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 (略) 坪山区东纵路39号,计算租金面积6781.78㎡,租赁用途为工业。有房地产证 。目前租期已到期。

计算租金面积

6781.78㎡

出租用途

工业

出租期限

3年

免租期限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34元/㎡/月(含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使用中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挂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出租行为

的批准情况

关于《关于公司坪山物业下一步招租采取整体出租与分开出租相结合方案的请示》批复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运营的企业或机构,注册5年(含)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略) 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用网查询)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为本物业2个月租金(租赁保证金)另加30万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不得有任何与其拟实际使用本物业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任何联系、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或部分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 (略) 或者关联企业使用本物业的情况除外)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4、出租方已拟好本次交易的《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留存在联交所,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可向联交所查阅、摘抄(不得复印、拍照)该《房屋租赁合同》。意向方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版本后须在本次挂牌期间向联交所缴纳本公告确定的保证金。未按期交款的,视为未报名,按期交款的,视为完全同意《房屋租赁合同》版本。

5、 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或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约或者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该物业按现状出租,可能存在次承租方到期未搬离的特殊情况,因各种原因导致物业交付延迟的,起租日相应顺延,出租方不承担其他责任,且租赁到期日不变。

7、其他履约条件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房屋租赁合同》版本。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该物业进行考察,意向承租方缴纳全部保证金后,视为已对该物业作了充分考察,并对物业的现状和瑕疵均有充分的了解。

2、该物业按现状出租,该物业可能存在次承租方到期未搬离的情况,承租方承租后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承担处理的后果,包括延续原转租关系,如需清场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清场,如需出租方协助的,出租方将予协助。

3、出租方为坪山区东纵路39号所在宗地(宗地号G12317-0004)物业(含A栋办公楼,C栋厂房和F栋宿舍)的产权人,本次挂牌出租的C+F栋(含厂区围墙范围内空地)面积为该宗地物业最大的出租面积,为便于该宗地物业的整体管理,出租方将该宗地物业门口A栋办公楼的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安全、防疫、卫生、水电等)委托给本次摘牌承租方统一管理,委托管理费按A栋办公楼出租每平方米收取的管理费计算支付,委托管理的具体内容条款由双方协议一致后另外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意向承租方如报名求租的,视为已同意接受本条的委托管理事项。

4、本出租物业在租期内可能存在被 (略) 更新规划预期,承租方应注意本因素可能给物业租赁期内带来的不确定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解除合同、经营活动受限等。

5、本出租物业存放有原饲料加工厂的膨化机、双轴搅拌机、液压输送机、800KW变压器等设施设备(具体物品数量以双方确认为准),承租方如需使用的,应做好该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如果不使用的,需代出租方妥善保管。

6、本出租物业的房地产证为绿本房地产证,因受相关政策法规限制,该房地产证名称仍未变更至出租方名下,但出租方为本出租物业实际权利人,有相关权属证明。

7、其他条款见留存在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署前对租赁合同版本中不影响各方权利义务的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8、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7:3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80万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纳

说明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王小姐 0755-* *

李先生 0755-*

传真

0755-*

业务投诉电话

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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