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对吉安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非正常类债权转让-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3日16:35
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对吉安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非正常类债权转让-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3日16:35
厦门 (略) 对吉安 (略) 等非正常类债权转让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23日 16:35
关于厦门 (略) 非正常债权挂牌转让的公告
厦门金 (略) 受厦门 (略) 委托,将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在本平台对吉安 (略) 等债权资产进行公开转让处置挂牌,并将于2022年12月30日10时至2022年12月31日10时进行债权转让公开竞价,为了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情况:
债务人名称:吉安 (略) 、 (略) 、江西 (略) 、江西 (略) 、 (略) 、吉安X (略) 、 (略) 、曾XX、刘X;债权基准日:2022年12月15日,债权本金:贷款本金578.2631万元,利息0.*万元;担保方式为:土地抵押、股权质押及自然人保证,保证人名称: (略) 、曾XX、刘X;抵押资产情况: (略) 名下位于吉州区XX路以东、XX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的编号为赣(2021) (略) 不动产权第XXXXXX号土地抵押;股权质押情况:江西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10%股权质押,江西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20%股权质押,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15%股权质押,吉安X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55%股权质押。
二、交易条件:按债权现状单户公开竞价交易。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四、参与竞买方式: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意向竞买者请按照京东拍卖平台竞价规则参与相关竞拍活动。
五、竞买保证金:意向竞买者可于公告刊登之日起至竞买结束前随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00元,由买受人向京东平台缴纳。
另请确保预留充足的注册及报价时间。
六、特别提醒:
1、若拍卖成交价低于截止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债务人尚欠本金、利息及我司垫付费用总额,受让人应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2、本次拍卖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交易服务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公告期限: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
八、咨询时间与联系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9日17时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曾先生)、*(陈小姐)。
九、本公告内容仅供参考,竞价相关事宜以京东拍卖平台竞价页面内容为准。
厦 (略) 2022年12 月23日
附:
债权标的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厦门 (略) 对吉安 (略) 等非正常债权 |
诉讼情况 | 未起诉 |
债权本息 | 基准日:2022年12月15日 |
尚欠本金:*.00元 | |
尚欠利息、罚息(年利率21%,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652.46元 | |
抵押物 | (略) 名下位于吉州区XX路以东、XX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的编号为赣(2021) (略) 不动产权第XXXXXX号土地抵押 |
瑕疵 | (略) 场下行及疫情反复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销售不佳及竞买须知表述的其他瑕疵 |
质押物 | 1、江西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10%股权质押 2、江西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20%股权质押 3、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15%股权质押 4、吉安X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55%股权质押 |
权利来源 | 1、编号为LS*2《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2、编号为JHXTZ-WD-2021-0005-BC01《补充协议》 3、编号为DB*8《委托贷款抵押合同》 4、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D《担保保证书》 5、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C《担保保证书》 6、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A《担保保证书》 7、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B《担保保证书》 8、编号为GMJK-WD-2021-0005-03《担保保证书》 9、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B《股权质押协议》 10、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D《股权质押协议》 11、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A《股权质押协议》 12、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C《股权质押协议》 |
其他 | 1、公告披露的标的债权金额为暂计金额,具体金额以相关司法机关确认的法律文书或合同约定为准,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厦门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 2、具体债权明细请咨询联系人。 |
竞买须知
厦门金 (略) 受厦门 (略) 公司委托,以网络竞价方式在京东拍卖平台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就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竞买人如有意参与本次竞价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转让方及转让标的
转让方:厦门 (略)
标的资产:转让方所拥有的对吉安 (略) 等非正常债权(详见附件)
2、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能够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具有按照本债权转让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价方式及成交规则: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要求至少1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并且出价金额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规则详见本《须知》第11条)
4、竞价起始价:人民币*.46元,加价幅度为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5、竞价时间及延时规则:
竞价时间:2022年12月30日10时至2022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京东拍卖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延时规则: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6、保证金规则:
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元)竞买人应在办理完报名手续后且于首次报价前按规定的方式缴纳保证金。
(1)缴纳方式:由竞买人向京东拍卖平台缴纳;
(2)下列情况下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归转让方所有:
①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②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③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方式支付剩余价款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④其他情形,以京东拍卖平台相关规定为准。
7、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若拍卖成交价低于截止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债务人尚欠本金、利息及我司垫付费用总额,买受人应承担差额补足责任,买受人应按照与转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转让价款,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债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当日支付。
转让方指定账户:
户名:厦门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号:*
8、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竞买人需在竞买成功之日起2日内到转让方所在地(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2A1单元)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详见附件),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协议签约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
附件《债权转让协议》文本仅供参考,转让方保留在最终签署前进行修改的权利,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版《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9、竞价成功后,有关标的资产交割事项按《债权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
10、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剩余转让价款或服务费的,转让方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并有权重新组织竞价或自行处置债权;如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本次竞价结果,对于差额部分,转让方有权要求本次买受人予以赔偿。
11、优先购买权行使流程:
1)优先购买权人在竞价前二个工作日到资产处置机构申报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经确认后在公告中明示。
2)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3)竞价结束,如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竞价不成立。
4)优先购买权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如不参与竞价,最高应价超过保留价,系统会征询所有优先购买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5)如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系统会征询原最高应价者是否再次出价:
①如其不再出价,一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买受人为该优先购买权人;二人以上(含二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以网上抽签的形式确定买受人。
②如其再次出价,系统会再次征询上个循环中已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是否继续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要继续行使优先购买权,系统会征询该最高应价者是否再次出价。如不再出价,按①,如再次出价,循环重复②步骤,直至其不再出价,按①。
6)优先购买权人如参与竞价,如其最高应价(超过保留价)为非优先购买权人,系统会征询所有优先购买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其后按步骤5。
7)优先购买权人如参与竞价,如其最高应价(超过保留价)为优先购买权人,系统会征询除该最高应价的优先购买权人外的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以网上抽签的形式确定买受人;如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最高应价的优先购买权人为买受人。
8)买受人交割余款。
12、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转让方可以要求京东拍卖交易平台立即中止或者终结本次资产转让活动,同时转让方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未实际在京东拍卖交易平台履行相关交易程序的;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3、本次竞价的特别风险提示:
就标的债权转让事宜,转让方特向竞买人作出风险提示,竞买人拟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竞买人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
1)标的系非正常债权资产,按现状整体出让,标的债权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的债权本息、权属状态、法律状态、债权文件的状态等。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系统计息、计算标准不一等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竞买文件所列明的金额不完全一致。
3)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受让方受让后以 (略) 申请强制执行、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 (略) 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4)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5)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6)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7)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8)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9)标的债权的保证合同可能已过诉讼时效。
10)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未予行使。
11)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2)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3)借款人或担保人存在或可能存在违反税收法规欠缴税款、受到行政处罚等违法情况;
14)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以上提示的债权瑕疵、缺陷或风险可能存在不尽不实之处,以竞买人自行查阅债权档案、调查并独立作出判断为准。
14、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买受人是审慎的购买者,在参与竞买前,对拍卖标的资产的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已对拍卖标的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存在的诉讼纠纷、实现权益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
2)买受人在此确认,转让方未就标的的性质、状况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买受人的预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买受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资产及本次交易的风险,自愿承担因资产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给其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基于独立慎重做出参与竞买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购买标的资产。
3)买受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这些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时效灭失、强制执行申请权灭失、因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致使买受人实际接收的资产数量、金额与委托拍卖合同表述的资产数量、金额不完全一致、实物资产价值贬损、资产权属、权益可能存在纠纷、资产被第三人侵占等,以至于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标的资产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4)买受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放弃因任何原因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追索转让方、京东拍卖交易平台、原债权人的权利,买受人不可更改地放弃追索权。买受人放弃基于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5)买受人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债权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京东拍卖交易平台相关文件,转让方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其他相关文件见附件。一旦竞买人报名,则视同认可并接受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
厦门金 (略)
2022年 12月23日
附件: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
编号:GMJK-DK-2022转字-1201号
*方:厦门 (略) (转让方)
联系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方:(受让方)
联系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本协议币种为人民币):
1、*方拟将把“附件1”所列的债权对外转让,并于2022年12月日在京东拍卖平台挂牌出售。
2、*方经过对债权的调查,自愿向*方购买上述债权标的并于年月日在京东拍卖平台竞买成功。
基于上述载明的内容,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本协议就*方把“附件1”所列债权(下简称“转让标的”)全部转让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定义所指的特定涵义,协议正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债权:*方对债务人(详见附件1)享有的要求其偿还尚欠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权利。
1.2转让价款:双方确认的*方应直接支付给*方的受让债权的价格。
1.3债权证明文件:指*方在基准日实际持有的、且将于交割日移交给*方的,与主张和行使债权有关的法律文件。
1.4基准日:指*方确定且为*方认可的计算债权项下尚欠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费用等金额的截止日,即2022年月日。
1.5交割日:指债权转移之日。
1.6过渡期:指自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
第二条债权金额
截至基准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债权金额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1,最终债 (略) 认定为准。
第三条债权转让
*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方转让债权。*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债权。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和交割条件的前提下,交割后,*方将自交割日起的债权转让给*方。
第四条瑕疵和风险揭示
4.1*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方转让给*方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方受让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
4.1.1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物可能被其他案件首封、抵押物存在被第三方占用的可能等影响优先权实现等情况];
4.1.2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附件1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方受让债权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罚息等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金额不完全一致;
4.1.3*方对上述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方自行作出判断,*方保证债权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2*方已向*方说明转让标的项下债权的主要状况,并已揭示其已知悉的影响债权实现的既存和潜在的主要风险因素,*方无法也不可能知悉债权的所有风险,*方的该等披露并不表示债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风险性因素,亦不得视为*方对债权的最终可实现性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五条转让价款和支付
5.1*方同意将债权以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的转让价款出让给*方,*方同意受让。
5.2转让价款支付:
因*方通过京东拍卖平台竞买债权已向平台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双方同意前述竞拍保证金用于支付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则剩余款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一次性支付。
*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为收款账户,*方将相应款项支付到以下账户的,视为*方完成支付义务:
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户名:厦门 (略)
账号:*
*方收到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后,除本协议另外约定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方退还。
第六条双方义务分配
6.1 债权的交割及债权证明文件的移交
6.1.1双方确认*方支付完全部债权转让款及相应的平台服务费之日为债权交割日。在交割日,债权按照交割日的现状一次性地从*方转移至*方,但协议第6.2.1条款规定的债权转让通知除外。
6.1.2交割日后,*方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债权涉及的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并自行承担债权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风险和损失。
6.1.3债权证明文件具体为生效法律文书、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以交接时的案件进展实时和已持有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
6.2债权转让通知安排
**双方选择如下6.2.2方式处理债权转让通知事宜:
6.2.1交割日后,*方按*方要求通知其他担保人债权转让事实,*方承担此操作安排的全部责任及后果,*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通知费用由*方承担。
6.2.2交割日后,*方可选择通知或不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实,*方承担此项安排的全部责任及后果,*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3配合义务
6.3.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债权交割完毕之日止,此期间内转让标的的债权实现措施(包括但 (略) 申请诉讼、强制执行立案、财产线索推动拍卖或变卖、执行款领取等)在不损害*方权益的前提下,*方给予*方协助配合。但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法律后果由*方自行承担。
6.3.2若转让标的实现债权且由*方收取款项的,款项应先冲抵*方应付*方的转让对价款及其他费用、扣除代垫的各项必要费用(若有)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为收款账户,*方将相应款项支付到以下账户的,视为*方完成支付义务: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6.3.3本协议生效后,未经*方同意,*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债权。
第七条声明与保证
7.1*方的声明和保证
7.1.1签约和履约资格保证:*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
7.1.2诚信管理的保证:自本协议生效日至交割日期间,未经*方书面要求,合法合规前提下,*方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妨碍或限制*方受让债权后权利行使的单方行动。
7.1.3*方确保所转让的债权的真实、合法、有效,完全有权决定处分该债权,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2*方的声明和保证
7.2.1签约和履约资格保证:*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并实现债权的主体资格。
7.2.2非欺骗保证:*方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协议而向*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和适用/使用期内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7.2.3知悉业务风险:*方已经全面、审慎审查受让标的状况,知悉债权诉讼、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在进行了审慎、独立的调查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7.2.4依法行使权利保证:*方保证在债权交割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主张和行使转让标的项下的任何权利,因*方违法行使权利导致*方利益受损的,*方将赔偿*方的全部损失以及因此所支付的费用。
7.2.5*方在受让债权后在催收过程中如出现损害*方声誉的行为或者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方保留向*方索赔或追责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8.1*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向*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及转让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方按应付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
8.2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方无须*方同意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后,*方有权继续依法实现转让标的项下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债务人清偿或者处置抵押物等,所得款项扣除实现债权费用后优先用于偿还*方尚欠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等。
第九条特别约定
*方指定陈小姐(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2A1单元)为联系人。*方指定(联系电话:,通信地址:)为联系人,**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向对方发出的所有要求、通知等,视同向对方发出要求、通知等。若一方地址发生变动,应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而另一方仍应合同载明地址通知仍视为送达。一旦本协议发生诉讼,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将作为各自的司法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各个诉讼阶段。如诉讼期间发生变动,应当及时 (略) ,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略) 将文书寄至送达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有管 (略) 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且*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11.2本协议附件:
附件1:债权标的情况表
(以下无正文)
*方(出让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方(受让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2022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略) 思明区
附件1:
债权标的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厦门 (略) 对吉安 (略) 等非正常债权 |
诉讼情况 | 未起诉 |
债权本息 | 基准日:2022年12月日 |
尚欠本金:*.00元 | |
尚欠利息、罚息(年利率21%,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元 | |
/ | |
抵押物 | (略) 名下位于吉州区X路X以东、XX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的编号为赣(2021) (略) 不动产权第XXXXXX号土地抵押 |
质押物 | 1、江西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10%股权质押 2、江西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20%股权质押 3、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15%股权质押 4、吉安X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55%股权质押 |
权利来源 | 1、编号为LS*2《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2、编号为JHXTZ-WD-2021-0005-BC01《补充协议》 3、编号为DB*8《委托贷款抵押合同》 4、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D《担保保证书》 5、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C《担保保证书》 6、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A《担保保证书》 7、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B《担保保证书》 8、编号为GMJK-WD-2021-0005-03《担保保证书》 9、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B《股权质押协议》 10、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D《股权质押协议》 11、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A《股权质押协议》 12、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C《股权质押协议》 |
其他 | 1、公告披露的标的债权金额为暂计金额,具体金额以相关司法机关确认的法律文书或合同约定为准,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厦门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 2、具体债权明细请咨询联系人。 |
厦门 (略) 对吉安 (略) 等非正常类债权转让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23日 16:35
关于厦门 (略) 非正常债权挂牌转让的公告
厦门金 (略) 受厦门 (略) 委托,将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在本平台对吉安 (略) 等债权资产进行公开转让处置挂牌,并将于2022年12月30日10时至2022年12月31日10时进行债权转让公开竞价,为了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情况:
债务人名称:吉安 (略) 、 (略) 、江西 (略) 、江西 (略) 、 (略) 、吉安X (略) 、 (略) 、曾XX、刘X;债权基准日:2022年12月15日,债权本金:贷款本金578.2631万元,利息0.*万元;担保方式为:土地抵押、股权质押及自然人保证,保证人名称: (略) 、曾XX、刘X;抵押资产情况: (略) 名下位于吉州区XX路以东、XX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的编号为赣(2021) (略) 不动产权第XXXXXX号土地抵押;股权质押情况:江西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10%股权质押,江西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20%股权质押,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15%股权质押,吉安X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55%股权质押。
二、交易条件:按债权现状单户公开竞价交易。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四、参与竞买方式: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意向竞买者请按照京东拍卖平台竞价规则参与相关竞拍活动。
五、竞买保证金:意向竞买者可于公告刊登之日起至竞买结束前随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00元,由买受人向京东平台缴纳。
另请确保预留充足的注册及报价时间。
六、特别提醒:
1、若拍卖成交价低于截止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债务人尚欠本金、利息及我司垫付费用总额,受让人应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2、本次拍卖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交易服务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公告期限: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
八、咨询时间与联系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9日17时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曾先生)、*(陈小姐)。
九、本公告内容仅供参考,竞价相关事宜以京东拍卖平台竞价页面内容为准。
厦 (略) 2022年12 月23日
附:
债权标的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厦门 (略) 对吉安 (略) 等非正常债权 |
诉讼情况 | 未起诉 |
债权本息 | 基准日:2022年12月15日 |
尚欠本金:*.00元 | |
尚欠利息、罚息(年利率21%,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652.46元 | |
抵押物 | (略) 名下位于吉州区XX路以东、XX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的编号为赣(2021) (略) 不动产权第XXXXXX号土地抵押 |
瑕疵 | (略) 场下行及疫情反复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销售不佳及竞买须知表述的其他瑕疵 |
质押物 | 1、江西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10%股权质押 2、江西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20%股权质押 3、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15%股权质押 4、吉安X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55%股权质押 |
权利来源 | 1、编号为LS*2《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2、编号为JHXTZ-WD-2021-0005-BC01《补充协议》 3、编号为DB*8《委托贷款抵押合同》 4、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D《担保保证书》 5、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C《担保保证书》 6、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A《担保保证书》 7、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B《担保保证书》 8、编号为GMJK-WD-2021-0005-03《担保保证书》 9、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B《股权质押协议》 10、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D《股权质押协议》 11、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A《股权质押协议》 12、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C《股权质押协议》 |
其他 | 1、公告披露的标的债权金额为暂计金额,具体金额以相关司法机关确认的法律文书或合同约定为准,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厦门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 2、具体债权明细请咨询联系人。 |
竞买须知
厦门金 (略) 受厦门 (略) 公司委托,以网络竞价方式在京东拍卖平台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就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竞买人如有意参与本次竞价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转让方及转让标的
转让方:厦门 (略)
标的资产:转让方所拥有的对吉安 (略) 等非正常债权(详见附件)
2、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能够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具有按照本债权转让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价方式及成交规则: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要求至少1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并且出价金额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规则详见本《须知》第11条)
4、竞价起始价:人民币*.46元,加价幅度为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5、竞价时间及延时规则:
竞价时间:2022年12月30日10时至2022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京东拍卖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延时规则: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6、保证金规则:
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元)竞买人应在办理完报名手续后且于首次报价前按规定的方式缴纳保证金。
(1)缴纳方式:由竞买人向京东拍卖平台缴纳;
(2)下列情况下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归转让方所有:
①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②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③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方式支付剩余价款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④其他情形,以京东拍卖平台相关规定为准。
7、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若拍卖成交价低于截止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债务人尚欠本金、利息及我司垫付费用总额,买受人应承担差额补足责任,买受人应按照与转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转让价款,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债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当日支付。
转让方指定账户:
户名:厦门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号:*
8、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竞买人需在竞买成功之日起2日内到转让方所在地(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2A1单元)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详见附件),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协议签约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
附件《债权转让协议》文本仅供参考,转让方保留在最终签署前进行修改的权利,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版《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9、竞价成功后,有关标的资产交割事项按《债权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
10、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剩余转让价款或服务费的,转让方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并有权重新组织竞价或自行处置债权;如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本次竞价结果,对于差额部分,转让方有权要求本次买受人予以赔偿。
11、优先购买权行使流程:
1)优先购买权人在竞价前二个工作日到资产处置机构申报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经确认后在公告中明示。
2)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3)竞价结束,如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竞价不成立。
4)优先购买权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如不参与竞价,最高应价超过保留价,系统会征询所有优先购买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5)如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系统会征询原最高应价者是否再次出价:
①如其不再出价,一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买受人为该优先购买权人;二人以上(含二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以网上抽签的形式确定买受人。
②如其再次出价,系统会再次征询上个循环中已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是否继续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要继续行使优先购买权,系统会征询该最高应价者是否再次出价。如不再出价,按①,如再次出价,循环重复②步骤,直至其不再出价,按①。
6)优先购买权人如参与竞价,如其最高应价(超过保留价)为非优先购买权人,系统会征询所有优先购买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其后按步骤5。
7)优先购买权人如参与竞价,如其最高应价(超过保留价)为优先购买权人,系统会征询除该最高应价的优先购买权人外的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以网上抽签的形式确定买受人;如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最高应价的优先购买权人为买受人。
8)买受人交割余款。
12、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转让方可以要求京东拍卖交易平台立即中止或者终结本次资产转让活动,同时转让方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未实际在京东拍卖交易平台履行相关交易程序的;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3、本次竞价的特别风险提示:
就标的债权转让事宜,转让方特向竞买人作出风险提示,竞买人拟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竞买人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
1)标的系非正常债权资产,按现状整体出让,标的债权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的债权本息、权属状态、法律状态、债权文件的状态等。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系统计息、计算标准不一等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竞买文件所列明的金额不完全一致。
3)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受让方受让后以 (略) 申请强制执行、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 (略) 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4)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5)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6)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7)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8)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9)标的债权的保证合同可能已过诉讼时效。
10)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未予行使。
11)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2)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3)借款人或担保人存在或可能存在违反税收法规欠缴税款、受到行政处罚等违法情况;
14)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以上提示的债权瑕疵、缺陷或风险可能存在不尽不实之处,以竞买人自行查阅债权档案、调查并独立作出判断为准。
14、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买受人是审慎的购买者,在参与竞买前,对拍卖标的资产的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已对拍卖标的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存在的诉讼纠纷、实现权益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
2)买受人在此确认,转让方未就标的的性质、状况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买受人的预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买受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资产及本次交易的风险,自愿承担因资产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给其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基于独立慎重做出参与竞买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购买标的资产。
3)买受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这些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时效灭失、强制执行申请权灭失、因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致使买受人实际接收的资产数量、金额与委托拍卖合同表述的资产数量、金额不完全一致、实物资产价值贬损、资产权属、权益可能存在纠纷、资产被第三人侵占等,以至于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标的资产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4)买受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放弃因任何原因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追索转让方、京东拍卖交易平台、原债权人的权利,买受人不可更改地放弃追索权。买受人放弃基于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5)买受人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债权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京东拍卖交易平台相关文件,转让方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其他相关文件见附件。一旦竞买人报名,则视同认可并接受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
厦门金 (略)
2022年 12月23日
附件: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
编号:GMJK-DK-2022转字-1201号
*方:厦门 (略) (转让方)
联系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方:(受让方)
联系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本协议币种为人民币):
1、*方拟将把“附件1”所列的债权对外转让,并于2022年12月日在京东拍卖平台挂牌出售。
2、*方经过对债权的调查,自愿向*方购买上述债权标的并于年月日在京东拍卖平台竞买成功。
基于上述载明的内容,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本协议就*方把“附件1”所列债权(下简称“转让标的”)全部转让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定义所指的特定涵义,协议正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债权:*方对债务人(详见附件1)享有的要求其偿还尚欠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权利。
1.2转让价款:双方确认的*方应直接支付给*方的受让债权的价格。
1.3债权证明文件:指*方在基准日实际持有的、且将于交割日移交给*方的,与主张和行使债权有关的法律文件。
1.4基准日:指*方确定且为*方认可的计算债权项下尚欠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费用等金额的截止日,即2022年月日。
1.5交割日:指债权转移之日。
1.6过渡期:指自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
第二条债权金额
截至基准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债权金额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1,最终债 (略) 认定为准。
第三条债权转让
*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方转让债权。*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债权。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和交割条件的前提下,交割后,*方将自交割日起的债权转让给*方。
第四条瑕疵和风险揭示
4.1*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方转让给*方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方受让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
4.1.1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物可能被其他案件首封、抵押物存在被第三方占用的可能等影响优先权实现等情况];
4.1.2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附件1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方受让债权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罚息等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金额不完全一致;
4.1.3*方对上述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方自行作出判断,*方保证债权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2*方已向*方说明转让标的项下债权的主要状况,并已揭示其已知悉的影响债权实现的既存和潜在的主要风险因素,*方无法也不可能知悉债权的所有风险,*方的该等披露并不表示债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风险性因素,亦不得视为*方对债权的最终可实现性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五条转让价款和支付
5.1*方同意将债权以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的转让价款出让给*方,*方同意受让。
5.2转让价款支付:
因*方通过京东拍卖平台竞买债权已向平台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双方同意前述竞拍保证金用于支付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则剩余款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一次性支付。
*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为收款账户,*方将相应款项支付到以下账户的,视为*方完成支付义务:
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户名:厦门 (略)
账号:*
*方收到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后,除本协议另外约定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方退还。
第六条双方义务分配
6.1 债权的交割及债权证明文件的移交
6.1.1双方确认*方支付完全部债权转让款及相应的平台服务费之日为债权交割日。在交割日,债权按照交割日的现状一次性地从*方转移至*方,但协议第6.2.1条款规定的债权转让通知除外。
6.1.2交割日后,*方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债权涉及的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并自行承担债权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风险和损失。
6.1.3债权证明文件具体为生效法律文书、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以交接时的案件进展实时和已持有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
6.2债权转让通知安排
**双方选择如下6.2.2方式处理债权转让通知事宜:
6.2.1交割日后,*方按*方要求通知其他担保人债权转让事实,*方承担此操作安排的全部责任及后果,*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通知费用由*方承担。
6.2.2交割日后,*方可选择通知或不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实,*方承担此项安排的全部责任及后果,*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3配合义务
6.3.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债权交割完毕之日止,此期间内转让标的的债权实现措施(包括但 (略) 申请诉讼、强制执行立案、财产线索推动拍卖或变卖、执行款领取等)在不损害*方权益的前提下,*方给予*方协助配合。但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法律后果由*方自行承担。
6.3.2若转让标的实现债权且由*方收取款项的,款项应先冲抵*方应付*方的转让对价款及其他费用、扣除代垫的各项必要费用(若有)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为收款账户,*方将相应款项支付到以下账户的,视为*方完成支付义务: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6.3.3本协议生效后,未经*方同意,*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债权。
第七条声明与保证
7.1*方的声明和保证
7.1.1签约和履约资格保证:*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
7.1.2诚信管理的保证:自本协议生效日至交割日期间,未经*方书面要求,合法合规前提下,*方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妨碍或限制*方受让债权后权利行使的单方行动。
7.1.3*方确保所转让的债权的真实、合法、有效,完全有权决定处分该债权,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2*方的声明和保证
7.2.1签约和履约资格保证:*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并实现债权的主体资格。
7.2.2非欺骗保证:*方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协议而向*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和适用/使用期内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7.2.3知悉业务风险:*方已经全面、审慎审查受让标的状况,知悉债权诉讼、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在进行了审慎、独立的调查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7.2.4依法行使权利保证:*方保证在债权交割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主张和行使转让标的项下的任何权利,因*方违法行使权利导致*方利益受损的,*方将赔偿*方的全部损失以及因此所支付的费用。
7.2.5*方在受让债权后在催收过程中如出现损害*方声誉的行为或者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方保留向*方索赔或追责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8.1*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向*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及转让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方按应付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
8.2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方无须*方同意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后,*方有权继续依法实现转让标的项下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债务人清偿或者处置抵押物等,所得款项扣除实现债权费用后优先用于偿还*方尚欠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等。
第九条特别约定
*方指定陈小姐(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2A1单元)为联系人。*方指定(联系电话:,通信地址:)为联系人,**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向对方发出的所有要求、通知等,视同向对方发出要求、通知等。若一方地址发生变动,应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而另一方仍应合同载明地址通知仍视为送达。一旦本协议发生诉讼,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将作为各自的司法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各个诉讼阶段。如诉讼期间发生变动,应当及时 (略) ,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略) 将文书寄至送达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有管 (略) 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且*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11.2本协议附件:
附件1:债权标的情况表
(以下无正文)
*方(出让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方(受让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2022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略) 思明区
附件1:
债权标的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厦门 (略) 对吉安 (略) 等非正常债权 |
诉讼情况 | 未起诉 |
债权本息 | 基准日:2022年12月日 |
尚欠本金:*.00元 | |
尚欠利息、罚息(年利率21%,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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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 | (略) 名下位于吉州区X路X以东、XX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的编号为赣(2021) (略) 不动产权第XXXXXX号土地抵押 |
质押物 | 1、江西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10%股权质押 2、江西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20%股权质押 3、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15%股权质押 4、吉安X (略) 持有的吉安XX置业55%股权质押 |
权利来源 | 1、编号为LS*2《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2、编号为JHXTZ-WD-2021-0005-BC01《补充协议》 3、编号为DB*8《委托贷款抵押合同》 4、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D《担保保证书》 5、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C《担保保证书》 6、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A《担保保证书》 7、编号为GMJK-WD-2021-0005-04B《担保保证书》 8、编号为GMJK-WD-2021-0005-03《担保保证书》 9、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B《股权质押协议》 10、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D《股权质押协议》 11、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A《股权质押协议》 12、编号为GMJK-WD-2021-0005-05C《股权质押协议》 |
其他 | 1、公告披露的标的债权金额为暂计金额,具体金额以相关司法机关确认的法律文书或合同约定为准,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厦门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 2、具体债权明细请咨询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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