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2NGY-19 | 宗地总面积: | 8211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黄沙路DG*西侧 | 出让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8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60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82110 | 五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9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5157万元 | 加价幅度: | 1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1月13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30日15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22NGY-20 | 宗地总面积: | 449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黄沙路DG*东侧 | 出让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8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9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60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44938 | 五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0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2787万元 | 加价幅度: | 6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1月13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30日15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22NGY-21 | 宗地总面积: | 8668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黄阁镇沙仔岛黄沙大道南侧地块 | 出让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4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86680 | 五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7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5201万元 | 加价幅度: | 1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1月13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30日15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2022NGY-191.该地块开发项目的产业业态为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配套及销售服务。2.土地竞得人须从事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配套及销售服务行业不少于15年。3.土地竞得人须承诺该用地将用于建设汽车饰件生产基地,生产座椅骨架、座椅总成、门板、机能件等产品。4.土地竞得人须自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启动项目开发建设,并自项目启动开发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于建成后4个月内投产。5.本土地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6.土地竞得人须承诺该地块导入产业的投资强度≥7300元/平方米,项目注册资本≥1亿元,地块产出率≥3100万元/亩。7.土地竞得人须100%自持本宗地建成物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建成后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应当整体确权,未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不得分割转让。8.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二)2022NGY-201.该地块开发项目的产业业态为生产车身零部件、模具、精密部件业务。2.土 (略) 须拥有20年以上汽车车身零部件、精密部件生产制造行业从业经验。3.土地竞得人须承诺该用地将用于建设汽车配件生产基地,生产冲压和焊接生产线,生产汽车车身骨架类等产品。4.土地竞得人须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启动项目开发建设,并自项目启动开发建设之日起18个月内建成,并于建成后3个月内投产。5.本土地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6.土地竞得人须承诺该地块导入产业的投资强度≥11000元/平方米,项目注册资本≥2亿元,地块产出率≥2900万元/亩。7.土地竞得人须100%自持本宗地建成物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建成后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应当整体确权,未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不得分割转让。8.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三)2022NGY-211.该地块开发项目的产业业态为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等业务,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2.土 (略) 须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定的AAA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须拥有5年以上物流仓储行业从业经验及200台以上自有运输专用车辆。3.土地竞得人须承诺该用地将用于建设物流仓储综合基地,包括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厂房、智能化物流仓库等。4.土地竞得人须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启动项目开发建设,并自项目启动开发建设之日起19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并于建成后3个月内投产。5.本土地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6.土地竞得人须承诺该地块导入产业的投资强度≥10000元/平方米,地块产出率≥2100万元/亩。7.土地竞得人须100%自持本宗地建成物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建成后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应当整体确权,未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不得分割转让。8.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以上第1-8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二、土地移交上述地块土地平整按现状交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交地。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和自然人竞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 (略) 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二) (略) 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法人、组织,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人(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 (略) 行政区域内无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承诺书。(三)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并 (略) 南 (略) 。四、成交原则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2月23日 至 2023年01月12日 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2月23日 至 2023年01月12日 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2月0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2NGY-19 号地块:2023年01月13日00时00分 至 2023年01月30日15时00分 ; 2022NGY-20 号地块:2023年01月13日00时00分 至 2023年01月30日15时00分 ; 2022NGY-21 号地块:2023年01月13日00时00分 至 2023年01月30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 (略) 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并报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2月6日17时前予以确认。(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十一)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土地矿产专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http://**)、南沙区政府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http://**)。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行政中心D栋4楼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 开户单位: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银行帐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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