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芙蓉小区综合楼12号门面(国资监测编号GR2022HN100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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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芙蓉小区综合楼12号门面(国资监测编号GR2022HN1001870)

项目名称 (略) 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芙蓉小区综合楼12号门面项目编号N0124FC*
挂牌起始日期2022-12-23挂牌截止日期2023-01-0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芙蓉小区综合楼12号门面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300.68套内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126使用期限至2049/02/10
权利性质出让/股份制企业房产房产类型商业/金融保险用地
房屋结构混合所在层数1-2/10
房屋户型-房屋朝向-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简装
抵押情况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转让标的北临湘潭大道,西距建设南路约100米,所处区域商业繁华度较好,附近有湘潭高新科技大厦、国税大厦、葩金花苑、 (略) 第十二中学、国富芙蓉新城等,基础设施较完备,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区域内有湘潭大道、建设南路等主次干道,交通便捷度较好。
其他情况

1、实物状况:转让标的外墙贴墙面砖,入户玻璃门;第一层,地板砖地面,内墙贴墙纸,部分墙面砖、装饰灯;第二层,地板砖,部分木地板,内墙贴墙纸,木墙裙。

2、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潭 (略) 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潭国用(2006)第*号 (标的介绍来源于评估报告)。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2022-06-20
评估机构湖南正佳房 (略)
转让底价(元)*.7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湘潭分行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 (略) 分行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湘正佳房评字(2022)第M119号评估报告,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信息发布期满:(1)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2)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在报价或网络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签订《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上述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自应当签订该文件之日起逾期7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转让标的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2、转让标的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焦春皓 *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2-12-23 09:00:00 至 2023-01-06 17:00:00
报名手续

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点击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1-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署《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如征集到两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月9日10:00至2023年1月9日10:3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服务费见《受让委托合同》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汪女士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送达)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技术支持王先生:0731-*,*
其 他
, (略) ,岳塘区,湘潭
项目名称 (略) 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芙蓉小区综合楼12号门面项目编号N0124FC*
挂牌起始日期2022-12-23挂牌截止日期2023-01-0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芙蓉小区综合楼12号门面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300.68套内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126使用期限至2049/02/10
权利性质出让/股份制企业房产房产类型商业/金融保险用地
房屋结构混合所在层数1-2/10
房屋户型-房屋朝向-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简装
抵押情况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转让标的北临湘潭大道,西距建设南路约100米,所处区域商业繁华度较好,附近有湘潭高新科技大厦、国税大厦、葩金花苑、 (略) 第十二中学、国富芙蓉新城等,基础设施较完备,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区域内有湘潭大道、建设南路等主次干道,交通便捷度较好。
其他情况

1、实物状况:转让标的外墙贴墙面砖,入户玻璃门;第一层,地板砖地面,内墙贴墙纸,部分墙面砖、装饰灯;第二层,地板砖,部分木地板,内墙贴墙纸,木墙裙。

2、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潭 (略) 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潭国用(2006)第*号 (标的介绍来源于评估报告)。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2022-06-20
评估机构湖南正佳房 (略)
转让底价(元)*.7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湘潭分行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 (略) 分行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湘正佳房评字(2022)第M119号评估报告,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信息发布期满:(1)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2)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在报价或网络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签订《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上述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自应当签订该文件之日起逾期7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转让标的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2、转让标的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焦春皓 *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2-12-23 09:00:00 至 2023-01-06 17:00:00
报名手续

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点击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1-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署《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如征集到两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月9日10:00至2023年1月9日10:3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服务费见《受让委托合同》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汪女士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送达)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技术支持王先生: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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